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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速路明起禁行危险化学品车辆

作者:中新网  来源:中新网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3月05日

4日晚间,记者从山西省公安厅交管局获悉,自3月5日零时开始,山西全省高速公路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

  据了解,根据山西省政府于3月4日召开的“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决定,自3月5日开始,山西省所有高速公路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3月5日零时前已经上高速的危险化学品车辆全部就近分流下高速。

  通知要求,高速交警各支队立即协调高速公路管理部门,通知所有收费站务必于3月5日零时开始禁止危险化学品车辆上高速,并做好各收费站的分流疏导工作;各市公安交警支队要结合辖区实际,强化普通公路危险化学品车辆交通安全管控。

  据介绍,如有危险化学品车辆不听劝阻通行高速公路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及《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八条“行为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之规定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从重处罚。

  3月1日14时50分,晋济高速岩后隧道内一辆拉煤车和一辆载有液态甲醇的燃料车发生追尾,引发起火和爆炸。3日,山西晋城市政府新闻办对外通报,救援人员在事故现场又发现4具遇难者遗体。截至目前,该事故已造成12人死亡。4日,山西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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