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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渣土积患爆发,绝非深圳一城之危

作者:网易新闻  来源:网易新闻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2月24日

 据国土资源部官方微博通报,初步查明深圳光明新区垮塌体为人工堆土。

  人工堆土垮塌的地点属于余泥渣土受纳场,主要堆放渣土和建筑垃圾,由于堆积量大、堆积坡度过陡,导致失稳垮塌,造成多栋楼房倒塌。有媒体称,这是渣土围城十年的积患爆发了。

  “渣土围城”的困境并不只在深圳上演。事实上,每一个正不断扩张的城市,在其加足马力走上城市化的道路背后,都可能有一座建筑垃圾的大山存在。它们是渣土、弃土、弃料、余泥,在短时间里,被城市发展抛在了脑后,长久地不闻不问,就成了城市前进坦途中的“定时炸弹”。

  

  一、余泥渣土排放量2006年后呈井喷式增长,排放难问题持续将到2020

  深圳的余泥渣土排放难问题,是在2001年之后才出现的。2001年以前,深圳在建的项目规模并不大,数量也相对较少,待建地和低洼地的分布很广泛。填海造地与土地平整等工程,完全能够消化当时城市发展所产生的渣土数量。

  2001年开始,这种社会自发实现的余泥渣土排放平衡,逐渐被打破。随着待建地被开发,低洼地被填平,盐田港、大铲港、滨海大道等大型填海工程,先后竣工,国家也开始严格管制填海行为。

  为了整治无处安放的余泥渣土,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开展,由政府部门主导建设的渣土受纳场开始出现。最早有龙岗中心城(50万立方米)、塘朗山(432万立方米)、西乡(90万立方米)、成坑(120万立方米)4个受纳场。在政府相关部门的安排下,此阶段的余泥渣土处置,并没有形成太大压力。

  要到2006年。这一年,龙岗中心城余泥渣土受纳场填满封场,并被征用为大运会场馆建设用地。2007年,宝安西乡和南山塘朗山的受纳场三期工程,又都使用完毕。

  而那时刚成功申办了第26届大运会的深圳,正如火如荼地建设相关场馆;对深南路、北环大道、滨海大道等道路的改造也全面铺开;2008年,轨道交通二期工程——1号线延长线、2、3、4、5号线集中开工。

  此外,房地产在这一时期的快速发展,楼盘开发数量激增;汽车保有量的增加,使得无论商业还是住宅地产均需要配备足够面积的地下车库,都大大增加了开挖的土方数量。

  深圳城市建设所产的,无法处理的余泥渣土,就这样出现了“井喷”式增长。据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初步统计数据,2007年全市产生的各类余泥渣土是950万立方米,比之前四个受纳场容量总和还多258万立方米。

  之后,这一数字又因为轨道交通二期、三期工程的建设,产生的土方量巨大,被一再刷新。如今,已经达到年产生3000万立方米,相当于一个2公里长,1.5公里宽,10米高的巨大立方体.专家估计,深圳的余泥渣土排放难持续将到2020年。

  二、现有的受纳场在超负荷运转,受纳场建设赶不上余泥渣土增速

  从2008年到今天,深圳的余泥渣土受纳场建设,就没能赶上余泥渣土的增速。2008年,全市由政府投资建成并处于运营之中的受纳场仅有1座,剩余容量不足100万立方米。当年余泥渣土的产生量就超过了1800万立方米。

  而位于龙岗区布吉街道水径余泥渣土受纳场,是2012年3月19日才刚刚正式启用的。截至2013年3月31日,其受纳余泥渣土就已超过设计库容量。为了确保安全,管理部门于4月进行了封场,并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复绿等封场工程。

  现有的受纳场也在超负荷运转。例如部九窝余泥渣土受纳场,其二期设计单日受纳弃土2500车次(约3万方),高峰值为4500车次(约5.4万方)。由于2013年4月至8月降雨量较大,地铁施工出工量不均衡,造成2013年9、10月份单日出土量激增,最高峰值曾高达6500车次。

  根据《深圳市余泥渣土受纳场专项规划(2011-2020)》、市政府办公会议纪要,2015年以前深圳全市将新建12座建筑废弃物受纳场,总库容约1亿立方米。在此基础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还根据辖区实际情况选址增建一批临时受纳场,总库容约2000多万立方米。

  可是以上受纳场即使建成后,也只是基本解决2013-2015年间全市建筑废弃物(预测有9000多万立方米)的出路问题。深圳目前仍有多条轨道交通线路在建或待建,用“捉襟见肘”一词来形容现有的深圳受纳场,再贴切不过。

  三、偷排乱倒余泥渣土现象猖獗,公职人员参与设置非法受纳场以牟利

  受纳场存容的“捉襟见肘”,直接导致了两个后果:一是偷排乱倒余泥渣土的现象猖獗;二是出现设置非法受纳场牟利的个人或小团体。此前,深圳的牛岭石场、田心石场、木莲坑石场、库坑、求雨岭等多处都曾被曝出有违法受纳余泥渣土的现象。

  事实上,事发的光明新区红坳村工业园原本是采石场,官方信息显示,“2014年2月,经新区城市管理局审批同意,在凤凰社区红坳村原采石场设立余泥渣土临时受纳场。(受纳场地证编号:20140003,该受纳场使用期限至2015年2月21日)。”

  据《端传媒》报道,在该受纳场动工之前,采石场上的石粉被挖尽时,便形成了一个深坑,被用为违法渣土倾倒地点。当地居民曾多年抱怨,来自四面八方的泥土车,运载大量建筑渣土,偷倒于此。直至2014年,红坳村采石场被当地政府正式审批建立余泥渣土受纳场,渣土倾倒才被“合法化”。

  偷排乱倒不仅耗费了大量人力、财力,对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更让周边社区的居民惴惴不安。早在2014年就有媒体报道,田心石场违法受纳的余泥渣土被堆成了一座高约70米的山坡,远远高出周边居民楼的高度,一旦暴雨冲刷形成泥石流,后果不堪设想。而事发地红坳村工业园的企业主和工人是每天见着他们面前的渣土山越堆越高的。他们原本对这个肮脏又充满噪音的环境仅仅是抱怨,却怎么也想不到会被它掩埋。

  乱倒渣土背后形成的一条“发家致富”的利益链,更是让一些个人和小团体趋之若骛。深圳有媒体通过暗访了解到,原特区外的地区时不时会冒出一些小规模的“地下”受纳场。不仅有来自深圳市内的渣土在这里倾倒,连东莞一些泥头车也“慕名而来”。

  这些受纳场往往在夜里倾倒,一夜之间能倾倒一两百车次,一车根据所载土方数量收费300元左右。在2012年查处的一宗特大非法填埋余泥渣土案件中,有关部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其中包括2名公职人员。至案发时止,犯罪嫌疑人非法获利500余万元。

  而红坳村因为相对地广人稀,是泥头车乱倒余泥渣土的重灾区。光明新区城管局有关部门负责人称,红坳村所在光明新区土地存量较大,土地管理难度大,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加之人手十分紧缺,违法抢建、违法养殖、非法侵占国有土地和乱倒淤泥渣土等情况时有发生。

  2012年、2013年泥头车乱倒现象猖獗时期,红坳村不少偏僻道路的路边甚至路面,时不时就可看到乱倒的土堆或建筑垃圾。靠近受纳区域生活的居民,因为运输渣土的泥头车而苦不堪言。由于气候转冷空气干燥,车辆洒落、扬起的泥沙更让居民觉得仿若生活在工地现场。

  四、深圳不是“渣土围城”的个例,解决困境问题不在技术在政策

  今年3月,《中国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发展报告(2014年度)》(以下简称《报告》)在北京发布。报告指出,近几年中国每年建筑垃圾的排放总量约为15.5亿吨~24亿吨之间,占城市垃圾的比例约为40%,而全国再生利用率仅为5%左右。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秘书长郭海斌认为,在经过有效开发后,中国的建筑垃圾利用率最终是可达95%以上的。

  然而,目前的最尴尬现状是:一方面,大量建筑垃圾被随意处置或简单填埋,占地又污染,且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地表沉降;另一方面,有处置能力的建筑垃圾再生企业却因缺乏建筑垃圾原材料,面临着无材料来源的生存窘境。

  问题主要不在于技术,据了解,中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在基础回填、再生混凝土及制品方面进行了有效的研究和实践应用,尤其是建筑垃圾再生砖技术,已基本趋于成熟。而是缺乏有效的政策支持。此外,政府对建筑垃圾处理管理也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

  中国现行规范建筑垃圾处理的法律法规主要有:1992年颁布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04年修订通过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9年实施的《循环经济促进法》,2005年建设部出台的专门规范建筑垃圾处理的部门规章《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此外,各地地方政府也出台过相关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的规定。

  它们主要关注建筑垃圾造成的环境污染及其对市容市貌造成的影响,并没有涉及到建筑垃圾的循环利用。而且,现有法律法规没有统一且明确地设定建筑垃圾处理的责任主体是施工单位还是建设单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无法及时有效处理建筑垃圾。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处罚力度偏小,造成责任主体违法成本低,因而无法起到威慑作用。

  各部门的职能、产业链各环节也是彼此孤立,监管效果不佳。就余泥渣土管理而言,仍然是“九龙治水”的局面,涉及到规划国土部门、城市建设部门、城管部门、交警部门、环卫部门、公安部门等多个部门。

  据深圳本地媒体报道,2014年10月,事发地红坳村村民曾向媒体和当地社区管理部门反映过泥土车偷倒渣土问题。而光明街道办当时回复称,由于泥头车进入该受纳场的道路需经过长凤路,因此,造成该路段大量泥头车经过。但在回复中并未提及倾倒渣土问题,也未提出任何处理意见,此事不了了之。

  五、中国只有20余家专业建筑垃圾处理企业,资源转化率远低于日本德国

  在中国,未经任何处理进行直接填埋的建筑垃圾约占总量的98%,轻度分拣出废金属、废混凝土的约占2%,资源化利用率不足1%,这远低于德国和日本的90%,英国的80%和美国的70%。而当下中国只有20多家相对专业的企业进行建筑垃圾的再利用,主要生产建筑垃圾再生砖。与韩国年产建筑垃圾6000多万吨,就有373家建筑垃圾处理企业的数量相差太大。

  日本的建设废弃物有高回收率,是因为相关公司针对不同类型建设废弃物进行改良。土方收容费用3500日元/立方米,处理后的改良土售价800日元/立方米。收土和卖土均获得收入,因此能够投入成本进行建设废弃物改良。而国家也在税收、融资等方面对这类公司进行优惠与扶持。

  新加坡则大力推行余泥渣土源头减量战略,其建筑工程广泛采用绿色设计,大量采用预制构件,减少现场施工量,延长建筑设施使用寿命,并预留改造空间对余泥渣土收取高额处置费,增加排放成本以控制排放量。承建方为减少渣土处理费用,一般在工地内就自觉将可利用的废金属、废砖石锋利,自行出售或用于工程回填和平整地面。其余付费委托给余泥渣土处理公司进行处理及循环。

  美国则在有关法律规定,任何在生产中导致工业废弃物的企业,必须自行妥善处理,不得擅自随意倾卸。这就从源头上限制了建筑垃圾的产生量,促使各企业自觉寻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途径。如美国住宅营造商协会推广“资源保护屋”,其墙壁用回收的轮胎和铝合金废料建成,屋架所用的大部分钢料从建筑工地上回收得来,所用板材是锯末和碎木料加上20%的聚乙烯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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