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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火炬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9月15日

1、第一次点火时,首先应全面检查高压、低压、常明灯瓦斯系统的流程及酸性气流程,并将系统流程中各控制阀门置于关闭状态,然后检查调试常明灯点火器达到灵活好用,再检查各相关系统温度表、压力表、液位计、监控、阻火器是否灵敏齐全,周围环境是否达到点火操作条件等,检查无问题后,开始引燃烧气。
2、将高压、低压、常明灯瓦斯线入火炬控制阀分别逐项打开排空置换,当火炬入炉前阀门倒淋放空瓦斯检测浓度达到可燃时停止排空,严禁系统不置换氧含量高而直接送气点火,以免混合气遇到明火导致回火爆炸。
3、将常明灯线引入燃料气并检查压力在正常状态,常明灯点火时操作人员应佩戴好防护面罩,避开火炬门口及通风部位,然后一人启动点火器,一人开启入炉常明灯阀门,点火成功后调整火焰至正常,如果点火一次不成功,应立即关闭入炉常明灯阀门,视火炬内情况进行蒸汽或自然通风置换,无问题后重新启动点火,严防因炉内瓦斯气积聚引起爆燃,开停车及生产过程中严禁常明灯灭火。
4、装置切料不正常时,低压瓦斯放空系统应根据系统压力及时打开副线,确保系统不憋压,火炬燃烧正常,并经常检查排放系统中两个冷凝液罐的液位,火炬前冷凝罐排液时严禁现场有明火作业,排放的液体必须立即回收处理,严禁罐内大量存液导致火炬内下火雨爆燃。
5、酸性气严禁对大气放空,现场倒淋需排放时必须二人以上作业,并选择在上风口排放,对所排酸液要进行回收处理,严禁现场乱排放,空气不流通排放酸液时要戴好防硫化氢面具进行作业,严防中毒和污染环境。
6、火炬操作人员或其他人员未经车间负责人、值班长同意,并未安排专人监护,严禁进入火炬内检查等作业,严防中毒或烧伤事故发生。
7、地面火炬、酸性气焚烧炉现场消防蒸汽必须做到灵活好用,液化气装车或车辆从焚烧炉附近通过时,操作人员必须要加强现场巡回检查,一旦发现装车或现场可燃气泄漏,应立即停炉并回报值班长,将酸性气改入催化烟囱底部焚烧后放空。
8、车间应定期清理阻火器及止回阀装置,防止堵塞憋压,导致事故发生。
9、操作人员应定期检查火炬周围情况,如温度、压力等,发现异常立即回报处理,火炬周围严禁外来人员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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