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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宣教办)  来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宣教办)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3月16日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的规定,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人事司(宣教办)编制。报告总结了2016年度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及国家煤矿安监局(以下统称总局)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职责过程中,面向社会公众发布安全生产政府信息的情况。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和2017年信息公开思路和重点工作等四部分。
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总局人事司(宣教办)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邮编:100713;电话:010-64463090)。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公开总体情况
总局发布安全生产信息主要有总局政府网站、总局政务微博微信、总局《公告》、新闻发布会及网络在线访谈等多种途径,同时通过中央主流媒体及总局主管媒体等其他方式,发布安全生产相关信息。
1. 总局政府网站。全年通过政府网站共发布安全生产信息18816条,发布公文公告信息446条(其中国务院安委会和国务院安委办信息76条、总局信息358条)。发布政务新闻468条,事故信息572条,安全分析47条,各地信息4919条,转载媒体信息114条,中国政府网采用总局信息90条。网站日平均访问量2.13万人次。 
2.总局政务微博微信。全年总局政务微博与客户端共发送微博7692条,累计粉丝接近500万人。总局官方微信发布消息2283条,累计关注人数28万人。微博与微信粉丝数比上年增长33%600%,信息发布总数增长163%。全国有30个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开通了微信、微博。 
3. 总局《公告》。全年编辑出版总局《公告》12期,收录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总局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121篇,并分别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图书馆、首都图书馆、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北京市档案馆和北京市政府信息查阅中心等寄送了总局《公告》。《公告》电子版全文均在总局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
4.新闻发布会及网络在线访谈。201639日在全国“两会”部长通道,总局党组书记、局长杨焕宁接受记者采访,就安监体制改革等热点问题回应社会关切。728日杨焕宁同总局两位新闻发言人一同出席国新办新闻发布会,向媒体介绍《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出台背景、采取的系列举措等。2月,总局应急指挥中心有关人员做客新华网,谈山东平邑石膏矿区“1225”坍塌事故应急救援的情况。8月,总局应急指挥中心有关人员做客新华网,深入解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5.中央主流媒体、网站。2016年,在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人民日报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4家主流媒体播发、刊发安全生产新闻829篇,同比增长34.1%。其中,中央电视台播发安全生产新闻487条,《人民日报》刊发122篇,新华社刊发131篇,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发89条。
《中国安全生产报》全年共出版195期,共发布安全生产新闻9258篇(组),同比分别增长33.56%31.73%。《中国煤炭报》全年共出版146期,共发布稿件 7825 篇(组)。中国安全生产网、中国煤炭网两网全年刊发新闻33602篇,总阅读量1.3亿人次,同比分别增加11%18% 
(二)重点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总局在政府网站上对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安全提示、安全警示、隐患曝光、事故查处信息,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信息,市场监管透明信息,简政放权信息,政务服务信息,政府投资重大项目信息公开,重大决策信息,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信息,预决算信息等九个方面进行了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热点。 
1.安全提示、安全警示、隐患曝光、事故查处信息公开。在总局政府网站设置《安全提示》《隐患曝光》《事故警示》《事故查处》栏目,对关键时段、关键领域安全生产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提示提醒,对监管执法中发现的典型隐患进行曝光,对全国各地发生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及时警示,对事故查处工作进行督办并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全年共发布关键安全提示、隐患曝光、事故警示和事故查处信息共357对安委会组织的暗查暗访情况进行集中曝光,起到了较好的效果。
2.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公开。一是总局及国家煤矿安监局权力清单已于2015年编制完成。按照中央编办要求,由于总局不属于2016年国务院部门权责清单编制试点单位,目前尚未对外公开。二是总局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制定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在天津、上海、福建、广东4个省(直辖市)进行试点,其中涉及安全生产领域的共6项,分别是:未履行法定程序,不得从事有可能存在安全风险的矿产资源生产经营;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特定化国家煤矿安监局学品的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烟花爆竹批发零售;未获得资质条件,不得从事勘查、鉴定、测试、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评估业务;未获得资质条件,不得从事特定咨询或评价技术服务。该草案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在政府网站全文公开。
3.市场监管透明信息公开。印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监管部门随机抽查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厅函〔2016256号),印发《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煤矿安全监察随机抽查工作的实施意见》(煤安监监察〔20161号),对随机抽查工作机制、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明确随机抽查执法单元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公开事项等,都做了规定并公布。印发《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手册(试行)》,进一步规范了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行为、内容、程序,着力解决监察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惑,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4.简政放权信息公开。一是将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在总局政府网站公布并及时更新。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结果每周进行更新。二是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逐项制定办理指南并进行实时更新,并将办理指南、申请表、满意度评价表等内容在总局政府网站公布。三是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已在总局政府网站和中国机构编制网公布。四是关于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意见已报国务院审改办,由其统一对外公布。国务院发文清理的第一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已在总局政府网站公布。
5.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制定出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报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函》(厅函﹝201767号),逐渐推动全局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已建设运行非煤矿山领域“安监通”微信平台,利用该平台发布通知、征求意见、预警提示、反馈问题、研讨课题等。推动“中国职业健康”微信平台建设,现有受众2.4万余人。
6.政府投资重大项目信息公开。一是在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审批、实施全过程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定期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中央投资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对社会公开发布。二是对总局承担的中央投资建设任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项目基本情况、招投标信息等。三是对总局审查的跨省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许可结果,在总局网站公开。四是及时将国家煤矿安监局审查的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和重大煤矿建设项目安全核准结果在网站公开。五是起草了《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办法(试行)》,明确了应急指挥中心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标准等。
7.重大决策信息公开。为做好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编制工作,坚持开门编制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煤矿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编制过程充分听取并吸收专家、部门、地方意见建议。一是在总局政府网站开设《我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建言献策》专栏,通过新华网和总局微博、微信平台发放规划调查问卷,收集整理社会各方面反映的意见建议2万余条。二是建立规划专家论证制度,成立了专家咨询顾问组,并充分发挥国务院安委会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作用。三是用座谈、走访、书面等形式,3次征求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意见,多次征求各地区、社会团体、专家学者和部分企业的意见。四是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多次开展调研和组织召开规划编制研讨会,广泛征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意见建议。此外,围绕加强安全评价与检测检验机构事中、事后监管,淘汰落实安全技术工艺、装备方面,多次征求、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并将结果及时公开。
8.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信息公开。一是制定并印发《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制定并印发《总局办公厅关于落实<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在总局政府网站摘要公开。二是认真做好全国“两会”建议提案公开工作,汇总2015年、2016年由总局承办的重点建议提案答复情况,包括总体情况和个体情况,在总局政府网站公开。三是对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起草、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等十项重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定期汇总并公开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9.预决算信息公开。一是按照财政部统一规范的格式要求,分别于415日、722日在总局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了总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和2015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决算中增加了政府采购支出中授予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的合同金额及占比情况,以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等内容。二是持续强化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细化公开中标成交结果,逐步建立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
(三)信息公开培训情况
一是专门举办政务公开干部业务培训班。在2015年举办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和新闻宣传培训班的基础上,201610月又举办全国安全生产通讯员和政务公开干部业务培训班,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共150多人参加了培训。二是专门举办网络舆情分析师培训班。20169月举办了全国安全生产网络舆情分析师培训班,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共90余名人参加了培训。三是大力做好新闻发布人员培训。2016年召开了全国安全生产宣教工作视频会、全国安全生产宣教工作座谈会、中国安全生产报社新闻舆论座谈会,进行以会促训。四是对省级煤矿安监局网站人员进行培训。
为提升各省级煤矿安监局政府网站管理人员业务素质、政治素质,专门下发通知,2017年采取以用代训形式,各省局轮流派人到总局学习培训,每人次学习培训时间为3个月。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398件,除去重复申请的26件、不属于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属于业务咨询或情况反映等)的12件,有效申请共360件,均依法依规给予了答复处理。
(一)申请情况。在360件有效依申请公开件中,网络申请有348信函申请有11件,当面申请有1件,传真申请0件。
(二)受理情况。在360件有效依申请公开件中,14件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19件属于同意公开范围,10件属于同意部分公开范围,5件属于不同意公开范围,308件申请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4件申请信息不存在, 0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
(三)办理情况。359件在法定期限内办结,1件延时办结。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全年共收到1件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相关的行政复议,依法依规给予了答复;没有收到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相关的行政诉讼。
(五)收费及减免情况。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2016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尚存在一些问题,总局主要采取了如下整改措施:
(一)在网站建设方面。一是着力解决总局政府网站页面陈旧、设备落后等问题。针对这一问题,2016年全面推进总局政府网站升级改造,包括前台页面改版优化、后台设备更新换代等,改版后的新页面于2016年底上线运行,社会反响较好。二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并解读,完善网站信息发布管理的原则、内容、程序、机制等。继续与第三方合作,大力推进总局政府网站网络可视度建设,增强总局政府网站网络影响力。三是着力解决驻地煤矿监察分局网站质量不高问题。印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普查监测和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宣教〔2016124号),对网站建设提出明确具体要求,要求所有驻地煤矿监察分局网站一律不再单独设立,相关内容迁移至省级煤矿安监局网站,由其实行统一管理。四是对总局负责管理范围内几十家网站定期开展抽查、监测、打分、上报,对抽查中发现的信息更新不及时、链接连不通、栏目设置不合理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在政务服务方面。为大力提高政务服务公开水平,总局将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在总局政府网站公布并及时更新,同时公布行政审批办理指南、申请表、满意度评价表等内容。制定出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厅函﹝201767号),明确全面梳理涉及企业和群众的政务服务事项,形成网上办理事项清单,构建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大厅,探索多样化网上服务渠道。
(三)在人员业务水平方面。为不断提升、巩固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政务公开、舆情分析人员业务能力水平,2016年继续组织召开安全生产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安全生产舆情分析师培训班,及时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舆情分析等方面的新要求、新政策,邀请专家深入讲解相关热点、难点、重点问题。
四、2017信息公开思路及重点工作
   (一)继续扩大公共服务事项公开,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围绕总局法定职能,结合制定权力和责任清单以及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等工作,全面梳理涉及企业和群众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形成网上办理事项清单,通过总局政府网站集中公开发布,并实行实时更新、动态调整。积极探索多样化网上服务渠道,注册总局“微安全”公共服务账号,各省煤矿安全监察局统一入驻。
(二)继续扩大执法信息、提示信息、警示信息、隐患信息公开。加强经济活动、社会活动、安全管理以及重点时段、地理气候等因素对重特大事故作用影响的对外安全提示、警示工作,加强重大生产风险、隐患的排查公开,加大对典型事故警示信息的公开。创新监管检查方式,及时公布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积极运用安全生产不良行为“黑名单”制度,曝光一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典型。
(三)进一步推进信息发布、宣传、解读“三同时”制度落实。着力推进《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宣教〔201577号)、《总局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安监总厅宣教〔2016113号)的贯彻落实,在规范总局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内容、流程等基础上,持续推进信息发布、宣传、解读“三同时”机制落地。创新解读方式,更多地利用总局“双微一端”、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网络在线访谈解读各类重大政策。
(四)进一步加强政务网站平台建设。在2016年总局政府网站改版升级的基础上,继续大力推动总局政府系统平台升级、后台设备改造,优化完善网站检索服务功能增加翻页功能。推进省级煤矿安监局政府网站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指导,不断完善栏目设置、内容更新、互动回应、办事服务等,满足工作开展和社会公众需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宣教办)
20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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