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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约谈山西省有关部门和中煤集团主要负责同志

作者: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宣教办)  来源: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宣教办)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1月30日
汲取血的教训 采取得力措施
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
 

 

    125,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在京召开山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约谈会议,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桂来保主持会议并讲话。
 
   125,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在京召开山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约谈会议,认真汲取山西朔州中煤集团担水沟煤矿“1·17”重大顶板事故教训,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桂来保主持会议并讲话。
约谈指出,担水沟煤矿“1·17”重大事故暴露出如下问题:一是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一些煤矿企业受经济利益驱动,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不顾国家三令五申,仍然违法违规组织生产。担水沟煤矿核定生产能力90万吨/年,但去年11月份实际生产40万吨。二是安全大检查不认真。中煤集团及中煤资源发展公司没有制定安全大检查专项方案,担水沟煤矿没有开展以“八查”为重点的大检查,煤矿负责人对“八查”内容不了解。三是巷道支护设计不合理。山西近年来顶板事故呈多发趋势,担水沟煤矿4203工作面胶带顺槽巷道锚杆长度不足,矿压观测不规范,采掘接替紧张,采煤工作面矿压未稳定就开始施工相邻的掘进工作面。四是整合重组矿井和国有老矿问题突出。存在地质资料不清,图实不符,国有大型企业做不到真接管、真控股、真投入,安全管理“真空”等问题,造成事故多发。国有老矿生产系统复杂,深部开采带来地压、水压、瓦斯等灾害加剧,安全风险加大。五是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力度有待加大。当前山西长期停产停建煤矿有354处,在资源储量、安全条件和技术管理等方面有缺陷,应早关快关。产能60万吨/年以下矿井还有129处,应按照国发7号文件的要求引导有序退出。六是安全监管不到位。朔州市朔城区派驻的驻矿安监五人小组发现隐患的能力不足,事故发生后下井人员数量、何种作业工种等情况不清楚,对超能力生产失察等。中煤资源发展公司对担水沟煤矿安全管理和监督不到位,对该矿顶板管理认识不足、管控不力、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等。
约谈要求,山西省和中煤集团要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安全监管及企业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煤矿安全大检查工作,强化煤矿技术和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包矿盯守制度,严厉打击超层越界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煤矿顶板和“一通三防”安全管理,深入推进煤矿重大灾害治理,进一步加大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力度,依法依规从严从快查处事故,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约谈会上,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安监局和山西煤矿安监局、朔州市人民政府、中煤集团等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作了发言,进一步深刻反思事故教训,决心举一反三,采取果断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确保山西省和中煤集团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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