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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器安全操作规程及分类灭火器安全操作规程及分类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9月09日


    1根据消防法规规定及实际情况,配备配齐灭火器。
    2安全生产管理部对所有灭火器每季度检查一次,并在灭火器上标贴检查结果和检查责任人,以及检查时间。
    2.1检查干粉灭器有无结块现象。
    2.2检查密封和安全阀装置。
    2.3检查碳气压力。
    3各部每月负责部门区域内灭火器保养一次,保持灭火器干净整洁。
    4根据各车间、仓库和易燃易爆的不同特征,配备配齐灭火器。
    5灭水器的摆放位置不得随意因生产或其它原因而搬动,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搬动,由安全主任组织处理,各部门必须配合处理。
    6灭火器每年进行二次维修和失效灭火药水的再充装。
    6.1再充装药水应按制造厂的规定和方法进行。
    6.2充装时不得随意更换灭水剂和品种和质量。
    6.3充装后的气瓶应进行气密性试验,不合格不得使用。
    6.4经复修的灭火器,应有当地消防监督部门的认可标识,并应注明维修单位名称和修复日期。
    7灭火器使用方法
    7.1上下摇动灭火器几次,拔出保险销,并将喷嘴对准火焰根部;
    7.2距离灭火距离2~3m压下把手,左右扫射;
    7.3喷射时腰部稍弯曲,采取尽可能低的姿势(如站成弓字步),以避开热浪和烟气。
    7.4管理人员和使用部门,要严格遵守以上操作规程。如有违规者按公司制度处理
   
    灭火器分类及用途
    1灭火器分类
    1.1按其移动方式可分为:手提式和推车式;
    1.2按驱动灭火剂的动力来源可分为:储气瓶式、储压式、化学反应式;
    1.3按所充装的灭火剂则又可分为:泡沫、干粉、卤代烷、二氧化碳、酸碱、清水等。
    2灭火器适应火灾及使用方法(手提式)
    2.1泡沫灭火器适应火灾及使用方法
    2.1.1适用范围
     适用于扑救一般B类火灾,如油制品、油脂等火灾,也可适用于A类火灾,但不能扑救B类火灾中的水溶性可燃、易燃液体的火灾,如醇、酯、醚、酮等物质火灾;也不能扑救带电设备及C类和D类火灾。
    2.1.2使用方法:
    可手提筒体上部的提环,迅速奔赴火场。这时应注意不得使灭火器过分倾斜,更不可横拿或颠倒,以免两种药剂混合而提前喷出。当距离着火点10米左右,即可将 筒体颠倒过来,一只手紧握提环,另一只手扶住筒体的底圈,将射流对准燃烧物。在扑救可燃液体火灾时,如已呈流淌状燃烧,则将泡沫由远而近喷射,使泡沫完全 覆盖在燃烧液面上;如在容器内燃烧,应将泡沫射向容器的内壁,使泡沫沿着内壁流淌,逐步覆盖着火液面。切忌直接对准液面喷射,以免由于射流的冲击,反而将 燃烧的液体冲散或冲出容器,扩大燃烧范围。在扑救固体物质火灾时,应将射流对准燃烧最猛烈处。灭火时随着有效喷射距离的缩短,使用者应逐渐向燃烧区靠近, 并始终将泡沫喷在燃烧物上,直到扑灭。使用时,灭火器应始终保持倒置状态,否则会中断喷射。
    2.1.3储存
    泡沫灭火器存放应选择干燥、阴凉、通风并取用方便之处,不可靠近高温或可能受到曝晒的地方,以防止碳酸分解而失效;冬季要采取防冻措施,以防止冻结;并应经常擦除灰尘、疏通喷嘴,使之保持通畅。
    3推车式泡沫灭火器适应火灾和使用方法
    3.1其适应火灾与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相同。
    3.2使用方法:
     使用时,一般由两人操作,先将灭火器迅速推拉到火场,在距离着火点10米左右处停下,由一人施放喷射软管后,双手紧握喷枪并对准燃烧处;另一个则先逆时针 方向转动手轮,将螺杆升到最高位置,使瓶盖开足,然后将筒体向后倾倒,使拉杆触地,并将阀门手柄旋转90度,即可喷射泡沫进行灭火。如阀门装在喷枪处,则 由负责操作喷枪者打开阀门。
    3.3、灭火方法及注意事项与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基本相同,可以参照。由于该种灭火器的喷射距离远,连续喷射时间长,因而可充分发挥其优势,用来扑救较大面积的储槽或油罐车等处的初起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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