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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辽阳县交警大队“四强化”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

作者:王欢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12月01日
     辽阳县交警大队为进一步加强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按照支队工作要求,积极发挥公安交通监管职能,采取“四个强化”措施,在辖区开展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
强化校车源头管理。大队利用2天时间深入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按照“四见” 和“三不”原则,即见校车、见驾驶人、见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人、见车辆所有人,不漏一车、不漏一校、不漏一人,对已经建档符合校车标准的校车以及不符合校车标准,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进行逐校摸底排查,建立管理档案33册。大队制作了辖区学校幼儿园包保示意图,经摸底排查辽阳县辖区共有幼儿园85所,幼儿园有接送幼儿车辆28台。辖区共有学校20所,接送学生车辆5台。在排查、检验的同时,对驾驶人资质进行审查,对驾驶人进行面对面安全教育,11月21日召开校车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大会,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提高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感。
强化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围绕进一步规范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制度,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和校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改善学校周边交通环境,有效减少校车交通违法行为减少,杜绝涉及接送学生车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的工作目标,强化了对学生接送车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管理,跟踪中小学校、幼儿园接送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路段、时段走,跟踪运行路线走,严查、严管、严治、严控,切实形成严管氛围。
强化校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边整改的原则,严格整治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做到校车违法行为不过岗,违法形态不消除不放行。
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大队印制“生命至重”致中小学生的一封信2000份,深入学校发放宣传单、举办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挂图巡展等多种形式向中小学生宣传安全乘车知识和乘坐不符合规定校车的严重危害,教育学生自觉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加强小学生自我安全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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