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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控中心生产调度通信系统故障处置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7月21日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高效、有序处理集控中心生产调度通信系统故障,避免或最大程度减轻故障造成的损失,确保受控电站和集控中心的安全运行,保障电力供应,特制定本方案。
1.2 编制依据
《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国电迪庆香格里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控中心生产调度通信系统故障的现场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2.事件特征
生产调度通信系统故障包括通信通道故障及光传输设备故障。故障可能造成集控中心内部及集控中心与受控电站和电网调度通讯不畅,集控中心失去对受控电站的远程监视及控制功能;或造成集控中心与电网调度的数据联接中断。
3.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生产调度通信系统故障突发事件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3.1 Ⅰ级
Ⅰ级:集控中心光传输设备故障或其它原因,致集控中心内部及集控中心与受控电站和电网调度通讯全部中断,调度电话中断,集控中心失去对受控电站的远程监视及控制功能,集控中心与电网调度的数据联接全部中断。
3.2 Ⅱ级
Ⅱ级:一个或多个受控电站与集控中心的数据传输通道全部中断,集控中心与故障电站调度电话中断,集控中心失去对故障电站的监视及控制。
3.3 Ⅲ级
Ⅲ级:集控中心与电网调度的数据传输通道全部中断或光传输设备故障,集控中心与电网调度的数据联接中断,与电网调度电话中断。
3.4 Ⅳ级
Ⅳ级:一个或多个受控电站与集控中心的数据传输通道异常。
4.应急组织及职责
4.1 应急救援指挥部
4.1.1 总指挥(集控中心主任或副主任):全面指挥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4.1.2 成员(各应急小组组长):组织、协调相关人员参加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4.2 应及处置小组
4.2.1 运行小组(集控方式专责、当班值班人员及现场值守人员):汇报领导,组织现场人员进行先期处置,做好运行方式调整和故障设备的隔离。
4.2.2 安全监督组(集控中心安全员):监督安全措施落实和人员到位情况。
4.2.3 设备小组(通信及自动化专责):检查通讯通道及光设备,以及集控中心与电网及电站的连接运行情况,组织消缺,恢复系统正常。
5.应急处置启动程序
5.1 发现生产调度通信系统故障,集控值班人员根据故障分级情况,有针对地通过各种途径通知电站,及时汇报电网调度。
5.2 立即汇报总指挥,总指挥宣布启动生产调度通信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5.3 按照本预案及集控运行、维护规程等进行处理,并及时通知各专业负责人。
5.4 各专业应急小组在接到应急预案启动命令后按照自己的职责范围进入生产现场进行应急处理。
5.5 当生产调度通信系统故障恢复正常后由总指挥宣布危急事件结束。
6.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生产调度通信系统故障,按照事件分级不同,进行相应处理。
6.1 Ⅰ级
6.1.1 发现集控中心监控系统异常,调度电话中断,通信设备故障报警,初步判断为集控中心内部及集控中心与受控电站和电网调度通讯全部中断时,集控值班员立即通过联通或移动电话或其它方式,通知受控电站故障情况、系统运行方式及注意事项,令其将控制权切换至电站侧。
6.1.2 立即汇报电网调度,集控相关业务转为电网调度直接和受控电站联系,并汇报总指挥。
6.1.3 通知集控中心通信及自动化专业人员。
6.1.4 配合设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处理。尽快恢复系统正常。
6.1.5 受控电站根据情况,可将电站与集控中心的通信联接物理断开。
6.1.6 故障处理过程中,集控中心需与受控电站及电网调度保持沟通。
6.1.7 故障处理结束,集控中心通信设备恢复正常后,逐一恢复受控电站的控制权至集控中心。
6.2 Ⅱ级
6.2.1 发现一个或多个受控电站与集控中心的调度电话中断,故障电站监控系统画面异常时,通信设备故障报警,初步判断为故障电站数据传输通道全部中断,集控中心主值班员立即通过联通或移动电话或其它方式,通知受控电站故障情况、系统运行方式及注意事项,令其将控制权切换至电站侧。
6.2.2 集控中心主值班员立即汇报电网调度,集控相关业务转为电网调度直接和相应电站联系,并汇报总指挥。
6.2.3 通知集控中心通信及自动化专业人员。
6.2.4 配合设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处理,尽快恢复系统正常。
6.2.5 故障处理过程中,集控中心需加强对其它电站运行情况的监视。同时,监视其它系统的运行,防止故障扩大。
6.2.6 如检查为通信故障,短时难以恢复,则断开集控中心与电站的通信物理联接。
6.2.7 故障处理结束,集控中心通信设备恢复正常后,逐一恢复受控电站的控制权至集控侧。
6.3 Ⅲ级
6.3.1 发现集控中心与电网调度的数据联接中断,集控中心主值班员立即通过程控电话或其它方式,汇报电网调度,集控相关业务转为电网调度直接和受控电站联系。
6.3.2 通知受控电站故障情况、系统运行方式及注意事项,令其将控制权切换至电站侧。
6.3.3 汇报总指挥。
6.3.4 通知集控中心通信及自动化专业人员。
6.3.5 配合设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处理。尽快恢复系统正常。
6.3.6 如检查为通信故障,短时难以恢复,则断开集控中心与电网调度的通信物理联接。
6.3.7 故障处理结束,集控中心通信设备恢复正常后,逐一恢复受控电站的控制权至集控侧。
6.4 Ⅳ级
6.4.1 发现一个或多个受控电站与集控中心的数据传输通道异常时,集控中心主值班员立即通知相应电站,加强集控中心和故障电站的监视。
6.4.2 汇报总指挥。
6.4.3 通知集控中心通信及自动化专业人员。尽快恢复系统正常。
6.4.4 配合设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处理,防止两条通信通道同时故障。
6.4.5 如故障扩大,需及时汇报电网调度。
6.4.6 故障处理结束,集控中心通信设备恢复正常后,逐一恢复受控电站的控制权至集控中心。
7.注意事项
7.1 现场应急处理工作要仔细核对设备名称、回路编号。
7.2 严格按电力调度通信中心通信指令执行。
7.3 日常应加强对通信设备,包括调度数据网、综合数据网设备维护力度,提高设备可靠性水平。
7.4 应加强对应急通信电话的维护和管理,对联通、移动电话等设备定期试验,提高可靠性。应急物资定期检查、试验,确认完好。
7.5 严格执行应急救援命令,正确执行应急救援措施。
7.6 处理过程中发现设备异常或其他险情应及时汇报,不盲目处理,以免造成设备损坏事故扩大。
7.7 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做好自我防护,防止发生次生事故。
7.8 在急救过程中,遇有威胁人身安全情况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
7.9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8.事件报告流程
8.1 集控中心主值班员向电网调度及指挥部汇报故障情况、设备损坏情况以及故障设备隔离情况。
8.2 总指挥在集控中心生产调度通信系统故障发生后1小时内根据事件性质及严重程度逐级向上级专责单位报告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8.3 事件报告要求事件信息准确完整、事件内容描述清晰;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时间、事件发生地点、事故性质、先期处理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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