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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胺中毒

  
评论: 更新日期:2009年12月29日
苯胺,C6H5NH2,分子量93.16,为油状液体,有特殊气味,水中溶解度3.4(20℃),能溶于大多数有机溶剂,遇明火、高热或氧化剂能引起燃烧。大鼠经口LD50为442mg/kg、LC50为774.2mg/m3(4小时)。易经完整皮肤吸收。液态苯胺经皮吸收速率比其蒸气约快1000倍,在体内氧化为对氨基酚,代谢中间体产物苯基羟胺是致溶血的主要物质。临床表现主要为高铁血红蛋白血症、溶血,严重者有肝、肾损害,尿中对氨基酚测定可作为生物接触指标之一。  
    
  实例1 1987年9月11日上午11时左右,上海嘉定区某市属制药厂退热冰车间工人朱某(男,35岁)在常规操作加入苯胺时,由于管道陈旧,导致短到爆裂,苯胺沾染衣服和皮肤,经洗澡换衣后继续工作,下班后感到头晕、恶心,继而出现口唇、指甲紫绀等症状即送医院救治,诊断为急性苯胺中毒。  
    
  事故原因:设备陈旧,年久失修和缺乏必要的安全检查,未及时发现事故隐患,职工也缺乏安全卫生意识和教育,皮肤污染稍做清洗后认为已无大碍而继续工作,导致重复接触,由于管道爆裂后苯胺气体在车间内逸散又加重了呼吸道的吸收,因而中毒不可避免。  
    
  实例2 上海港务局某装卸区装卸王某于1984年11月3日上午在危险品仓库内装卸铁桶装的苯胺时,因仓库内地面曾流散过一桶有泄漏的苯胺,由此王某在一段时间作业后,即出现口唇、指端紫绀及面色苍白等症状,经就近送区级医院职业病科救治,诊断为急性苯胺中毒。  
    
  危险品仓库内有泄漏的苯胺桶污染仓库内环境不作及时洗消处理;仓库内装卸危险化工品又不按规定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装卸工不是化工品的专业装卸工,上岗前未经必要的培训,对所接触的苯胺毒性不知晓,装卸时作一般性货物对待,没有任何自我保护意识。这些是造成这次中毒的主要原因。  
    
  实例3 1983年6片3日,上海港某装卸区安排5名临时工做夜班,在第七泊位装卸桶装苯胺。由于装卸时铁桶已有破损,未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在晚上连续作业八小时,于第二天早晨6时30分下班后,5人中有4人即刘某(男、30岁)、金某(男,26岁)、蒯某(男、20岁)、杨某(男、30岁)均出现乏力、面色苍白、气急、紫绀、恶心等症状,急送职业病防治专业机构医治,每人先后住院、病休7天才逐渐恢复健康。  
    
  苯胺一般通过呼吸道、皮肤侵入人体,表现为高铁血红蛋白血症引起的以缺氧、溶血等为主的中毒症状。由于临时工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对呼吸道和皮肤缺乏有效的保护,违反有毒化学品的安全操作制度,对容器破损不作任何紧急洗消处理而继续作业,既扩大了污染面又延长了非正常接触的时间,用工单位对化工品装卸又无严密的巡检监理措施,导致了此起多人中每事故的发生。  
    
  实例4 上海市嘉定区某乡办化工厂生产“油溶黑”染料,主要原料为硝基苯、苯胺。1984年8月17日下午1时,工人张某爬到煤堆上观察反映锅的情况,不料反应锅漏损,锅内的苯胺气体冲出,张顿觉眼前一黑,昏倒在地,急送医院救治,诊断为急性苯胺中毒。  
    
  生产设备简陋,跑、冒、滴、漏严重,操作观察反应锅无固定的安全清洁的岗位,厂方不执行培训制度,操作者不了解苯胺的毒性及其危害,也不配备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因此中毒必然难免。  
    
  实例5 上海某试剂厂五车间生产试剂钒,即用邻氯苯甲酸钾盐和苯胺,在铜粉催化下缩合而成N-苄基邻氨基苯甲酸,此项化学反应过程较为剧烈。1987年6月5日下午1时,第五生产组的一名操作工在反应结束后清理尾气时,只将进气阀关掉而未同步开启回气阀致气体外逸,巧被第五生产组组长王某(男,38岁)发现,王某即戴活性碳口罩冲入车间将回气阀打开,终止了事故的发展,但由此而吸入了苯胺气体,继而出现头晕、口唇及指甲青紫、唇舌发麻等症状,急送市有关职业病防治专业机构救治,临床检验高铁血红蛋白为15%,诊断为急性苯胺中毒。  
    
  操作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致气体外逸,抢险者择用个人防护用品不当,防护无效而致苯胺吸入中毒,此为该起事故造成中毒的主要原因。  
    
  实例6 上海市金山区某乡办染化厂主要生产靛蓝染料,用苯胺作原料。1994年4月16日上午8时15分,顾某和李某二名机修工进入一只缩合反应锅内对锅中的搅拌器进行焊接,共操作约5小时,至下午2时30分检修结束,此时两人均感到头晕、乏力等不适,下午3时15分时,口唇、指端、耳垂等部位相继出现青紫,即送医院救治,结合职业史及有关症状诊断为急性职业性苯胺中毒。  
    
  车间二只缩合反应锅排空管因无阀门控制,致使一只正在正常生产的反应锅中的苯胺气体倒灌入正在检修的另一只反应锅内。忽视压力容器检修安全操作规程,检修工使用防护面具不当。由于这两方面的原因,致使2名检修工在检修过程中吸入大量苯胺气体而致中毒。  
    
  实例7 上海某储罐有限公司短期内连续发生急性苯胺中毒事故:  
    
  1994年7月1日,两名装卸工赖某和俞某在进行露天装卸作业时,因装有苯胺的桶盖泄漏,两人均感到头晕,恶心等不适。送入医院诊断为急性职业性苯胺中毒。  
    
  1994年7月19日,装卸工何某在吊装苯胺时,因铁桶盖脱落而吸入苯胺气体,当时感到头晕、恶心等不适,送入医院诊断为急性职业性苯胺中毒。  
    
  1994年7月26日,装卸工张某在吊装苯胺时,因铁桶盖脱落而吸入苯胺气体,当时感到头晕、恶心等不适,送入医院诊断为急性职业性苯胺中毒。  
    
  该公司在一个月内连续发生3起4例急性职业性苯胺中毒事故,究其原因,皆因容器桶盖盖置不严而引起。而中毒的工人都是外单位来作业的装卸工,缺乏化工常识和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储罐有限公司无现场装卸化工品的巡检监理制度和措施,不向不闻,由租储单位任意装卸,所提供的又仅是一般简易的手工机械装卸设备。这些事故发生后,公司掉以轻心,认为事故不属于本单位,并未向地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也未仔细查找原因,采取措施,听之任之,使得同样原因造成的事故在短期内一再发生,教训深刻。  
    
  实例8 1994年7月30日,上海市化工局所属供销公司某运输公司装卸工郭某和张某在运输装卸苯胺时,两人均有紫绀症状,送入医院诊断为苯胺中毒。  
    
  容器跑、冒、滴、漏,苯胺通过容器的缝隙或桶盖脱落等原因使作业工人中毒。工人不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工作时不穿紧袖工作服、长统胶鞋、戴乳胶手套,处理泄漏事故不及时、不彻底、又不佩戴防毒面具,这些也是发生类似中毒事故的常见原因。  
    
  实例9 上海市闵行区某乡办精细化工化工厂主要生产化妆品增白剂,需用苯胺作原料。曾先后发生多起急性职业性苯胺中毒事故:  
    
  1994年12月1月,增白剂车间操作工刘某,在打开原料苯胺容器桶时,气体冲出,立即用水冲洗,并送入院,主要症状为紫绀,诊断为急性苯胺中毒。  
    
  1997年9月19日上午9时(上班后1.5小时),增白剂车间职工赵某在抽苯胺时,聋哑人张某出于好奇凑上去观看,时间约1分钟,当赵某发现后马上令张某离开,当时张某没有不适。中午12时许,赵看到张时感觉其面色不对,嘴唇有发黑现象,当时未引起警觉,直至第二天上午10时因支持不住张某才由其兄陪同下去医院就诊,诊断为急性苯胺中毒。  
    
  1997年9月28日上午9时30分,增白剂车间作业班长杨某,在进行苯胺手工投料时不慎料桶跌落,苯胺溅出,皮肤沾染而致中毒,出现面色发黑,唇、指紫绀,头晕、乏力等一系列症状,送医院急诊治疗,诊断为急性苯胺中毒。  
    
  该厂设备简陋,操作原始,无严格的化工生产的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职工缺乏职业安全卫生教育与培训,对苯胺毒性不知晓,无自我防护意识,企业领导麻木不仁,不从中毒事故中吸取应有的教训,无任何整改措施,依然我行我素,按照自己的传统方式生产,才造成中毒事故的多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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