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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厂安全技术交底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12月21日

1、 钢结构及铁件制作施工人员必须熟悉图纸、钢结构制作工艺及安全规定。
        2、 大锤、手锤的木把应质地坚实、安装牢固,打锤时禁止戴手套,二人打严禁相对站立。
        3、多人抬材料和工作时要有专人指挥,精力集中,行动一致,互相照应,轻抬轻放,以免伤人,并应将道路清理好。
        4、各类机具必须做到人机固定,持证上岗,并按操作规程操作。
        5、 焊工应持证上岗,并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6、 施焊场地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并应对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进行覆盖、隔离。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氧气瓶、乙炔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m,乙炔瓶使用时不得倾倒。
         7、钢构件操作平台及加工机械应有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Ω。
         8、电源的拆除应由电工来完成,电焊机外壳必须有良好的接零保护,并设有独立开关箱,室外开关箱应有防雨措施,并有门锁。
        9、焊钳与电缆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电焊手套,在潮湿地点操作时,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10、操作者的头部不得靠近机械旋转部位,禁止戴手套进行钻孔操作。
        11、制作完毕的钢结构构件应集中按照规格、型号分类堆放整齐。
        12、 进场施工人员应严格按照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制度》要求施工。
        13、进入生产车间的员工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
        14、各班组长、协作队伍负责人(领工员)每天在安排本班组员工生产加工任务前,必须就当天或近几天所从事的同样加工生产任务、情况(加工特点、危险因素、注意事项)对本班组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班前安全讲话,并有详细的记录。
        15、班组安全员、作业人员在加工生产前对所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认真仔细的检查,确认无误方可使用。
        16、作业人员应熟知生产当中所操作的机械设备、特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其规程操作,安全作业。同时,对所操作的机械设备必须做到“四懂”:懂构造、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 “三会”: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17、生产车间用电必须由专职电工人员负责管理。车间班组设置的临时配电柜、配电箱、用电线路符合安全用电标准。地面铺设的动力电源线应在其上加盖防碰撞、防挤压、防踩踏的防护盖板或防护罩。
        18、生产过程当中禁止将临时电源线,多功能接线盒、插头、气体软管、割枪、磨光机、磁力钻等小型机具线、管被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或废弃边角料挤压、碰撞。
        19、专职电工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生产车间的配电柜、配电箱中的接线装置、漏电保护器、机械设备接地接零等用电安全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对所检查、整改的结果要有详细的记录。
        20、设备维修人员应根据特种设备检修、保养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对生产车间内外的门、桥式起重机械、气体管道、储气罐、空气压缩机(安全阀、压力表、闸阀)和液氧、二氧化碳的置换装置进行认真的专项检查,并做好详细的专项检查记录。同时,根据检查情况合理安排检修、保养确保特种设备正常运行。
        21、电焊机、气保焊机、磁力钻、手电钻、角向磨光机、砂轮切割机、电风扇等中、小型电动机具在带电及运转时严禁移动或拖拉电源线,设备检修人员严禁带电作业和排除故障。
        22、电焊机、气保焊机、磁力钻、手电钻、角向磨光机等中、小型电动机具,使用前操作人员应严格检查其电源线、临时电源线、焊把线、搭铁线、气管的连接装置是否牢靠。
        23、多功能接线盒、插头有无损坏;电源线绝缘层有无破损;金属丝有无裸露;气体软管、割枪、气体管道直立端球阀等有无漏气、破裂、损坏;减压阀、压力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生产人员操作角向磨光机及其它在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铁屑飞溅的机械设备必须戴护目镜,否则禁止其上岗作业。
        24、氧气、乙炔、丙烷瓶应远离火源(明火)10米以上,氧气瓶与乙炔、丙烷瓶之间应保持在5米以上距离。乙炔瓶禁止卧倒(平放)使用,露天作业氧气、乙炔、丙烷瓶必须采取防爆晒措施。
        25、焊把线、搭铁线、临时电源线、氧气、乙炔、丙烷等气体软管严禁混搅缠绕在一起使用,防止搭铁线接头部分发热烧坏乙炔、丙烷气体软管而引起火灾。
        26、气体软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开裂、漏气时应立即关闭气源阀门或将气体来源方向的软管弯曲卡死切断气源,避免发生火灾。对于生产现场出现气体老化的软管应及时更换,漏气、开裂部位应剪断加套管,用管卡箍拧紧确认无漏气后方可使用。严禁用胶带纸包裹漏气部位留其隐患。
        27、砂轮切割、手工火焰切割、气刨、打磨、手工焊接等使用明火前,必须对作业区域周围环境进行检查,确认无易爆易燃物品后方可作业并采取单面或三面隔挡防止火花、弧光伤及他人的防火隔离措施。
        28、使用车床、摇臂钻、立钻、台钻、磁力钻等旋转机械切屑、制孔时,操作人员严禁佩戴任何一种手套作业。所发手套只允许在装卸搬运零配件材料时使用,更不得在钻头旋转时直接用手或戴手套去清除铁屑、扭动卡头和钻头。
        29、在使用车床、摇臂钻、立钻、台钻、磁力钻等旋转机械切屑、制孔前,操作人员应检查自己的衣服袖口、衣服纽扣是否已扣牢,裤脚边是否已扎牢。如果是拉链的衣服应闭合拉链,防止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衣服袖口、衣服脚边、裤脚边卷进高速旋转的钻头内。
        30、操作人员在使用磁力钻前应进行空载运行,检查磁力钻在运行时有无异常,底座吸在将要制孔构件上是否有足够大的磁力,能否满足安全制孔要求
        31、操作人员在制孔过程中严禁用脚踩压磁力钻制孔手柄,防止裤脚边卷进高速旋转的钻头内,造成不必要的安全隐患发生。
        32、已起拱的型钢(尤其是截面几何尺寸小的型钢),当拱面朝下放置于地面在构件上制孔时,必须将型钢一端下方用方木、角钢或者小型型钢等相应材料垫起,确保其平稳。严禁在制孔过程中发生型钢左右摇晃,致使磁力钻构件倒塌造成人员伤害。
        33、当横截面几何尺寸小的型钢规则的排列在固定支架上进行起拱拼装焊接时,必须在支架端头部分焊接一根牢固的立杆防止型钢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摇摆晃动而倾翻,发生意外事故。
        34、堆码组立、埋弧焊、矫正、拼装、焊接、制孔后的型钢时,每一根必须按构件其纵向方向紧密的或留有一公分间距的排列,并将一端对齐。第二层构件堆码应将该层型钢的腹板位置对正下层二根并排放置的型钢中缝位置,依此类推按品字型堆码。
        35、构件堆码摆放层数和高度以构件横截面几何尺寸的大小确定其安全性和稳定性。如果作业场地允许的话可十字交叉堆码,严禁互相叠压倾斜摆放堆码。
         36、起了拱的型钢在生产加工过程当中或装载运输、转运时必须将拱高向上摆放堆码,确保所堆放构件的平稳安全。
            起拱型钢在平放(侧放)时,应将拱高超同一方向,达到上下翼缘板对齐。严禁将型钢平放时(两根构件腹板成对应方向)上下两根构件翼板差边或倾斜堆码。
        37、操作起重机械(门、桥式起重机械、汽吊等)时,严禁斜挂、斜拉、斜吊。吊钩上下移动时应注意观察,防止导绳器或限位装置失灵造成吊钩碰撞电动葫芦外壳、跑车钢丝绳滚筒。致使吊钩承重钢丝绳脱卡、导绳器损坏,吊钩滑轮或吊钩外壳破裂堕落伤及员工以及吊钩落地后造成电动葫芦滚筒上钢丝绳排列顺序紊乱。
        38、使用门桥式起重机时,首先检查操纵开关是否完好,然后试运行大车检查两端纵梁移动(电动机)是否同步,制动距离是否过长;电动葫芦、跑车运行有无异常,吊钩上下移动顺畅制动灵敏,钢丝绳是否整齐规律的缠绕于滚筒之上。
        39、对所使用的钢丝绳、尼龙吊带、吊链、吊钳(卡)及辅助工具配件进行认真仔细检查。钢板卡齿条上开口销有无脱落;卸扣上的横销松紧度是否适宜;钢板卡、卸扣是否出现裂纹、变形、磨损;U型卡螺拴、螺母是否滑丝(扣)、吊带存在断层、钢丝绳断丝较多和断股。出现以上问题应立即检修或退旧领新送入库房,不得随意乱扔乱放误被他人使用造成安全隐患。
        40、钢丝绳兜底起吊钢材、型钢和箱型构件时,首先考虑与钢材、构件接触的钢丝绳的承载力,防止钢丝绳断裂或与钢丝绳接触的钢材、构件产生变形。钢丝绳与钢材、构件的接触部分应采用将钢管纵向切割掉1/3留有豁口的钢管来做衬垫(衬管长大约300-400mm)保护钢丝绳避免钢丝绳出现断丝断股。
        41、钢丝绳禁止被钢材、构件碰撞挤压。严禁将压至在钢材、构件之下的钢丝绳强行拽出,造成钢丝绳断丝、断股、断裂以及钢丝绳受拉时反弹出伤及员工。尼龙吊带禁止使用于钢板、型钢、箱型构件等有棱角材料的装卸。
        42、吊移、翻转重型构件时应防止对钢丝生绳、桁车带来冲击性危害以及对地面造成破坏,翻转、移位时应采用吊耳,落地时使用方木、枕木或木板加以衬垫保护。
        拼装时应考虑支撑架、千斤顶支点的稳定性,防止拼装过程中发生拼装材料、机具、辅助工具坠落伤及员工。吊移、装载重型构件时应避免因吊点选择不当,造成重心失稳引起构件变形、吊具开裂、钢丝绳绷断以及对门、桥式起重机械造成伤害。
        43、装卸、转运、移动各种原材料、钢构件前应考虑起重机械和起吊所用的钢丝绳、尼龙吊带、吊链、吊钳(卡)及捆绑构件的盘条、铁丝、麻绳的承载力和安全性。
        44、起重吊装所用的两根钢丝绳长度要统一、直径要统一,两个卸扣的大小要统一,两个钢板卡的大小承载力要统一。避免在装卸过程中钢板卡不能同时着力,钢丝绳、卸扣承载力不同;致使构件、材料从卡具中滑落、侧翻和钢丝绳断裂、构件坠落的事故发生。
        45、装卸、位移钢材、构件时,所用钢丝绳、尼龙吊带、吊链、吊钳(卡)必须栓挂在使钢材、构件保持平稳的(中心)位置。
        46、装卸、翻转、移动的构件放置平稳后落下吊钩,用手将钢丝绳、尼龙吊带、吊链、吊钳(卡)从构件上摘掉后与另一侧的钢丝绳、尼龙吊带、吊链、吊钳(卡)放在一起,再一次用手将钢丝绳、尼龙吊带、吊链、吊钳(卡)推离所吊构件后升起吊钩或开动电动葫芦、桁车。从而避免因移动桁车、电动葫芦或起升吊钩时钢丝绳、尼龙吊带、吊链、吊钳(卡)碰撞、兜挂到构件、钢材上。
        47、生产过程中严禁钢丝绳、吊带、吊链、吊钳(卡)等绳索卡具在构件上拖拉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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