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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电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1月26日

1.此类设备属特种作业设备,必须持证上岗,上岗证由市劳动部门统一颁发。
2.严禁超负荷起吊重物、斜拉歪吊。
3.不准用三角带提代吊索。
4.吊运工件不准许从设备上方、人头顶上通过。
5.起吊前应检查制动器、吊钩、安全装置有无异常,还应检查钢丝绳是否牢靠、不能冒险起吊。
6.在挂钩上必须捆绑牢固、平衡。
7.吊物上不得有人。
8.不允许同时按下控制相反动作的两个轨道按钮。
9.行车不能带病工作。
10.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
11.定期维护、保养,保持齿轮箱油量。
12.行车应定期检查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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