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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12月03日

(一)起重作业事故的控制措施

根据事故的原因分析,主要与人、机、环境、材料和管理有关。

    1、对于人员的要求: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经劳动部门考核合格并发给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操作起重机械。

    (2)对自己操作的起重机械,必须做到“四懂三会”,并熟知起重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熟知起重指挥信号标准(GB5082—85)和起重机安全规程(GB6067—85)。操作前不准喝酒,操作时不准吸烟、吃东西、看书报,遵守劳动纪律。

    2、对起重设备的要求:在起重作业前,应对设备防护装置、机械结构外观、紧固件等做全面检查,确认设备各部件处于正常状态,设备完好方能使用。在作业中和停车后,也必须检查。

    3、环境:对作业环境进行全面的检查,如地面应保持平坦、坚实;离沟渠、基坑应有必要的安全距离,启用作业场地通道必须畅通;上方若有高压线应保持安全距离。吊运开始前,必须招呼人员离开,任何人员不允许在重物下方停留和行走。操作人员必须注意力集中,随时注意周围环境,不可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4、材料:即所使用的钢丝绳、索具、吊具是否完好,应进行仔细检查,如达到报废条件必须报废,不可凑合使用。

    5、管理:要落实设备、吊具、索具的检查、检修制度,落实起重机司机、司索人员、指挥人员的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在施工中,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不可图快、赶进度、图省事、无证蛮干,对起重机械的使用,不可超负荷,对起重设备要按规定进行年检。

(二)一般安全操作规定

    1、年满18周岁的男女工人,经身体检查合格,受过安全教育及操作起重机的专门培训,经劳动部门考试合格,发给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起重机。

    2、操作人员应掌握起重机性能和用途以及电器设施的基本知识,要具备一定的吊装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并熟悉起重指挥信号。

    3、司机在操作过程中,要做到以下五点基本要求:

    (1)稳:司机在操作起重机过程中,必须做到制动平稳,吊具及吊物不游荡。

    (2)准:在稳的基础上,吊钩、吊具或吊物准确停在所需要的位置上。

    (3)快:在稳和准的基础上,协调各机构的动作,缩短工作循环时间,提高起重机的工作效率。

    (4)安全:确保起重机在完好情况下,可靠有序地工作。在操作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发生任何人身和设备事故。

    (5)合理:在了解掌握设备机械性能的基础上,根据吊物的具体情况,准确地操作控制器。

    4、司机在工作中的职责

    (1)在下列情况下,司机应发出警告信号:

    (a)起重机起动送电时;

    (b)靠近同层其他起重机械时;

    (c)在起吊及下降载荷时;

    (d)载荷在吊运中接近下面工作人员时;

    (e)安全吊运通道有人工作或走动时;

    (f)载荷在离地面不高位置移动时;

    (g)吊有载荷设备发生故障时。

    (2)严禁吊运货物从人的上方通过或停留,应使吊物在吊运安全通道中移动。

    (3)起重机司机要做到“十不吊”:

    (a)指挥信号不明或违章指挥不吊;

    (b)超载不吊;

    (c)工作捆绑不牢不吊;

    (d)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e)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f)工件埋在地面不吊;

    (g)光线阴暗视线不清不吊;

    (h)棱角物件无防护措施不吊;

    (i)斜拉工件不吊;

(j)钢水包过满不吊。

5、司机在工作完毕后职责:

    (1)起重机工作完毕后,司机应遵守下列规则:

    (a)应将吊钩升到接近上限位置,不准吊挂吊具、吊物等。

    (b)将小车停在主梁远离大车滑线的一端,大车应开到固定停放地点。

    (c)所有控制器手柄应置于零位,将紧急开关扳开断路,拉下保护柜刀开关。

    (2)露天起重机的大小车应采取适当措施固定好,以防被风吹跑。

    (3)司机在下班时应检查起重机的情况,将工作中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记载在记录本中,交给接班人。

(四)流动式起重机(包括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

1、作业条件

    (1)持证操作,严禁酒后开车。

    (2)不得在高压线附近作业,特殊情况下应采取可靠的停电措施或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3)夜间作业,应保证良好的照明。

    (4)允许作业风力一般在五级以下,风压小于150Pa,使用副吊臂进行工作或提升高度超过30m时,风压小于60Pa。

    (5)在化工区域作业时,应使起重机的工作范围与化工设备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6)在易燃、易爆区工作时,应按规定办理必要的手续,并对起重机的动力装置、电器设备等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爆措施。

    2、支腿作业

    (1)放支腿前应先了解地面的承压能力,合理选择垫板的材料、面积及接地面积,防止接地时支腿沉陷。

    (2)放支腿前注意挂上停车制动器,并拔出支腿固定销。

    (3)收放支腿时应注意规定顺序,一般是先放后支腿,再放前支腿,收起顺序相反,支腿不宜架设过高,通常以轮胎离开地面少许为宜。

    (4)在架设支腿时应注意观察,使回转支撑基准面处于水平位置。

    (5)放好支腿后,再次检查垂直支腿的接地情况,不应存在三支点现象。

    3、起重作业

    (1)登机检查内容:

    (a)检查作业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b)检查影响起重作业的障碍因素,特别是道路附近的作业,更应小心;

    (c)检查起重机技术状况,特别注意安全装置状况;

    (d)确定起重机的工作装置符合要求,松开吊钩,扬起吊臂,低速运转各工作机构。如在冬季,应延长空转时间,对液压起重机,应保证液压油在15℃以上方可开始工作;

    (e)观察各部位仪器,指示灯是否显示正常;

    (f)平稳操纵起升、变幅、伸缩、回转各工作机构及制动踏板,各部位功能正常方可进行起重作业。

    (2)变幅操作

    (a)变幅时应注意不得超过安全仰角区;

    (b)向下变幅的停止动作必须平缓;

    (c)带载变幅时,要保持物件与起重臂的距离,要防止物件碰撞支腿、机体与变幅油缸。

    (d)吊臂角度的使用范围一般为30~80度,尽量不要使用30度以下角度。

    (3)吊臂伸缩

    (a)向外伸出吊臂时,应注意防止吊臂超出其工作半径;

    (b)吊臂带载伸缩应遵守带载重量规定,但尽量不要带载伸缩;

    (c)在进行吊臂伸缩时,应同时操纵起升机构,但要注意保持吊钩的安全距离,防止吊钩发生过卷。

    (4)起升操作

    (a)起重司机要做到“十不吊”。

    (b)起吊较重物件时,先将其吊离地面少许,然后查看制动、系物绳、整机稳定性、支腿状况等,发现有可疑情况应放下重物,予以认真检查。起升操纵应平稳,绝对不要使机械受到冲击。

    (c)在起升过程中,如果感到起重机接近倾翻状态或其他危险时,应立即将重物落在地面上。

    (d)如放下重物低于地面时,应注意卷筒上至少留有三圈钢丝绳的余量,防止发生返卷事故。

    (e)起重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其吊臂幅度相对应的额定起重量。

    (f)暂停作业时,应将所吊物件放回地面。

    (5)回转操作

    (a)在回转作业前,应注意观察在车架上、转台尾部回转半径内是否有人或障碍物;吊臂的运动空间是否有架空线路或其他障碍物。

    (b)回转作业速度应缓慢,不得快速加大油门起动,严禁重物在摆动状态下回转。

    (c)回转作业时,首先鸣喇叭提醒人们注意,而后解除回转机构的制动或锁定,平稳操纵回转操纵杆。

    (d)当吊物回转到指定位置前,应事先缓慢回转操纵杆,使物件缓慢停止回转,消除制动停车时吊物的摇摆,应避免突然制动。

    (e)吊较重物件回转前,再逐次逐个检查支腿情况,这一点特别重要,经常发生吊重物回转时,因个别支腿发软或地面不良而造成事故。

(五)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一般规定

(1)起重机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及无关人员。

(2)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现场周围环境、行车通道、架空电线、建筑物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3)起重司机在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鸣笛示意。

(4)起重司机及起重指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经劳动部门考核合格,并发给安全技术操作证后方可操作和指挥起重作业。作业时,指挥人员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信号,如信号不清楚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员负责。

(5)操作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取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6)若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机露天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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