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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方开挖安全技术交底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6月02日

1、 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及工人必须经过安全三级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任何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均不能参与现场施工;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不能穿“三鞋”即硬底鞋、拖鞋、高跟鞋和赤脚进入现场,禁止穿背心或赤膊上阵,不许酒后上班或上班时喝酒;任何非本工地施工人员均不可进入施工现场,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

2、基坑开挖前,应在外围堰坡顶处设置栏杆,以防止闲杂人员进入或施工人员坠 落深基坑中,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3、 本工程基坑围堰外条件多变,海水潮涨潮落,风雨浪侵蚀,地质条件复杂,容易发生渗漏管涌溃堰事故,容易发生支护基坑塌方事故,因此基坑开挖时必须对围堰进行沉降位移观察。基坑开挖发生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开挖,并应立即查清原因和采取措施后,才能继续开挖,暴雨期间加强对围堰巡查,暴雨过后立即对围堰进行观测。

4、 本工程内围堰上有多种埋地管线,这些管线直接关系当地生活生产及现场的安全,需要予以保护。施工时应认真作好管线的标记,在现场电力、通信电缆2m范围内和现场燃气、热力、给排水等管道1m范围内挖土,必须在主管人员监护下人工开挖,避免乱挖、私挖破坏管线,发生事故。

5、 挖土时应由上至下,逐层挖掘,先放坡,先支护,后开挖的原则,严禁在孤石下挖土。应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做好边坡防护工作,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2米高的护栏,要设置一定数量临时上下施工楼梯。

6、 在夜间挖土时,应尽量安排在地形平坦、施工干扰较少和运输道路畅通的地段,施工场地应有足够的照明,并挂红色标志灯。

7、 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的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上行走或站立。

8、 土方运输车辆应严格按规定载重量进行装载,严禁超载;严禁酒后驾车和操作开挖机械,严禁驾驶无证车辆或性能不良车辆;开挖机械、运输车辆应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保障其能正常工作;汽车运土,装载机装土时应有专人指挥。

9、 基坑周边严禁超荷载堆土、对放材料设备,不得搭设临时工棚设施。

10、 基坑开挖过程应按设计要求及时配合做好锚杆拉固工作,基坑开挖至设计标高后,坑底应及时满封闭,及时进行基础施工,防止基坑暴露时间过长。

11、11、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液压、转向、制动系统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12、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作业中不得碰撞支撑。配合反铲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13、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

14、自卸汽车运载土石方时时,不得超载和超速行驶,车停稳后方准顶升车厢卸料,车厢尚未放下时,操作人员不得上车清除残料。

15、地表潜水、雨水及施工废水采用明沟排水,高水高排,低水低排,在基坑坡顶沿塘口四周设置排水龙沟,拦截地表水、雨水。因本工程基坑暴露时间较长,应在基坑底部设置排水龙沟,通过排水龙沟将水集中至集水坑内,通过水泵将集水坑内的水集中外排至围堰外。排水龙沟的内侧、底面采用混凝土衬砌保护,集水坑采用混凝土封底、砖砌砂浆内粉。

16、未尽事宜,按《安全生产法》的有关条款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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