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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上的大桥垮塌推理如何能平息质疑

作者:张玉胜  来源:法制日报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6月24日

工程建设质量的确需要有一个理论上的风险评估和寿命设计,但鉴于工程质量事关百姓的生活保障和生命安全,这种纸上谈兵的理论预期,必须是建立在科学严谨、分析透彻、论证充分的基础之上

  6月19日凌晨,粤赣高速公路河源境内匝道桥梁坍塌,4辆货车掉落,当场造成1人死亡4人受伤。事故发生后,赶到现场的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敖道朝解释称:“初步判断桥梁垮塌的原因是4辆超载货车紧凑运行,4辆货车的载重加上车身自重约有100吨,严重超过了桥梁载重的设计上限,从理论上说一定会引起桥梁坍塌。”(6月21日《南方都市报》)

  端午节前夕发生桥梁坍塌、车毁人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令人痛惜不已。查明事故原因、依法追究责任、认真汲取教训,自在情理之中。然而,作为粤赣高速公路投资与管理业主方的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在事件真相尚未真正查清之前,就以“理论上说一定会引起桥梁坍塌”的技术性解释,先入为主地将桥梁坍塌归咎于因车辆超载引发的不堪负重,其卸责之意令人质疑。

  诚然,工程建设质量的确需要有一个理论上的风险评估和寿命设计,但鉴于工程质量事关百姓的生活保障和生命安全,这种纸上谈兵的理论预期,必须是建立在科学严谨、分析透彻、论证充分的基础之上,甚至需要留有余地的保障系数。这就要求设计者在谋划和决策时,尽力穷尽现实生活中的各种可能性风险,并在实践操作中力避风险的发生几率和将其降至最低。现年78岁、已超龄服役25年的杭州钱塘江大桥,还有47岁的南京长江大桥、58岁的武汉长江大桥等,都是堪称久经考验的“桥坚强”范例。

  反观粤赣高速公路河源境内这座匝道桥梁,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竟然在投入使用不到10年就遭遇垮塌。面对如此不堪一击的桥梁质量,对桥梁负有经营、管理和维护职责的业主方,在设计当初究竟考量了多少车辆通行的现实因素?又为规避安全风险、确保百年寿命采取了怎样的监管措施?一句理论上的垮塌推理,如何能平息质疑、回应民众?

  按照这位总工程师为我们描述的最大安全运行模式,匝道桥的设计货载是“汽车—超20级”,即理论上桥体上有一台55吨的车行驶,同时前后10至15米可以分别有两辆20吨载重的车行驶。但这种理论上的承重预期,究竟有何实践性依据和操作性保障?现实中的车辆运输会不会在缺乏管束的语境下,自觉循着这种承重设计预期有间隔和有秩序地运行?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作为紧邻收费站进出口的匝道桥梁,遭遇车多拥堵、多辆货车持续通行的情况并非只存在于推断中的巧合,而是带有一种必然性的出行模式甚至会成为某种常态。尤其是在超载难以根绝的现实背景下,由敖总工程师分析得来的坍塌临界点,应当在设计者的当初考量视野而不只是事后解释。

  既然工程设计有具有科学性的风险预期,建设者就应当事先将其告知使用者,并在实际管理中力避临界点状况发生。从这个意义上说,无论是立足于治超、治堵、还是治桥,确保交通安全都是不能停留在理论上的分析,而必须将其不打折扣、毫不懈怠地付诸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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