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工贸企业仪表工安全通则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8月22日

1.在一般情况下不准带电作业,必要时须穿戴好绝缘
鞋、手套,并须二人以上方能操作。
2.操作有毒气体的仪表管道时,需打开通风装置,站在上风向,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用具,并须二人以上方能操作。
3. 所有仪表要定期校验,合格后方准使用。使用中经常检查仪表指示是否灵敏,运转是否良好。严禁超量程运行,严禁无关人员乱动。
4.调整内充水银的仪表时,应在远离人员集中的地方进行。禁止嘴吹或用手直接接触水银。水银面上必须浮盖一层水。
5. 在高空管道或易燃易爆物体的地方操作时,应先关闭取压点或关闸、阀门等。严格遵守“高空作业”和“暑燃易爆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6.不准在仪表室(盘)周围安放对仪表灵敏度有影响的设备,线路和管道等,也不能存放产生腐蚀性气体的化学物品。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