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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轮机操作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1月24日

一、砂轮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使用:
     1、没有出厂合格证或成份、粒度、尺寸以及额定线速度不符合要求。
     2、轻敲检查,声音嘶哑。
     3、受潮,有裂纹或碰撞伤痕,中心孔铅套松动或轴孔配合过松过紧。
    二、砂轮两侧夹盘直径相等,且不宜小于砂轮的直径的三分之一,夹盘端面要平整,在夹盘与砂轮之间必须加软垫,并均匀紧固夹盘。
    三、砂轮机的防护罩和排尘装置应完整。防护罩与砂轮外圆的间隙应在20-30毫米之间。
    四、安装好的砂轮必须进行5分种空转试验, 无明显振动和其它问题后方可使用。
    五、砂轮旋转方向应与轴螺纹旋向相反,正对砂轮旋转方向不许站人。
    六、不得用远离砂轮机的开关来操纵砂轮机的开停。
    七、除修整刀具刃面外,一般不宜用砂轮的侧面磨削,对厚度小于20毫米的砂轮,禁止使用其侧面磨削,砂轮的圆表面出现不规整时,应及时修整。
    八、磨削时,要握牢工件,并缓慢接近砂轮,用力不可过猛,不准两人同时在一个砂轮上磨削,也不许一个人同时磨两个工件。
    九、细小工件,必须用工具夹持,不准直接用手拿,不准磨马金、紫铜、木头等软工件。
    十、磨削工件时,必须戴防护眼镜,不准带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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