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通信施工安全交底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12月12日
通信施工安全交底

 

公司
 北京华信东方科技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开封电信杞县扶贫项目
参加人员
实际参加人员(施工队队员签名)
交底人
 
交底日期
 
交底内容
严格按《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施工。
1.施工测量
⑴.通信线路工程在勘察测量施工时,应对路由经过的沿线环境进行详细的调查,如有毒植物、毒蛇、血吸虫、猛兽和狩猎器具、陷阱等;要广泛宣传告知交底并采取相应预防措施。
⑵.在路由复测中传递标杆,禁止抛掷,并不得耍弄标杆,以免伤人。
⑶.在测量和施工时,凡遇到河流、深沟、陡坡等,要小心通过,不能盲目泅渡和跳跃。
2.装运电杆
⑴汽车装运电杆时,车上应设置专用支架,杆材重心应落在车厢中部。严禁杆材超出车厢两侧没有专用支架时,杆材应平放在车厢内,杆根向前,杆梢向后,杆材伸出车身尾部的长度应符合交通部门的规定。
⑵如用其他运输车辆运送电杆时,应用绳索捆绑撬紧,保持车辆平衡。卸车时应用木枕或石块稳住前后车轮。
⑶卸车松捆时,应按顺序逐一进行,不得全部松开,以防电杆从车厢两侧滚下。卸车时不得将电杆直接向地面抛掷。
⑷堆放杆材应使杆梢、杆根各在一端排列整齐平顺。杆堆底部两侧必须用短木或石块堵挡,堆完后应用铁线捆牢。电杆堆放时,木杆不超过六层,水泥杆不超过两层。
人工运杆作业
(1)电杆分屯堆放点应设在不妨碍行人、行车的位置,电杆堆放不宜过高。
(2)电杆应按顺序从堆放点高层向低层搬运。撬移电杆时,下落方向禁止站人。从高处向低处移杆时用力不宜过猛,防止失控。
(3)使用“抱杆车”运杆,电杆重心应适中,不得向一头倾斜。推拉速度应均匀,转弯和下坡前应提前控制速度。
(4)在往水田、山坡搬运电杆时应提前勘选路由。根据电杆重量和路险情况,备足搬运用具和充足人员,并有专人指挥。
(5)在无路可抬运的山坡地段采用人工沿坡面牵引时,绳索强度应足够牢靠,同时应避免牵引绳索在山石上磨擦。电杆后方严禁站人。
3.立杆
人工立杆
(1)       立杆前,应在杆梢下方的适当位置系好定位绳索。如作业区周边有砖头、石块等应预先清理。
(2)在杆根下落的坑洞内竖起挡杆板,使挡杆板挡住杆根,并由专人负责压控杆根。
(3)作业人员竖杆时应步调一致,人力肩扛时必须用同侧肩膀
(4)杆立起至30°角时应使用杆叉(夹杠)、牵引绳等助力。拉动牵引绳应用力均匀,面对电杆操作,保持平稳,严禁作业人员背向电杆拉牵引绳。杆叉操作者用力要均衡,配合发挥杆叉支撑、夹拉作用。电杆不得左右摇摆,应保持平稳。
(5)电杆立起后应按要求校正杆根、杆梢位置,并及时回填土、夯实。夯实后方能撤除杆叉及登杆摘除牵引绳。
机械立杆
(1)使用吊车立杆时,钢丝吊绳应牢固地拴在电杆上方的适当位置,使电杆的重心位置在下。起吊时,吊车臂下及杆下严禁站人。
(2)严禁在电力线路正下方(尤其是高压线路下)立杆作业。当架空的通信线路穿过输电线时,经测量计算出现吊线与高压输电线达不到安全净距,则必须修改通信线路设计,必要时可改为由地下通过。 
(3)在民房附近进行立杆作业时,不得触碰屋檐。
4.杆上作业
登(上)杆作业
(1)登杆前必须认真检查电杆有无折断的危险。如发现有腐烂现象的电杆,在未加固前,不得攀登。
(2)登杆时应注意观察及避开杆顶周围的障碍物。
(3)登杆到达杆上的作业位置后,安全带应兜挂在距杆梢50cm以下的位置。
(4)上下杆时不准二人以上同时上下杆。
使用脚扣登杆作业
(1)使用前应检查脚扣是否完好,当出现橡胶套管(橡胶板)破损、离股、老化或螺丝脱落和弯钩、脚蹬板扭曲、变形或脚扣带腐蚀、开焊、裂痕等情形之一者,严禁使用。不得用电话线或其他绳索替代脚扣带。
(2)检查脚扣的安全性时应把脚扣卡在离地面30cm的电杆上,一脚悬起,另一脚套在脚扣上用力踏踩,没有任何受损变形迹象,方可使用。
(3)使用脚扣时不得以大代小或以小代大。使用木杆脚扣不得攀登水泥杆,使用圆形水泥杆脚扣不得攀登方型水泥杆。各种活动式脚扣的使用功能不得互相替代。
(4)使用脚扣上杆时不得穿硬底鞋、拖鞋。
5.其他注意事项
(1)登杆时除个人配备的工具外,不准携带笨重工具。材料、工具应用工具袋传递。在电杆上作业前,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安全带保险环后方可作业。
(2)杆上作业,所用材料应放置稳妥,所用工具应随手装入工具袋内,不得向下抛扔工具和材料。
(3)在杆下用紧线器拉紧全程吊线时,杆上不准有人。待拉紧后再登杆拧紧夹板、做终结等作业。
(4)升高或降低吊线时,必须使用紧线器,尤其在吊档、顶档杆操作必须稳妥牢靠,不许肩扛推拉。
(5)电杆上有人作业时,杆下周围必须有人监护(监护人不得靠近杆根),在交通路口等地段必须在电杆周围设置护拦。
6.安装和拆换拉线作业
(1)新装拉线必须在布放吊线之前进行。拆除拉线前必须首先检查旧杆安全情况,按顺序拆除杆上原有的光(电)缆、吊线后进行。
(2)终端拉线用的钢绞线必须比吊线大一级,并保证拉距,地锚与地锚杆应与钢绞线配套。严禁使用非配套的小于规定要求的地锚或地锚杆,严禁拉线坑不够深度或者将地锚杆锯短或弯盘。
(3)更换拉线时应将新拉线安装完毕,并在新装拉线的拉力已将旧拉线张力松泄后再拆除旧拉线。
(4)在原拉线位置或拉线位附近安装新拉线时,应先制作临时拉线,防止挖新拉线坑时将原有拉线地锚挖出而导致抗拉力不足使地锚移动发生倒杆事故。
(5)安装拉线应尽量避开有碍行人行车的地方,并安装拉线警示护套。
(6)拉线安装完毕后,拉线坑在回填土时必须夯实。
7.布放吊线
(1)       布放无盘钢绞线时必须使用放线盘,禁止无放线盘布放钢绞线。
(2)       人工布放钢绞线,在牵引前端必须使用干燥的麻绳(将麻绳与钢绞线连接牢固)牵引。
(3)       布放钢绞线前,应对沿途跨越的供电线路、公路、铁路、街道、河流、树木等调查统计,在布放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安全通过。
(4)       在树枝间穿越时,不得使树枝挡压或撑托钢绞线,保证吊线高度。
(5)       通过供电线路、公路、铁路、街道时应计算并保证设计高度,确定钢绞线在杆上的固定位置。牵引钢绞线通过前必须进行警示、警戒。
(6)       布放跨越道路钢绞线的安全措施:在有旧吊线的条件下,利用旧吊线挂吊线滑轮的办法升高跨越公路、铁路、街道的钢绞线,以防止下垂拦挡行人及车辆;在新建杆路上跨越铁路、公路、街道时,采用单档临时辅助吊线以挂高吊线防止下垂拦挡行人及车辆;在吊线紧好后拆除吊线滑轮和临时辅助吊线,同时注意警戒,保证安全。
(7)       如钢绞线在低压电力线之上,必须设专人用绝缘棒托住钢绞线,不得搁在电力线上拖拉。
(8)       防止钢绞线在行进过程中兜磨建筑物,必要时采取支撑垫物等措施。
(9)       在牵引全程钢绞线余量时,用力应均匀,应采取措施防止钢绞线因张力反弹在杆间跳弹触及电力线。
(10)   剪断钢绞线前,剪点两端应先人工固定,剪断后缓松,防止钢绞线反弹。
(11)   在收紧拉线或吊线时,扳动紧线器以二人为限,操作时作业人员必须在紧线器后的左右侧。
8.布放架空光(电)缆
(1)布放架空光(电)缆在通过电力线、铁路、公路、街道、树木等特殊地段时,安全措施参照布放吊线的相关内容要求。
(2)在吊线上布放光(电)缆作业前,必须检查吊线强度。确保吊线在作业时不致断裂,电杆不致倾斜、倒杆及吊线卡担不致松脱时,方可进行布缆作业。
(3)在跨越电力线、铁路、公路杆档安装光(电)缆挂钩和拆除吊线滑轮时严禁使用吊板。
(4)光(电)缆在吊线挂钩前,一端应固定,另一端应将余量拽回,剪断缆线前应先固定。
(5)使用吊板挂放光(电)缆
①坐板及坐板架应固定牢固,滑轮活动自如,坐板无劈裂、腐朽。如吊板上的挂钩已磨损四分之一时,不得再使用。
②坐吊板时,必须辅扎安全带,并将安全带挂在吊线上。
③不得有两人以上同时在一档内坐吊板工作。
④在2.0/7以下的吊线上作业时不得使用吊板。
⑤在电杆与墙壁之间或墙壁与墙壁之间的吊线上,不得使用吊板。
⑥坐吊板过吊线接头时,必须使用梯子。经过电杆时,必须使用脚扣或梯子,严禁爬抱而过。
⑦坐吊板,如人体上身超过原吊线高度或下垂时人体下身低于原吊线高度时,必须注意与电力线尤其是高压线的安全距离,防止碰触上层或下层的电力线等障碍物,不可避免时改用梯子等其他方式。
⑧在吊线周围70cm以内有电力线(非高压线路)或用户照明线时,不得使用吊板作业。
⑨坐吊板作业时,地面应有专人进行滑动牵引或控制保护。
9.在供电线及高压输电线附近作业
(1)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和使用绝缘工具。
(2)在原有杆路上作业,应先用试电笔检查该电杆上附挂的线缆、吊线,确认没有带电后再作业。
(3)在通信线路附近有其他线缆时,在没有辩明清楚该线缆使用性质前,一律按电力线处理。
(4)在与电力线合用的水泥杆上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注意与电力线等其他线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5)在电力线下或附近作业时,严禁作业人员及设备与电力线接触。在高压线附近进行架线、安装拉线等作业时,离开高压线最小空距应保证:35KV以下为2.5m,35KV以上为4m。
(6)光、电缆通过供电线路上方时,应事先通知电力部门派人到现场停止送电,并经检查确实停电后,才能开始作业。通信施工作业人员不得将供电线擅自剪断。停送电必须在开关处悬挂停电警示标志,有专人值守,严禁擅自送电。在结束作业并得到工地现场负责人正式通知后方可恢复送电。不能停电时,可采取搭设保护架等措施,但必须做好充分的安全准备,方可施工。
(7)如需在供电线(220V、380V)上方架线时,严禁用石头或工具等系于缆线的一端经供电线上面抛过。此时,可在跨越电力线处搭设安全保护架,将电力线罩住,施工完毕后再拆除。作业中,放线车和吊线均应良好接地。如布放吊线,先在跨越电力线的上方做单档临时辅助吊线,待吊线沿其通过并全程安装完毕后再拆除临时辅助吊线。
(8)遇有电力线在线杆顶上交越的特殊情况时,作业人员的头部不得超过杆顶。所用的工具与材料不得接触电力线及其附属设备。
(9)当通信线与电力线接触或电力线落在地面上时,必须立即停止一切有关作业活动,保护现场,禁止行人步入危险地带。不得用一般工具触动通信缆线或电力线,应立即报告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指定专业人员排除事故。事故未排除前,不得擅自恢复作业。
(10)在有金属顶棚的建筑物上作业前,应用试电笔检查确认无电方可作业。
(11)在电力线下架设的吊线应及时按设计规定的保护方式进行保护。
10.敷设管道光(电)缆
人孔、地下室内作业
(1)       应遵守建设单位、维护部门地下室进出、人孔开启封闭的规定。
(2)       进入地下室、管道人孔前,必须进行气体检查和监测,确认无易燃、有毒、有害气体并通风后方可进入。作业时,地下室、人孔应保持自然和强制通风。尤其在“高井脖”人孔内施工,必须保证人孔通风效果。
(3)       在地下室、人孔内作业期间,作业人员若感觉呼吸困难或身体不适,应立即呼救,并迅速离开地下室或人孔,待查明原因并处理后方可恢复作业。
(4)       作业时发现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气体时,人员必须迅速撤离,严禁开关电器、动用明火,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隐患。
(5)       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地下室或人孔。严禁在地下室吸烟和生火取暖。地下室、人孔照明应采用防爆灯具。人孔内宜选用电压36V以下的工作灯。电瓶应放在人孔外。
(6)       严禁在地下室、人孔内点燃喷灯。使用喷灯时应保持通风良好。
(7)       在地下室、人孔内作业时,地下室或人孔上面必须有人监护。上下人孔的梯子不得撤走。
(8)       地下室、人孔内有积水时,应先抽干后再作业。遇有长流水的地下室或人孔,应定时抽水。并做到:
①、使用电力潜水泵抽水时,应检查确保绝缘性能良好,严禁边抽水、边下地下室或人孔内作业。
②、在人孔抽水使用发电机时,排气管不得靠近人孔口,应放在人孔下风方向。
③、冬季在人孔内抽水排放,应防止路面结冰。
④、作业人员应穿胶靴或防水裤防潮。
开启人孔盖及作业
(1)       启闭人孔盖应使用专用钥匙。
(2)       上下人孔时必须使用梯子,放置牢固。不得把梯子搭在人孔内的线缆上,严禁作业人员蹬踏线缆或线缆托架。
(3)       在有行人、行车的地段开启孔盖施工前,人孔周围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围栏。晚上作业必须设置瞥示灯,作业完毕确认孔盖盖好再拆除。
(4)       雨、雪天作业时,在人孔口上方应设置防雨棚,人孔周围可用砂土或草包铺垫。
敷设管道光()
(1)       清刷管道时,穿管器前进方向的人孔应安排作业人员提前到位,以便使穿管器顺利进入设计规定占位的管眼,不得因无人操作而使穿管器在人孔内盘团伤及人孔内原有光(电)缆。
(2)       人孔内作业人员应站在管孔的侧旁,不得面对或背对正在清刷的管孔。严禁用眼看、手伸进管孔内摸或耳听判断穿管器到来的距离。
(3)       机械牵引管道电缆应使用专用牵引车或绞盘车,严禁使用汽车或拖拉机直接牵引。机械牵引电缆使用的油丝绳,应定期保养、定期更换。
(4)       机械牵引前应检验井底预埋的U型拉环的抗拉强度。
(5)       井底滑轮的抗拉强度和拴套绳索应符合要求,安放位置应控制在牵引时滑轮水平切线与管眼在同一水平线的位置。
(6)       井口滑轮及安放框架强度必须符合要求,纵向尺寸应与井口尺寸匹配。
(7)       牵引时,引入缆端作业人员的手臂必须远离管孔。引出端作业人员应避开井口滑轮、井底滑轮以及牵引绳。
(8)       牵引绳与电缆端头之间必须使用活动“转环”。
(9)       敷设管道电缆必须有统一作业方案和设置专人指挥。
11.交通安全规范
(1)       招聘司机必须严格筛选,应聘用有驾驶证件、驾驶技术好、遵纪守法的人员。
(2)       出车前应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在行车时应保持警惕,及时提醒司机行车安全,严禁司机疲劳驾驶。施工车辆到达目的地后应给司机提供充足的休息时间和场所。
(3)       乘车人员应遵守交通安全相关规定,系好安全带。
(4)       在公路行驶中,通过检查站或收费站时,应减速慢行。遇交警其他政府部门要求停车时,应要求司机积极配合,主动出面交涉,不得冲岗。
(5)       行车途中应锁好所有的车门。停车或行车时应防止被抢、被盗。
(6)       在公路上因施工及其他原因停车时,应摆放安全警示标志。在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职安全员指挥疏导交通,必要时请当地警方协助。
(7)       施工中穿越公路时应注意查看过往的车辆,确认安全后才能穿越。在公路的一侧施工时,应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设置交通警示标志,选派员工负责安全警戒。
(8)       在路边施工的人员应面对车辆驶来的方向施工,以便及时发现路面上的情况,并采取应急措施。
12.施工现场
(1)       尊重当地乡风民俗。
(2)       施工现场应进行围拦和警戒,加强对作业人员和施工机具、仪表的保护。遇到当地群众围观,应耐心劝解离开。
(3)       在施工中遇到阻挠时,应请当地相关政府机构出面协调解决,不得用强制手段施工,避免与当地群众发生冲突。
(4)       施工现场的设备、主要材料、施工机械和仪器仪表必须由专人看守,避免物资被哄抢和盗取。
(5)       发生抢劫、盗取事件时,应立即报警,不要与犯罪人员发生正面冲突,在保证施工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损失。
 
 
 

 

工程编号
 
工程名称
 
参加人员
实际参加人员(施工队队员签名)
交底人
 
交底日期
 
交底内容
严格按《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施工。
1.施工测量
⑴.通信线路工程在勘察测量施工时,应对路由经过的沿线环境进行详细的调查,如有毒植物、毒蛇、血吸虫、猛兽和狩猎器具、陷阱等;要广泛宣传告知交底并采取相应预防措施。
⑵.在路由复测中传递标杆,禁止抛掷,并不得耍弄标杆,以免伤人。
⑶.在测量和施工时,凡遇到河流、深沟、陡坡等,要小心通过,不能盲目泅渡和跳跃。
2.装运电杆
⑴汽车装运电杆时,车上应设置专用支架,杆材重心应落在车厢中部。严禁杆材超出车厢两侧没有专用支架时,杆材应平放在车厢内,杆根向前,杆梢向后,杆材伸出车身尾部的长度应符合交通部门的规定。
⑵如用其他运输车辆运送电杆时,应用绳索捆绑撬紧,保持车辆平衡。卸车时应用木枕或石块稳住前后车轮。
⑶卸车松捆时,应按顺序逐一进行,不得全部松开,以防电杆从车厢两侧滚下。卸车时不得将电杆直接向地面抛掷。
⑷堆放杆材应使杆梢、杆根各在一端排列整齐平顺。杆堆底部两侧必须用短木或石块堵挡,堆完后应用铁线捆牢。电杆堆放时,木杆不超过六层,水泥杆不超过两层。
人工运杆作业
(1)电杆分屯堆放点应设在不妨碍行人、行车的位置,电杆堆放不宜过高。
(2)电杆应按顺序从堆放点高层向低层搬运。撬移电杆时,下落方向禁止站人。从高处向低处移杆时用力不宜过猛,防止失控。
(3)使用“抱杆车”运杆,电杆重心应适中,不得向一头倾斜。推拉速度应均匀,转弯和下坡前应提前控制速度。
(4)在往水田、山坡搬运电杆时应提前勘选路由。根据电杆重量和路险情况,备足搬运用具和充足人员,并有专人指挥。
(5)在无路可抬运的山坡地段采用人工沿坡面牵引时,绳索强度应足够牢靠,同时应避免牵引绳索在山石上磨擦。电杆后方严禁站人。
3.立杆
人工立杆
(1)       立杆前,应在杆梢下方的适当位置系好定位绳索。如作业区周边有砖头、石块等应预先清理。
(2)在杆根下落的坑洞内竖起挡杆板,使挡杆板挡住杆根,并由专人负责压控杆根。
(3)作业人员竖杆时应步调一致,人力肩扛时必须用同侧肩膀
(4)杆立起至30°角时应使用杆叉(夹杠)、牵引绳等助力。拉动牵引绳应用力均匀,面对电杆操作,保持平稳,严禁作业人员背向电杆拉牵引绳。杆叉操作者用力要均衡,配合发挥杆叉支撑、夹拉作用。电杆不得左右摇摆,应保持平稳。
(5)电杆立起后应按要求校正杆根、杆梢位置,并及时回填土、夯实。夯实后方能撤除杆叉及登杆摘除牵引绳。
机械立杆
(1)使用吊车立杆时,钢丝吊绳应牢固地拴在电杆上方的适当位置,使电杆的重心位置在下。起吊时,吊车臂下及杆下严禁站人。
(2)严禁在电力线路正下方(尤其是高压线路下)立杆作业。当架空的通信线路穿过输电线时,经测量计算出现吊线与高压输电线达不到安全净距,则必须修改通信线路设计,必要时可改为由地下通过。 
(3)在民房附近进行立杆作业时,不得触碰屋檐。
4.杆上作业
登(上)杆作业
(1)登杆前必须认真检查电杆有无折断的危险。如发现有腐烂现象的电杆,在未加固前,不得攀登。
(2)登杆时应注意观察及避开杆顶周围的障碍物。
(3)登杆到达杆上的作业位置后,安全带应兜挂在距杆梢50cm以下的位置。
(4)上下杆时不准二人以上同时上下杆。
使用脚扣登杆作业
(1)使用前应检查脚扣是否完好,当出现橡胶套管(橡胶板)破损、离股、老化或螺丝脱落和弯钩、脚蹬板扭曲、变形或脚扣带腐蚀、开焊、裂痕等情形之一者,严禁使用。不得用电话线或其他绳索替代脚扣带。
(2)检查脚扣的安全性时应把脚扣卡在离地面30cm的电杆上,一脚悬起,另一脚套在脚扣上用力踏踩,没有任何受损变形迹象,方可使用。
(3)使用脚扣时不得以大代小或以小代大。使用木杆脚扣不得攀登水泥杆,使用圆形水泥杆脚扣不得攀登方型水泥杆。各种活动式脚扣的使用功能不得互相替代。
(4)使用脚扣上杆时不得穿硬底鞋、拖鞋。
5.其他注意事项
(1)登杆时除个人配备的工具外,不准携带笨重工具。材料、工具应用工具袋传递。在电杆上作业前,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安全带保险环后方可作业。
(2)杆上作业,所用材料应放置稳妥,所用工具应随手装入工具袋内,不得向下抛扔工具和材料。
(3)在杆下用紧线器拉紧全程吊线时,杆上不准有人。待拉紧后再登杆拧紧夹板、做终结等作业。
(4)升高或降低吊线时,必须使用紧线器,尤其在吊档、顶档杆操作必须稳妥牢靠,不许肩扛推拉。
(5)电杆上有人作业时,杆下周围必须有人监护(监护人不得靠近杆根),在交通路口等地段必须在电杆周围设置护拦。
6.安装和拆换拉线作业
(1)新装拉线必须在布放吊线之前进行。拆除拉线前必须首先检查旧杆安全情况,按顺序拆除杆上原有的光(电)缆、吊线后进行。
(2)终端拉线用的钢绞线必须比吊线大一级,并保证拉距,地锚与地锚杆应与钢绞线配套。严禁使用非配套的小于规定要求的地锚或地锚杆,严禁拉线坑不够深度或者将地锚杆锯短或弯盘。
(3)更换拉线时应将新拉线安装完毕,并在新装拉线的拉力已将旧拉线张力松泄后再拆除旧拉线。
(4)在原拉线位置或拉线位附近安装新拉线时,应先制作临时拉线,防止挖新拉线坑时将原有拉线地锚挖出而导致抗拉力不足使地锚移动发生倒杆事故。
(5)安装拉线应尽量避开有碍行人行车的地方,并安装拉线警示护套。
(6)拉线安装完毕后,拉线坑在回填土时必须夯实。
7.布放吊线
(1)       布放无盘钢绞线时必须使用放线盘,禁止无放线盘布放钢绞线。
(2)       人工布放钢绞线,在牵引前端必须使用干燥的麻绳(将麻绳与钢绞线连接牢固)牵引。
(3)       布放钢绞线前,应对沿途跨越的供电线路、公路、铁路、街道、河流、树木等调查统计,在布放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安全通过。
(4)       在树枝间穿越时,不得使树枝挡压或撑托钢绞线,保证吊线高度。
(5)       通过供电线路、公路、铁路、街道时应计算并保证设计高度,确定钢绞线在杆上的固定位置。牵引钢绞线通过前必须进行警示、警戒。
(6)       布放跨越道路钢绞线的安全措施:在有旧吊线的条件下,利用旧吊线挂吊线滑轮的办法升高跨越公路、铁路、街道的钢绞线,以防止下垂拦挡行人及车辆;在新建杆路上跨越铁路、公路、街道时,采用单档临时辅助吊线以挂高吊线防止下垂拦挡行人及车辆;在吊线紧好后拆除吊线滑轮和临时辅助吊线,同时注意警戒,保证安全。
(7)       如钢绞线在低压电力线之上,必须设专人用绝缘棒托住钢绞线,不得搁在电力线上拖拉。
(8)       防止钢绞线在行进过程中兜磨建筑物,必要时采取支撑垫物等措施。
(9)       在牵引全程钢绞线余量时,用力应均匀,应采取措施防止钢绞线因张力反弹在杆间跳弹触及电力线。
(10)   剪断钢绞线前,剪点两端应先人工固定,剪断后缓松,防止钢绞线反弹。
(11)   在收紧拉线或吊线时,扳动紧线器以二人为限,操作时作业人员必须在紧线器后的左右侧。
8.布放架空光(电)缆
(1)布放架空光(电)缆在通过电力线、铁路、公路、街道、树木等特殊地段时,安全措施参照布放吊线的相关内容要求。
(2)在吊线上布放光(电)缆作业前,必须检查吊线强度。确保吊线在作业时不致断裂,电杆不致倾斜、倒杆及吊线卡担不致松脱时,方可进行布缆作业。
(3)在跨越电力线、铁路、公路杆档安装光(电)缆挂钩和拆除吊线滑轮时严禁使用吊板。
(4)光(电)缆在吊线挂钩前,一端应固定,另一端应将余量拽回,剪断缆线前应先固定。
(5)使用吊板挂放光(电)缆
①坐板及坐板架应固定牢固,滑轮活动自如,坐板无劈裂、腐朽。如吊板上的挂钩已磨损四分之一时,不得再使用。
②坐吊板时,必须辅扎安全带,并将安全带挂在吊线上。
③不得有两人以上同时在一档内坐吊板工作。
④在2.0/7以下的吊线上作业时不得使用吊板。
⑤在电杆与墙壁之间或墙壁与墙壁之间的吊线上,不得使用吊板。
⑥坐吊板过吊线接头时,必须使用梯子。经过电杆时,必须使用脚扣或梯子,严禁爬抱而过。
⑦坐吊板,如人体上身超过原吊线高度或下垂时人体下身低于原吊线高度时,必须注意与电力线尤其是高压线的安全距离,防止碰触上层或下层的电力线等障碍物,不可避免时改用梯子等其他方式。
⑧在吊线周围70cm以内有电力线(非高压线路)或用户照明线时,不得使用吊板作业。
⑨坐吊板作业时,地面应有专人进行滑动牵引或控制保护。
9.在供电线及高压输电线附近作业
(1)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和使用绝缘工具。
(2)在原有杆路上作业,应先用试电笔检查该电杆上附挂的线缆、吊线,确认没有带电后再作业。
(3)在通信线路附近有其他线缆时,在没有辩明清楚该线缆使用性质前,一律按电力线处理。
(4)在与电力线合用的水泥杆上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注意与电力线等其他线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5)在电力线下或附近作业时,严禁作业人员及设备与电力线接触。在高压线附近进行架线、安装拉线等作业时,离开高压线最小空距应保证:35KV以下为2.5m,35KV以上为4m。
(6)光、电缆通过供电线路上方时,应事先通知电力部门派人到现场停止送电,并经检查确实停电后,才能开始作业。通信施工作业人员不得将供电线擅自剪断。停送电必须在开关处悬挂停电警示标志,有专人值守,严禁擅自送电。在结束作业并得到工地现场负责人正式通知后方可恢复送电。不能停电时,可采取搭设保护架等措施,但必须做好充分的安全准备,方可施工。
(7)如需在供电线(220V、380V)上方架线时,严禁用石头或工具等系于缆线的一端经供电线上面抛过。此时,可在跨越电力线处搭设安全保护架,将电力线罩住,施工完毕后再拆除。作业中,放线车和吊线均应良好接地。如布放吊线,先在跨越电力线的上方做单档临时辅助吊线,待吊线沿其通过并全程安装完毕后再拆除临时辅助吊线。
(8)遇有电力线在线杆顶上交越的特殊情况时,作业人员的头部不得超过杆顶。所用的工具与材料不得接触电力线及其附属设备。
(9)当通信线与电力线接触或电力线落在地面上时,必须立即停止一切有关作业活动,保护现场,禁止行人步入危险地带。不得用一般工具触动通信缆线或电力线,应立即报告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指定专业人员排除事故。事故未排除前,不得擅自恢复作业。
(10)在有金属顶棚的建筑物上作业前,应用试电笔检查确认无电方可作业。
(11)在电力线下架设的吊线应及时按设计规定的保护方式进行保护。
10.敷设管道光(电)缆
人孔、地下室内作业
(1)       应遵守建设单位、维护部门地下室进出、人孔开启封闭的规定。
(2)       进入地下室、管道人孔前,必须进行气体检查和监测,确认无易燃、有毒、有害气体并通风后方可进入。作业时,地下室、人孔应保持自然和强制通风。尤其在“高井脖”人孔内施工,必须保证人孔通风效果。
(3)       在地下室、人孔内作业期间,作业人员若感觉呼吸困难或身体不适,应立即呼救,并迅速离开地下室或人孔,待查明原因并处理后方可恢复作业。
(4)       作业时发现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气体时,人员必须迅速撤离,严禁开关电器、动用明火,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隐患。
(5)       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地下室或人孔。严禁在地下室吸烟和生火取暖。地下室、人孔照明应采用防爆灯具。人孔内宜选用电压36V以下的工作灯。电瓶应放在人孔外。
(6)       严禁在地下室、人孔内点燃喷灯。使用喷灯时应保持通风良好。
(7)       在地下室、人孔内作业时,地下室或人孔上面必须有人监护。上下人孔的梯子不得撤走。
(8)       地下室、人孔内有积水时,应先抽干后再作业。遇有长流水的地下室或人孔,应定时抽水。并做到:
①、使用电力潜水泵抽水时,应检查确保绝缘性能良好,严禁边抽水、边下地下室或人孔内作业。
②、在人孔抽水使用发电机时,排气管不得靠近人孔口,应放在人孔下风方向。
③、冬季在人孔内抽水排放,应防止路面结冰。
④、作业人员应穿胶靴或防水裤防潮。
开启人孔盖及作业
(1)       启闭人孔盖应使用专用钥匙。
(2)       上下人孔时必须使用梯子,放置牢固。不得把梯子搭在人孔内的线缆上,严禁作业人员蹬踏线缆或线缆托架。
(3)       在有行人、行车的地段开启孔盖施工前,人孔周围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围栏。晚上作业必须设置瞥示灯,作业完毕确认孔盖盖好再拆除。
(4)       雨、雪天作业时,在人孔口上方应设置防雨棚,人孔周围可用砂土或草包铺垫。
敷设管道光()
(1)       清刷管道时,穿管器前进方向的人孔应安排作业人员提前到位,以便使穿管器顺利进入设计规定占位的管眼,不得因无人操作而使穿管器在人孔内盘团伤及人孔内原有光(电)缆。
(2)       人孔内作业人员应站在管孔的侧旁,不得面对或背对正在清刷的管孔。严禁用眼看、手伸进管孔内摸或耳听判断穿管器到来的距离。
(3)       机械牵引管道电缆应使用专用牵引车或绞盘车,严禁使用汽车或拖拉机直接牵引。机械牵引电缆使用的油丝绳,应定期保养、定期更换。
(4)       机械牵引前应检验井底预埋的U型拉环的抗拉强度。
(5)       井底滑轮的抗拉强度和拴套绳索应符合要求,安放位置应控制在牵引时滑轮水平切线与管眼在同一水平线的位置。
(6)       井口滑轮及安放框架强度必须符合要求,纵向尺寸应与井口尺寸匹配。
(7)       牵引时,引入缆端作业人员的手臂必须远离管孔。引出端作业人员应避开井口滑轮、井底滑轮以及牵引绳。
(8)       牵引绳与电缆端头之间必须使用活动“转环”。
(9)       敷设管道电缆必须有统一作业方案和设置专人指挥。
11.交通安全规范
(1)       招聘司机必须严格筛选,应聘用有驾驶证件、驾驶技术好、遵纪守法的人员。
(2)       出车前应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在行车时应保持警惕,及时提醒司机行车安全,严禁司机疲劳驾驶。施工车辆到达目的地后应给司机提供充足的休息时间和场所。
(3)       乘车人员应遵守交通安全相关规定,系好安全带。
(4)       在公路行驶中,通过检查站或收费站时,应减速慢行。遇交警其他政府部门要求停车时,应要求司机积极配合,主动出面交涉,不得冲岗。
(5)       行车途中应锁好所有的车门。停车或行车时应防止被抢、被盗。
(6)       在公路上因施工及其他原因停车时,应摆放安全警示标志。在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职安全员指挥疏导交通,必要时请当地警方协助。
(7)       施工中穿越公路时应注意查看过往的车辆,确认安全后才能穿越。在公路的一侧施工时,应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设置交通警示标志,选派员工负责安全警戒。
(8)       在路边施工的人员应面对车辆驶来的方向施工,以便及时发现路面上的情况,并采取应急措施。
12.施工现场
(1)       尊重当地乡风民俗。
(2)       施工现场应进行围拦和警戒,加强对作业人员和施工机具、仪表的保护。遇到当地群众围观,应耐心劝解离开。
(3)       在施工中遇到阻挠时,应请当地相关政府机构出面协调解决,不得用强制手段施工,避免与当地群众发生冲突。
(4)       施工现场的设备、主要材料、施工机械和仪器仪表必须由专人看守,避免物资被哄抢和盗取。
(5)       发生抢劫、盗取事件时,应立即报警,不要与犯罪人员发生正面冲突,在保证施工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损失。
 

 

工程编号
 
工程名称
 河南省电信公司开封分公司杞县扶贫项目
参加人员
实际参加人员(全体施工队队员)
交底人
 庞兴伟
交底日期
2016年11月7号 
交底内容
严格按《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施工。
1.施工测量
⑴.通信线路工程在勘察测量施工时,应对路由经过的沿线环境进行详细的调查,如有毒植物、毒蛇、血吸虫、猛兽和狩猎器具、陷阱等;要广泛宣传告知交底并采取相应预防措施。
⑵.在路由复测中传递标杆,禁止抛掷,并不得耍弄标杆,以免伤人。
⑶.在测量和施工时,凡遇到河流、深沟、陡坡等,要小心通过,不能盲目泅渡和跳跃。
2.装运电杆
⑴汽车装运电杆时,车上应设置专用支架,杆材重心应落在车厢中部。严禁杆材超出车厢两侧没有专用支架时,杆材应平放在车厢内,杆根向前,杆梢向后,杆材伸出车身尾部的长度应符合交通部门的规定。
⑵如用其他运输车辆运送电杆时,应用绳索捆绑撬紧,保持车辆平衡。卸车时应用木枕或石块稳住前后车轮。
⑶卸车松捆时,应按顺序逐一进行,不得全部松开,以防电杆从车厢两侧滚下。卸车时不得将电杆直接向地面抛掷。
⑷堆放杆材应使杆梢、杆根各在一端排列整齐平顺。杆堆底部两侧必须用短木或石块堵挡,堆完后应用铁线捆牢。电杆堆放时,木杆不超过六层,水泥杆不超过两层。
人工运杆作业
(1)电杆分屯堆放点应设在不妨碍行人、行车的位置,电杆堆放不宜过高。
(2)电杆应按顺序从堆放点高层向低层搬运。撬移电杆时,下落方向禁止站人。从高处向低处移杆时用力不宜过猛,防止失控。
(3)使用“抱杆车”运杆,电杆重心应适中,不得向一头倾斜。推拉速度应均匀,转弯和下坡前应提前控制速度。
(4)在往水田、山坡搬运电杆时应提前勘选路由。根据电杆重量和路险情况,备足搬运用具和充足人员,并有专人指挥。
(5)在无路可抬运的山坡地段采用人工沿坡面牵引时,绳索强度应足够牢靠,同时应避免牵引绳索在山石上磨擦。电杆后方严禁站人。
3.立杆
人工立杆
(1)       立杆前,应在杆梢下方的适当位置系好定位绳索。如作业区周边有砖头、石块等应预先清理。
(2)在杆根下落的坑洞内竖起挡杆板,使挡杆板挡住杆根,并由专人负责压控杆根。
(3)作业人员竖杆时应步调一致,人力肩扛时必须用同侧肩膀
(4)杆立起至30°角时应使用杆叉(夹杠)、牵引绳等助力。拉动牵引绳应用力均匀,面对电杆操作,保持平稳,严禁作业人员背向电杆拉牵引绳。杆叉操作者用力要均衡,配合发挥杆叉支撑、夹拉作用。电杆不得左右摇摆,应保持平稳。
(5)电杆立起后应按要求校正杆根、杆梢位置,并及时回填土、夯实。夯实后方能撤除杆叉及登杆摘除牵引绳。
机械立杆
(1)使用吊车立杆时,钢丝吊绳应牢固地拴在电杆上方的适当位置,使电杆的重心位置在下。起吊时,吊车臂下及杆下严禁站人。
(2)严禁在电力线路正下方(尤其是高压线路下)立杆作业。当架空的通信线路穿过输电线时,经测量计算出现吊线与高压输电线达不到安全净距,则必须修改通信线路设计,必要时可改为由地下通过。 
(3)在民房附近进行立杆作业时,不得触碰屋檐。
4.杆上作业
登(上)杆作业
(1)登杆前必须认真检查电杆有无折断的危险。如发现有腐烂现象的电杆,在未加固前,不得攀登。
(2)登杆时应注意观察及避开杆顶周围的障碍物。
(3)登杆到达杆上的作业位置后,安全带应兜挂在距杆梢50cm以下的位置。
(4)上下杆时不准二人以上同时上下杆。
使用脚扣登杆作业
(1)使用前应检查脚扣是否完好,当出现橡胶套管(橡胶板)破损、离股、老化或螺丝脱落和弯钩、脚蹬板扭曲、变形或脚扣带腐蚀、开焊、裂痕等情形之一者,严禁使用。不得用电话线或其他绳索替代脚扣带。
(2)检查脚扣的安全性时应把脚扣卡在离地面30cm的电杆上,一脚悬起,另一脚套在脚扣上用力踏踩,没有任何受损变形迹象,方可使用。
(3)使用脚扣时不得以大代小或以小代大。使用木杆脚扣不得攀登水泥杆,使用圆形水泥杆脚扣不得攀登方型水泥杆。各种活动式脚扣的使用功能不得互相替代。
(4)使用脚扣上杆时不得穿硬底鞋、拖鞋。
5.其他注意事项
(1)登杆时除个人配备的工具外,不准携带笨重工具。材料、工具应用工具袋传递。在电杆上作业前,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安全带保险环后方可作业。
(2)杆上作业,所用材料应放置稳妥,所用工具应随手装入工具袋内,不得向下抛扔工具和材料。
(3)在杆下用紧线器拉紧全程吊线时,杆上不准有人。待拉紧后再登杆拧紧夹板、做终结等作业。
(4)升高或降低吊线时,必须使用紧线器,尤其在吊档、顶档杆操作必须稳妥牢靠,不许肩扛推拉。
(5)电杆上有人作业时,杆下周围必须有人监护(监护人不得靠近杆根),在交通路口等地段必须在电杆周围设置护拦。
6.安装和拆换拉线作业
(1)新装拉线必须在布放吊线之前进行。拆除拉线前必须首先检查旧杆安全情况,按顺序拆除杆上原有的光(电)缆、吊线后进行。
(2)终端拉线用的钢绞线必须比吊线大一级,并保证拉距,地锚与地锚杆应与钢绞线配套。严禁使用非配套的小于规定要求的地锚或地锚杆,严禁拉线坑不够深度或者将地锚杆锯短或弯盘。
(3)更换拉线时应将新拉线安装完毕,并在新装拉线的拉力已将旧拉线张力松泄后再拆除旧拉线。
(4)在原拉线位置或拉线位附近安装新拉线时,应先制作临时拉线,防止挖新拉线坑时将原有拉线地锚挖出而导致抗拉力不足使地锚移动发生倒杆事故。
(5)安装拉线应尽量避开有碍行人行车的地方,并安装拉线警示护套。
(6)拉线安装完毕后,拉线坑在回填土时必须夯实。
7.布放吊线
(1)       布放无盘钢绞线时必须使用放线盘,禁止无放线盘布放钢绞线。
(2)       人工布放钢绞线,在牵引前端必须使用干燥的麻绳(将麻绳与钢绞线连接牢固)牵引。
(3)       布放钢绞线前,应对沿途跨越的供电线路、公路、铁路、街道、河流、树木等调查统计,在布放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安全通过。
(4)       在树枝间穿越时,不得使树枝挡压或撑托钢绞线,保证吊线高度。
(5)       通过供电线路、公路、铁路、街道时应计算并保证设计高度,确定钢绞线在杆上的固定位置。牵引钢绞线通过前必须进行警示、警戒。
(6)       布放跨越道路钢绞线的安全措施:在有旧吊线的条件下,利用旧吊线挂吊线滑轮的办法升高跨越公路、铁路、街道的钢绞线,以防止下垂拦挡行人及车辆;在新建杆路上跨越铁路、公路、街道时,采用单档临时辅助吊线以挂高吊线防止下垂拦挡行人及车辆;在吊线紧好后拆除吊线滑轮和临时辅助吊线,同时注意警戒,保证安全。
(7)       如钢绞线在低压电力线之上,必须设专人用绝缘棒托住钢绞线,不得搁在电力线上拖拉。
(8)       防止钢绞线在行进过程中兜磨建筑物,必要时采取支撑垫物等措施。
(9)       在牵引全程钢绞线余量时,用力应均匀,应采取措施防止钢绞线因张力反弹在杆间跳弹触及电力线。
(10)   剪断钢绞线前,剪点两端应先人工固定,剪断后缓松,防止钢绞线反弹。
(11)   在收紧拉线或吊线时,扳动紧线器以二人为限,操作时作业人员必须在紧线器后的左右侧。
8.布放架空光(电)缆
(1)布放架空光(电)缆在通过电力线、铁路、公路、街道、树木等特殊地段时,安全措施参照布放吊线的相关内容要求。
(2)在吊线上布放光(电)缆作业前,必须检查吊线强度。确保吊线在作业时不致断裂,电杆不致倾斜、倒杆及吊线卡担不致松脱时,方可进行布缆作业。
(3)在跨越电力线、铁路、公路杆档安装光(电)缆挂钩和拆除吊线滑轮时严禁使用吊板。
(4)光(电)缆在吊线挂钩前,一端应固定,另一端应将余量拽回,剪断缆线前应先固定。
(5)使用吊板挂放光(电)缆
①坐板及坐板架应固定牢固,滑轮活动自如,坐板无劈裂、腐朽。如吊板上的挂钩已磨损四分之一时,不得再使用。
②坐吊板时,必须辅扎安全带,并将安全带挂在吊线上。
③不得有两人以上同时在一档内坐吊板工作。
④在2.0/7以下的吊线上作业时不得使用吊板。
⑤在电杆与墙壁之间或墙壁与墙壁之间的吊线上,不得使用吊板。
⑥坐吊板过吊线接头时,必须使用梯子。经过电杆时,必须使用脚扣或梯子,严禁爬抱而过。
⑦坐吊板,如人体上身超过原吊线高度或下垂时人体下身低于原吊线高度时,必须注意与电力线尤其是高压线的安全距离,防止碰触上层或下层的电力线等障碍物,不可避免时改用梯子等其他方式。
⑧在吊线周围70cm以内有电力线(非高压线路)或用户照明线时,不得使用吊板作业。
⑨坐吊板作业时,地面应有专人进行滑动牵引或控制保护。
9.在供电线及高压输电线附近作业
(1)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和使用绝缘工具。
(2)在原有杆路上作业,应先用试电笔检查该电杆上附挂的线缆、吊线,确认没有带电后再作业。
(3)在通信线路附近有其他线缆时,在没有辩明清楚该线缆使用性质前,一律按电力线处理。
(4)在与电力线合用的水泥杆上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注意与电力线等其他线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5)在电力线下或附近作业时,严禁作业人员及设备与电力线接触。在高压线附近进行架线、安装拉线等作业时,离开高压线最小空距应保证:35KV以下为2.5m,35KV以上为4m。
(6)光、电缆通过供电线路上方时,应事先通知电力部门派人到现场停止送电,并经检查确实停电后,才能开始作业。通信施工作业人员不得将供电线擅自剪断。停送电必须在开关处悬挂停电警示标志,有专人值守,严禁擅自送电。在结束作业并得到工地现场负责人正式通知后方可恢复送电。不能停电时,可采取搭设保护架等措施,但必须做好充分的安全准备,方可施工。
(7)如需在供电线(220V、380V)上方架线时,严禁用石头或工具等系于缆线的一端经供电线上面抛过。此时,可在跨越电力线处搭设安全保护架,将电力线罩住,施工完毕后再拆除。作业中,放线车和吊线均应良好接地。如布放吊线,先在跨越电力线的上方做单档临时辅助吊线,待吊线沿其通过并全程安装完毕后再拆除临时辅助吊线。
(8)遇有电力线在线杆顶上交越的特殊情况时,作业人员的头部不得超过杆顶。所用的工具与材料不得接触电力线及其附属设备。
(9)当通信线与电力线接触或电力线落在地面上时,必须立即停止一切有关作业活动,保护现场,禁止行人步入危险地带。不得用一般工具触动通信缆线或电力线,应立即报告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指定专业人员排除事故。事故未排除前,不得擅自恢复作业。
(10)在有金属顶棚的建筑物上作业前,应用试电笔检查确认无电方可作业。
(11)在电力线下架设的吊线应及时按设计规定的保护方式进行保护。
10.敷设管道光(电)缆
人孔、地下室内作业
(1)       应遵守建设单位、维护部门地下室进出、人孔开启封闭的规定。
(2)       进入地下室、管道人孔前,必须进行气体检查和监测,确认无易燃、有毒、有害气体并通风后方可进入。作业时,地下室、人孔应保持自然和强制通风。尤其在“高井脖”人孔内施工,必须保证人孔通风效果。
(3)       在地下室、人孔内作业期间,作业人员若感觉呼吸困难或身体不适,应立即呼救,并迅速离开地下室或人孔,待查明原因并处理后方可恢复作业。
(4)       作业时发现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气体时,人员必须迅速撤离,严禁开关电器、动用明火,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隐患。
(5)       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地下室或人孔。严禁在地下室吸烟和生火取暖。地下室、人孔照明应采用防爆灯具。人孔内宜选用电压36V以下的工作灯。电瓶应放在人孔外。
(6)       严禁在地下室、人孔内点燃喷灯。使用喷灯时应保持通风良好。
(7)       在地下室、人孔内作业时,地下室或人孔上面必须有人监护。上下人孔的梯子不得撤走。
(8)       地下室、人孔内有积水时,应先抽干后再作业。遇有长流水的地下室或人孔,应定时抽水。并做到:
①、使用电力潜水泵抽水时,应检查确保绝缘性能良好,严禁边抽水、边下地下室或人孔内作业。
②、在人孔抽水使用发电机时,排气管不得靠近人孔口,应放在人孔下风方向。
③、冬季在人孔内抽水排放,应防止路面结冰。
④、作业人员应穿胶靴或防水裤防潮。
开启人孔盖及作业
(1)       启闭人孔盖应使用专用钥匙。
(2)       上下人孔时必须使用梯子,放置牢固。不得把梯子搭在人孔内的线缆上,严禁作业人员蹬踏线缆或线缆托架。
(3)       在有行人、行车的地段开启孔盖施工前,人孔周围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围栏。晚上作业必须设置瞥示灯,作业完毕确认孔盖盖好再拆除。
(4)       雨、雪天作业时,在人孔口上方应设置防雨棚,人孔周围可用砂土或草包铺垫。
敷设管道光()
(1)       清刷管道时,穿管器前进方向的人孔应安排作业人员提前到位,以便使穿管器顺利进入设计规定占位的管眼,不得因无人操作而使穿管器在人孔内盘团伤及人孔内原有光(电)缆。
(2)       人孔内作业人员应站在管孔的侧旁,不得面对或背对正在清刷的管孔。严禁用眼看、手伸进管孔内摸或耳听判断穿管器到来的距离。
(3)       机械牵引管道电缆应使用专用牵引车或绞盘车,严禁使用汽车或拖拉机直接牵引。机械牵引电缆使用的油丝绳,应定期保养、定期更换。
(4)       机械牵引前应检验井底预埋的U型拉环的抗拉强度。
(5)       井底滑轮的抗拉强度和拴套绳索应符合要求,安放位置应控制在牵引时滑轮水平切线与管眼在同一水平线的位置。
(6)       井口滑轮及安放框架强度必须符合要求,纵向尺寸应与井口尺寸匹配。
(7)       牵引时,引入缆端作业人员的手臂必须远离管孔。引出端作业人员应避开井口滑轮、井底滑轮以及牵引绳。
(8)       牵引绳与电缆端头之间必须使用活动“转环”。
(9)       敷设管道电缆必须有统一作业方案和设置专人指挥。
11.交通安全规范
(1)       招聘司机必须严格筛选,应聘用有驾驶证件、驾驶技术好、遵纪守法的人员。
(2)       出车前应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在行车时应保持警惕,及时提醒司机行车安全,严禁司机疲劳驾驶。施工车辆到达目的地后应给司机提供充足的休息时间和场所。
(3)       乘车人员应遵守交通安全相关规定,系好安全带。
(4)       在公路行驶中,通过检查站或收费站时,应减速慢行。遇交警其他政府部门要求停车时,应要求司机积极配合,主动出面交涉,不得冲岗。
(5)       行车途中应锁好所有的车门。停车或行车时应防止被抢、被盗。
(6)       在公路上因施工及其他原因停车时,应摆放安全警示标志。在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职安全员指挥疏导交通,必要时请当地警方协助。
(7)       施工中穿越公路时应注意查看过往的车辆,确认安全后才能穿越。在公路的一侧施工时,应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设置交通警示标志,选派员工负责安全警戒。
(8)       在路边施工的人员应面对车辆驶来的方向施工,以便及时发现路面上的情况,并采取应急措施。
12.施工现场
(1)       尊重当地乡风民俗。
(2)       施工现场应进行围拦和警戒,加强对作业人员和施工机具、仪表的保护。遇到当地群众围观,应耐心劝解离开。
(3)       在施工中遇到阻挠时,应请当地相关政府机构出面协调解决,不得用强制手段施工,避免与当地群众发生冲突。
(4)       施工现场的设备、主要材料、施工机械和仪器仪表必须由专人看守,避免物资被哄抢和盗取。
(5)       发生抢劫、盗取事件时,应立即报警,不要与犯罪人员发生正面冲突,在保证施工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损失。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