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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分类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2月25日

生物因素
(一)炭疽杆菌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炭疽
(二)森林脑炎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森林脑炎
(三)布氏杆菌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布氏杆菌病
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
(一)导致接触性皮炎的危害因素:硫酸、硝酸、盐酸、氢氧化钠、三氯乙烯、重铬酸盐、三氯甲烷、β-萘胺、铬酸盐、乙醇、醚、甲醛、环氧树脂、尿醛树脂、酚醛树脂、松节油、苯胺、润滑油、对苯二酚等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接触性皮炎
(二)导致光敏性皮炎的危害因素:焦油、沥青、醌、蒽醌、蒽油、木酚油、荧光素、六氯苯、氯酚等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光敏性皮炎
(三)导致电光性皮炎的危害因素:紫外线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电光性皮炎
(四)导致黑变病的危害因素:焦油、沥青、蒽油、汽油、润滑油、油彩等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黑变病
(五)导致痤疮的危害因素:沥青、润滑油、柴油、煤油、多氯苯、多氯联苯、氯化萘、多氯萘、多氯酚、聚氯乙烯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痤疮
(六)导致溃疡的危害因素:铬及其化合物、铬酸盐、铍及其化合物、砷化合物、氯化钠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溃疡
(七)导致化学性皮肤灼伤的危害因素:硫酸、硝酸、盐酸、氢氧化钠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化学性皮肤灼伤
(八)导致其他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
油彩: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油彩皮炎
高湿: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职业性浸渍、糜烂
有机溶剂: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职业性角化过度、皲裂
螨、羌: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职业性痒疹
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
(一)导致化学性眼部灼伤的危害因素:硫酸、硝酸、盐酸、氮氧化物、甲醛、酚、硫化氢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化学性眼部灼伤
(二)导致电光性眼炎的危害因素:紫外线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电光性眼炎
(三)导致职业性白内障的危害因素:放射性物质、三硝基甲苯、高温、激光等、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职业性白内障
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
(一)导致噪声聋的危害因素:噪声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噪声聋
(二)导致铬鼻病的危害因素:铬及其化合物、铬酸盐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铬鼻病
(三)导致牙酸蚀病案的危害因素:氟化氰、硫酸酸雾、硝酸酸雾、盐酸酸雾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牙酸蚀病
职业性肿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一)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的危害因素:石棉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
(二)联苯胺所致膀胱癌的危害因素:联苯胺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联苯胺所致膀胱癌
(三)苯所致白血病的危害因素:苯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苯所致白血病
(四)氯甲醚所致肺癌的危害因素:氯甲醚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氯甲醚所致肺癌
(五)砷所致肺癌、皮肤癌的危害因素:砷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砷所致肺癌、皮肤癌
(六)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的危害因素:氯乙烯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
(七)焦炉工人肺癌的危害因素:焦炉烟气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焦炉工人肺癌
(八)铬酸盐制造业工人肺癌的危害因素:铬酸盐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铬酸盐制造业工人肺癌
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
(一)氧化锌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金属烟热
(二)二异氰酸甲苯酯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职业性哮喘
(三)嗜热性放线菌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职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
(四)棉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棉尘病
(五)不良作业条件(压迫及摩擦)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煤矿井下工人滑曩炎
职业病诊断阶段:职业病患者、用人单位、诊疗机构、监督部门权利、义务、监督总结:
职业病患者 用人单位 检查/诊断机构 监督部门   

诊疗 权利: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 义务:按照规定安排职业病人、疑似职业病人进行诊治   
监督:用人单位不履行诊治义务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对其给予警告,责令改正。
健康监护档案 权利: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义务:1、向诊疗、监督部门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2、在复印件上盖章。 义务:用人单位拒不提供的,应根据职业病人的自述材料、相关人员证明材料,职业卫生监督机关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提供的有关材料,作出诊断。 监督:用人单位拒不提供的,视用人单位未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按照规定安排职业病人、疑似职业病人进行诊治,卫生行政部门应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诊断鉴定费用 权利: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义务:1、承担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的费用;2、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3、不得解除或终止疑似职业病人劳动合同。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权利:获得职业病诊疗等防治服务。   
义务:1、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在排除其他致病因素后,应当诊断为职业病;2、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载明职业病的名称、程度(级别)、处理意见和复查时间。3、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一式三份,用人单位、劳动者、诊断机构各一份。 监督:不履行法定职责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认证或者批准机关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报告   
义务:确诊为职业病的,应当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县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疑似职业病人:只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义务:确诊为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县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疑似职业病人:不需要报告) 监督:1、卫生行政部门不报告的,由上一级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2、虚报、瞒报的,对直接责任人,降级、撤职、开除。
职业病损害 权利:享受职业病工伤保险待遇及民事权利。 义务: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支付工伤待遇以及民事赔偿。   
监督:已经对劳动者生命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并处以10万以上30万以下罚款。
3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中“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条“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1]
检测类型
目前主要有三类四项。一大类是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分为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现状评价三项。另一类是日常检测与评价,还有一类是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这几项都是分别做的,不可混同。
检测机构
根据规定,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证书,证书的服务项目根据上面分的种类有三项,有的机构只有一项服务项目,有的两项,有的有三项,只有具备该项资质的机构才能对该项进行检测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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