安全管理网

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

标 准 号: GA 95-2007
替代情况: 替代 GA95-1995
发布单位: 公安部
起草单位: 公安部消防局、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黑龙江省公安厅消防局等
发布日期: 2007-06-08
实施日期: 2007-10-01
点 击 数:
更新日期: 2009年09月28日
下载地址:点击这里 206.56 KB
下载点数:20点(VIP会员免费)
内容摘要

  本标准的第4 章、第5 章、第6 章、第7 章、第9 章为强制性的,其余内容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是参考ISO11602-2:2000(E)《 消防—手提式和推车式灭火器 第2 部分:检查和维修》,为规范灭火器的维修,加强对灭火器维修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经维修的灭火器完好有效而制定的。
  本标准代替GA 95-1995《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
  本标准与GA 95-1995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改为《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
  ——增加了第3 章术语和定义;
  ——增加了第4 章总要求;
  ——增加了第5 章维修条件;
  ——第6 章维修技术要求根据灭火器维修的一般程序,增加了一般规定、拆卸、水压试验、筒体清洗和干燥、再充装的要求,修改了零部件更换和维修标识的要求;
  ——取消了灭火器检查的内容;
  ——增加了第8 章试验方法;
  ——增加了第9 章检验规则。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GA 95-1995《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标准废止。

下载地址(请点击下面地址下载)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