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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压桩临时用电施工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5月29日
 
一、工程用电概况
本工程前期先施工试桩,待试桩检测后,再进行工程桩的施工,根据总体进度安排,投入ZPY-700B型静力压桩机1台套,各桩机及配套设备在满负荷运行时用电量将达到140kw。
工地现场变压器已由甲方提供,电源引接点位置已确定,由于桩基施工机具不断移位,施工区域也不断变化,桩机及其开关柜需随之不断移动,总配电柜位置每单项工程相对固定。
二、编制依据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3.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4.施工现场实际情况
三、安全技术原则
1.采用TN-S接地系统
变压器低压侧共引出5条线,即“三相五线”制,为保证保护系统的可靠性,现场进线端进行重复接地,整个施工现场的PE线上做不少于三处的重复接地。
2.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施工现场从电源进线开始至用电设备中间经过三级配电装置配送电力,即:总漏电保护配电柜→分路漏电保护配电柜→漏电保护开关柜→用电设备。
3.采用漏电保护系统
本项目采用三级漏电保护:总配电柜、分配电柜、开关柜均装设漏电保护器。
四、配电电缆设置
1.变压器室至总漏电保护配电柜、总配电柜至分路配电柜均采用3×50mm2+2×25mm2重型橡套电缆,埋地敷设,埋地深度不小于0.7m,并在电缆紧邻上、下、左、右侧均匀敷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保护层。总配电柜及分配电柜每单项工程位置相对固定。
2.分路配电柜至开关柜采用3×35mm2+2×16mm2重型橡套电缆,由于施工时桩机及其机具不断移动,电缆不宜固定,无法架空,但机械移位及场内其它设备移动通过时由桩机前台指挥者负责保护电缆。
3.开关柜至桩机及其他用电设备由生产厂家配置完毕,不需重新敷设,可直接使用。
五、配电柜及开关柜设置
1.每台总配电柜下设分路配电柜。
2.每台设备有各自专用开关柜。
3.总配电柜按要求设置总隔离开关、空气开关及脉冲式漏电保护器,分路配电柜及开关柜按要求配置空气开关、交流接触器、脉冲式漏电保护器。
4.总配电柜采用固定式,其中心点与地面垂直距离保证1.4~1.6m,分配电柜采用移动式,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垂直距离保证0.8~1.6m。
5.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按其规定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6.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导线绝缘的颜色标志按要求配置并排列整齐;导线分支接头采用焊接并做绝缘包扎,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7.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电器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通过PE线端子板与PE线做电气连接,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通过采用编织软铜线做电气连接。
8.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设在箱体的下底面。
9.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口配置固定线卡,进出线加绝缘护套并成束卡固在箱体上,不得与箱体直接接触。
10.配电箱、开关箱顶部设置防雨罩。
11.配电箱、开关箱面板上标注名称及相关使用标识。
12.配电箱、开关箱箱门配锁,并由专职安全员负责。
13.配电箱、开关箱由专职电工定期检查、维修。检查、维修时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并做检查、维修工作记录。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14.配电箱、开关箱按照下列顺序操作:
   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
但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可除外。
15.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16.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保持整洁。
17.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随意挂接其他用电设备。
18.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配置和接线严禁随意改动。
19.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采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漏电保护器每天使用前应启动漏电试验按钮试跳一次,试跳不正常时严禁继续使用。
20.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严禁承受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强腐蚀介质和易燃易爆物接触。
六、桩机及其配套设备用电
1.桩机由操作手专人操作,机器开关柜也由操作手专人操作,桩机其他作业人员严禁动用机台开关柜及任何电气设备。
2.电焊机放置在桩机平台上。焊接现场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3.焊机电源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4.电焊机械的二次线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缆长度不大于30m,不得采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代替二次线的地线。
5.使用电焊机械焊接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严禁冒雨从事电焊作业。
6.电焊机由专职电焊工操作,其他无电焊操作证的任何人员不得操作。
7.设备进行清理、检查、维修时,首先将其开关箱分闸断电,呈现可见电源分断点,并关门上锁,专人看护。
8.建立和执行专人专机负责制,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并做到相关记录。
七、照明用电
1.现场照明采用碘钨灯作为照明光源。
2.外用电源选用220V。
3.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与PE线相连接,开关柜采用桩机专用开关柜。
4.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m,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达不到规定安全距离时,应采取隔热措施。灯线应固定在接线柱上,不得靠近灯具表面
5.灯头线应做防水弯。
6.室内照明配线采用绝缘导线或电缆。
7.室内非埋地明敷主干线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0m。
8.架空进户线的室外端应采用绝缘子固定,过墙处应穿管保护,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m,并采取防雨措施。
9.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或电缆的截面应根据用电设备或线路的计算负荷确定,但铜线截面不应小于1.5mm2,铝线截面不应小于2.5mm2。
10.室内配线必须有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电器与绝缘导线、电缆的选配符合要求。
11.螺口灯头及其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灯头的绝缘外壳无损伤、无漏电; 相线接在与中心触头相连的一端,零线接在与螺纹口相连的一端。
12.灯具内的接线必须牢固,灯具外的接线必须做可靠的防水绝缘包扎。   
13.室内照明灯具宜采用拉线开关控制,开关安装位置宜符合下列要求:拉线开关距地面高度为2m,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m,拉线的出口向下。
14.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
八、桩机防雷措施
1.桩机立柱顶部安插红旗,以示高度警号。
2.雷雨时应停止工作,船形轨道应可靠接地,桩机不再设置避雷装置。
九、电工及用电人员
1.本工程电工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电工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开工前由项目部及专职电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由电工完成,并有人监护。
3.各类用电人员在施工遵守下列规定:
(1)使用电气设备前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严禁设备带“缺陷”运转;
(2)保管和维护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3)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关门上锁,挂停电警告牌。
(4)移动电气设备时,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十、安全技术档案
1.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2.修改用电组织设计;
3.用电技术交底资料;
5.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5.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6.漏电保护器漏电测定记录表;
7.定期检(复)查表;
8.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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