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振动放矿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4月29日

(一)、上班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下井前穿好胶靴,带好手电和有关作业工具。

  (二)、作业前,检查清理巷道,维护斗川的闸门及安全设施,使之保持完好。

  (三)、放矿作业

  1、放矿时,闸门前禁止行人通过或停留。

  2、闸门附近发生堵塞时,应关闭闸门,在侧面用风管吹或用撬棍撬;严禁站在斗门正前方处理,若发生跑斗,必须从安全通道撤离。

  3、放矿时,禁止将矿车装得过满。

  4、在正常情况下,溜井不能全部放空,井内应留3米左右的垫层。

  5、发现溜井内有涌水、稀泥等险情,应撤离工作现场。

  6、用爆破法处理堵斗,必须遵守《爆破安全规程》,一人操作,一人安全监护。

  7、爆破前,通向闸门的道口必须设警戒人员并通知溜井上部作业人员躲避。

  8、必须采用火雷管在溜井闸门外起爆导爆索,导火索的长度不小于1.2米。

  9、处理堵塞的溜井时,必须认真遵守爆破材料的领取、运送、加工和退库制度。

  10、放矿结束,必须认真清理现场的矿、渣、杂物。

  11、不准在窄巷内行走,严禁坐在轨道上休息。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