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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指导书/起重挂钩工安全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3月15日

起重挂钩工安全规程

1. 必须熟悉起吊工器具的基本性能和各种吊具,索具的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熟炼掌握指挥信号,并遵守行车工的“十不吊”。

2. 起吊工具要经常检查,确保完好可靠。并要妥善保管。不准随地乱丢,不准超负荷使用。

3. 起吊物件的指挥手势要清楚,信号要明确,不准戴手套指挥,起吊大型重吨位时,必须先试吊,离地不高于0.5米,经检查,确认稳妥后方可起吊运行。

4. 起吊物件必须捆缚平稳牢固,棱角快口部位应设衬垫,吊位应正确。起吊件翻身时,要掌握重心,注意周围人员动向。

5. 用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应按行车额定载重量合理分配,统一指挥步调一致。

6. 不准在起吊件下面停留、行走或站立。

7. 捆缚吊物选择绳索夹角要适当,不得大于120度。遇特殊起吊件时应用专用工具。

8. 多人吊运重物、应有专人指挥,不得远距离或不引路指挥吊物运行。

9. 吊运物件应按规定地点妥善堆放,不准将重物堆放在动力输送管线上面或安全通道上。

10. 行车挂勾工统一手势:

(1) 手心向上表示吊勾向上;

(2) 手心向下表示吊勾向下;

(3) 手心向前表示大车向前;

(4) 手心向后表示大车向后;

(5) 手心向左表示小车向左;

(6) 手心向右表示小车向右;

(7) 小指向上表示吊勾小起;

(8) 小指向下表示吊勾小落;

(9) 两手交叉表示停止;

(10) 起吊手势应有哨音信号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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