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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监理细则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4月29日
  • 项目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松江大学城商务广场N3、N4嘉鸿、昂立大厦工程项目,工程地点:嘉鸿和昂立大厦位于上海市松江区中山街道,广富林路以南,茸梅路以西,南侧为规划中巧路,西侧为空地。拟建一栋地上21层地下一层的嘉鸿大厦和一栋23层昂立大厦,基坑面积约为20000m2,本工程采用桩筏基础,基坑安全等级和环境保护等级均为三级,结构类型:框筒/框架剪力墙结构。

2.工程相关参建单位

2.1建设单位:上海昕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上海昂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2地质勘察单位: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3建筑设计单位:上海天功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2.4监理单位:上海中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5施工总包单位:上海林天市政工程建筑有限公司

3、初步拟定的重大危险源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目录:

  1. 深基坑支护及降水
  2. 深基坑土方开挖
  3.  悬挑脚手架
  4. 大型机械安拆
  1. 塔式起重机
  2. 外用电梯(人货电梯)
  3. 物料提升机

二、 总则

为了贯彻执行上海市安质监总站颁发的(2003)第137 号《市监项目重大危险源工程安全监控管理办法》的通知及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颁发的(2004)第113 号《关于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意见》,及最近颁发的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和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主编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范》DGJ08-2077-2010,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以控制好重大危险源,确保监理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细则。

三、监理依据:

1国家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施工单位编制、报审,并经审核批准实施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

 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8《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9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范》DGJ08-2077-2010;

 

四、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目标

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目标:1.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2.现场监理人员无死亡、重伤事故。

3.提高业主满意度。

4.督促落实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创优达标。

 

五、 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一)、 总监的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1. 配备本项目部持证上岗的专职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

2. 组织编制对本工程特点的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3. 审核施工总承包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4. 审核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有关强制性标准。

5. 组织制定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及编制安全监理月报。

6. 按照规定程序要求,参加有关安全事故的处理。

(二)、 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职责

1. 审核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中安全员落实情况及有关条款执行如何。

2. 对本工程重大危险工程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

3. 对重大危险工程每天不少于一次的检查,并有相应的记录。

4. 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人、机、环境安全状况中的不安全因素。

5. 督促施工单位对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实施和验收。

6. 检查中发现隐患开具整改单、停工单或上报受监安监站。

7. 本工程安全生产情况每月上报安监站。

8. 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分析和处理。

9. 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工作台帐。

 

六、 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一)、安全会议制度

1. 首次安全生产工作交底会:

(1) 在工程开工前由总监召集总包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并邀请建设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召开首次安全生产工作交底会议,分析并列出施工过程中各个阶段及分部、分项存在的主要危险源具体部位及监控点,并研究对危险源的控制要求的对策。

(2) 交底会上总监理工程师以“重大危险源工程安全控制办法告知书”的形式将所列重大危险源控制内容及要求书面对施工总包单位进行告知,并履行签收手续。

(3) 要求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凡涉及到的分部、分项部位一一对罗列出的重大危险源,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当包括监控措施,应急方案以及紧急救护措施等内容。

2. 安全生产管理例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定期召开安全生产管理例会(可与每周工程例会合并召开),检查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及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情况。

3. 安全现场会议:每月视情组织一至二次,主要针对好的和差的典型工地进行组织(可与每周工程例会合并召开),会议的主要议程是:检查上次会议执行情况,汇报进度情况,施工单位人员、施工机械及现场施工安全状况,及必要的新议程,并确定下次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内容,对所发现是危险源及安全施工隐患,应在会上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由监理项目部根据会议情况专项编制《安全监理现场会议纪要》或在工程例会纪要中反映上述内容。

(二)、安全报审制度

1. 要求总包单位对施工组织设计中所罗列重大危险源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报审,重点审查施工单位上级有关部门是否汇签,总工是否审批和有无企业盖章。

2. 对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审批,必须在施工单位上级部门手续齐全后,并审查专项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总监的审批意见应有针对性,审批资料应收集备案。

3. 重大危险源重点监控点主要指深度5M 以上的基坑、大型机械设备的拆装、大型钢结构吊装、大体积楼板支撑(连续排架面积100M2 以上同时层高5M 以上)、悬挑、提升脚手架以及专业性强、施工工艺复杂、危险性大等施工作业。

4. 凡是涉及到施工工艺变更,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手续应参照第2 条要求重新审批。

(三)、 安全监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见下图)

 

总 安

监 全

理 监

工 理

程 人

师 员

 

新 重

开 大

工 危

地 险

罗 源

                                                    

 

 

 纠

 

 

 正

 

 

 检

 查

 验

 收

 

 

 

 


 策

基础阶段危险源部位

结构阶段危险源部位

装饰阶段危险源部位

 

 

 

 

 

 

 

 

 

说明:

1. 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员在新开工地编制安全监理工作细则的同时,必须将对施工单位列出危险源控制的部位方法,责任人落实情况纳入工作细则中。

2. 总监应组织安全监理工程师在工程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基础工程、结构工程、装饰工程开工前,编制“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监理危险源计划表”。

3. 确定各阶段的施工安全危险源,并有针对性地明确安全监理工作对策,编制相应的监理危险源工作检查要求。

4. 施工单位按照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后,对实施的危险源根据施工单位上报的验收单要求进行复查。

 

(四)、重大危险源交底与验收制度

1. 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监理员必须了解熟悉重大危险源,以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实施的全过程,并对容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工序和部位根据要求进行旁站监理,以监督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技术措施要求执行。

2. 重大危险源施工过程中旁站监理,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方案的技术人员应参与首次交底工作(交底后内容要有记录),交底人与被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交底后资料收集备案,并检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有效上岗证情况是否在该项目的特殊工种名册中,个人劳动防务用品使用是否正确、作业区域必须设置警戒线等。

3. 重大危险源措施实施后,对其进行首次验收,符合验收单要求后施工单位技术员,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履行签字手续,挂合格牌后方能进行使用;对塔吊人货电梯、特殊脚手架等必须经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并发放合格证后才能使用,安全监理应对有关资料收集齐全备案。

(五)、定期检查制度

1. 制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办法,落实定期检查制度,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 专职安全监理员坚持日常检查制度,重点督促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了解施工现场第一手安全资料,在监理日记中必须反映对重大危险源工程不少于每天一次检查的记录,杜绝事故隐患发生,确保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3. 按照针对本项目施工特点所罗列出的危险源,安全监理员在日常巡视检查外,建立每月二次定期检查制度,即:上半月危险源落实情况,下半月危险源预测,并留下相关记录。

4. 每月将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进行评价,并制定下月的工作打算,形成安全监理工作月报。

5. 对在危险源日常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违反《工程建设施工安全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情况,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施工承包单位开具“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限期整改。“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必须经项目总监或其授权人员签字才能发出。在施工承包单位按通知单要求定时、定人、定措施整改完毕后,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复查,并签署整改复查意见(相关程序参见“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签发程序”)。

6. 出现重大危险源安全事故隐患(指可能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人员生命安全的)或未按“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要求限期整改的情况,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危险部位暂停令,要求施工承包单位立即对指定部位停工整改。工程暂停令应及时抄送建设单位和项目经理部相关负责人,必要时应抄报负责本工程施工监督的受监安质监站,具体程序见安全监理工程师整改单签发程序流程。

7. 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完毕后,如:工程竣工阶段拆除井架、脚手架等被列入的重大危险源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填写危险源部位销号单,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销号,以示危险源工程解除。

(六)、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旁站工作制度

建设工程监理人员应按容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工序和部位进行旁站监理,重点放在那些一旦降低工程质量或违反操作规程就容易引发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工序和部位,包括:深基础施工;大型现浇混凝土模板工程的搭设、拆除;大型结构构件的吊装,大型机械设备装拆、特殊类脚手架及地下车续墙、隧道掘进、爆破等高危险作业。旁站监理主要的检查内容:

1. 根据重大危险源工程监控程序进行实施。

2. 对重大危险源工程,事先识别策划的危险源,列入重大危险源工程策划  

3. 在实施前督促施工技术人员进行交底,并提供相应危险源交底记录。

4. 对重大危险源工程实施旁站监理旁站内容.施工单位编制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技术人员到现场,对操作人员进行针对性交底核对特殊工种人员持

证上岗情况,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准确使用,施工区域范围内是否设置醒目的警戒标识。填写旁站记录

5. 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按照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一旦在搭设过程中发现有违规情况应立即阻止,开具安全监理工作通知单,纠正后进入下道工序。

6. 该重大危险源工程安装完毕后,施工单位必须进行验收,塔吊、外用电梯、井架等必须到检测单位检测,经检测后发放合格证或准用证,挂牌才能使用。

7. 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人员每天不少于一次巡视检查,检查情况可反映在监理日记中,情况严重的开具整改通知书。

 

(七)、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旁站工作要点

1. 模板支撑系统监理旁站监控要点

(1) 支撑材质钢管外径不得小于Ф48×3.6mm 钢管,无裂缝等;

(2) 立柱稳定,包括支撑高度、立柱间水平支撑、纵横向剪刀撑间距、立杆间距(纵向、横向)等符合方案要求;

(3) 作业环境2 米以上高处制模,作业人员要有可靠的立足点,防护设施完善。

2. 施工用电监理旁站监控要点

(1) 临时用电现场布置应按施组中用电平面图进行;

(2) 高压线防护架按方案搭设;

(3) 支线架设高度应确保电缆线高度大于2.5 米、架空线高大于4 米;

(4) 现场照明架设高度大于2.4 米;危险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

(5) 电箱应统一编号、放置高度下口高于60cm;

(6) 动力开关电箱应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7) 用电设备、机械设备是否有可靠的接地装置;

(8) 变配电装置符合规范要求;供电采用三相五线制;配电室设示警牌、灭火机、绝缘毯、绝缘手套等。

3. “三宝”“四口”防护监理旁站监控要点

(1) 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2) 在建工程应采用合格安全网封闭;

(3) 2 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4) 楼梯口应设临边扶手、电梯井口、设防护门、电梯井内应每10 米设一道平网;

(5) 预留洞口、坑井设置可靠的防护措施;

(6) 通道口设置防护棚、施工层超过24 米高度设置双层防护棚;

(7) 阳台、屋面等临边必须设置可靠的防护栏杆。

4. 脚手架搭设监理旁站监控要点

(1) 立杆基础应有排水系统;

(2) 架体与建筑物的拉结点水平方向每二个立杆间距小于3.6M,垂直方向每3.6M 设一拉撑点;

(3) 防护栏杆及安全网应在第二步以上设置;

(4) 剪力撑应每隔9 米设一道;夹角为45~60 度;

(5) 立杆间距(24 米高度脚手)不大于1.8 米;水平高度不得大于2 米;

(6) 每四步设置一层隔离笆;

(7) 脚手架应设置登高斜道;出入口应设置通道防护棚;

(8) 钢管脚手架四角设置保护接地及防雷接地。

(9) 特殊类脚手架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经施工单位上级部门审批完毕后,总监理工程师再审批,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方案实施,实施后必须经上海市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后挂牌使用。

5. 施工机具监理旁站监控要点

(1) 打桩机施工监理旁站监控要点

a、 打桩机械准用证齐全、有效;

b、 打桩机超高限位装置符合要求,作业区域5 米以内无高压线;

c、 起吊钢丝绳润滑良好,无断线超标现象;

d、 桩机走车轨道铺设应符合出厂说明书规定;

e、 电动机械电源接线及控制系统接触可靠,连接电缆无破损。

(2) 井架与龙门搭设监理旁站监控要点

a、 吊盘超高限位、停靠装置灵敏可靠;

b、 卷扬机应固定牢靠、绳筒保险装置有效;

c、 缆风绳应20 米以内设一组、高于20 米增设一组;

d、 钢丝绳断丝不超标、不拖地、过路应设保护;

e、 楼层卸料平台防护可靠、铺板严密;

f、 井架设安全门、三侧档板牢固。架体垂直,连接牢固、包小眼安全网;

g、 传动系统绳筒上的钢丝不少于三圈;

h、楼层设置层数标记、上下联络有信号装置;

i、架体应设避雷装置。

 

(八)、 突发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及安全事故上报制度

为应急处理施工现场因设施、设备、人员操作及其他意外原因造成施工单位操作人员、监理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妥善处理善后工作,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1. 施工现场一旦发生死亡事故(施工单位,包括监理单位人员),监理项目部总监及总监代表应立即向监理公司办公室在2 小时以内用电话报告,施工单位发生伤亡事故督促项目经理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

2. 抢救人员向120 急救中心求救(TEL:120),报工地方位、详细地址、入口位置,必要时在路口引导急救车辆,并视伤势情况参照当地特色医院清单送往相应医院。

3. 重伤或轻伤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可将事故情况资料项目部自行保管。

4. 督促施工单位抢救伤员,保护好事故现场,以便对事故进行分析处理,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以防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5. 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监理员了解事故发生经过,即填写事故快报表,在24 小时内向工程技术部汇报。

 

七、 重大危险源工程安全监控办法告知书

根据《重大危险源工程安全控制办法》的规定,要求施工单位针对本工程特点罗列危险源,参照附表一“★”分析策划的基础上,编制出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为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对重大危险源控制的责任,特要求施工单位签订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控制责任书,以检验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办法中相关责任人的落实情况。

 

八、 安全监理控制方法和主要内容

􀂋 ◆制定针对重大危险源施工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及实施计划,落实重大危险源工程的施工策划、监控、检查和验收的措施。

􀂋 ◆施工前必须完成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与审批。专项施工方案除应包括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当包括监控措施、应急方案以及紧急救护措施等内容。经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确需修改时,应按原审批程序审批。

􀂋 ◆施工前按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签字,要使作业人员清楚掌握施工方案的技术要领。

􀂋 ◆凡涉及防护设施验收的项目,方案编制人员应参加验收,并应及时形成验收记录台帐。

􀂋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每周组织分包、专业施工等单位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安全检查,做好施工安全检查记录,纳入管理台帐。

􀂋 ◆施工总承包单位收到本《控制办法》后,施工总承包单位每周对危险源进行不少于二次的专项检查,并将检查记录纳入台帐。

􀂋 ◆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填写危险源销号单,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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