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熟悉合同条款及规范、设计图纸,在施工过程中对承包人的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进行控制,对施工中出现的环保问题,按规范要求,提出处理意见。
2、参与编制环境保护制度、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方案、环保监理月报等。
3、审查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培训情况、环保交底情况,环保月报的编写情况等。
4、参加监理交底会、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参加工地例会和现场协调会。
5、检查承包人在施工中是否存在违反有关环保规定、是否按合同要求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对检查存在的问题,书面指令承包人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并指令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业主。
6、完成驻地监理工程师委派的其他监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