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工生炉前先检查一切阀门、考克、旋塞、管道等,然后加水到锅炉中,加到最低水位线(进锅炉用水必须化验合格,不合格水不准进入锅炉内)开始燃烧使温度缓慢升高,不少于二小时起磅。
二、要严格观察水位表线,进水时不得超过最高水位线,正常供气时,不得低于最低水位线,每班冲洗不得少于一次,密切注意水面有微微波动情况,保证水位表可靠。
三、司炉操作人员要注意锅炉的工作压力,即炉磅压力表,在操作时不得超过最高压力0.82Mpa。并要经常进行压力表的检查工作,以保证压力表的正确性(检查方法:开启进汽旋塞,看压力表工作是否正常),每班应检查安全阀一次以防失灵(检查方法:拉动安全阀一次,看是否失灵,拉时工作压力80%左右)但不得随意多拉,每周自动报警一次。
四、锅炉安装的阀门、考克、旋塞、压力表、水位表等附件,用力拉或用物件敲击。
五、炉灰不可积聚太多,应经常清除(每周早班清灰一次,并对烟囱进行定期清理)。
六、每天早班排污一次,中夜班不排污,排污前应提高水位到最高水位,并在低负荷时进行排污,每次排污量为使水位下降30-50mm,但不得低于最低水位线,遇事故就停止排污。在排污时,遇有管道内有冲击声时,将排污阀关小,直至冲击声消失再开大排污阀,排污应采取间断排污。
七、应集中思想,不准随意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做与司炉无关的私事或其它事情。
八、司炉操作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应作紧急停炉处理:
⑴、 水位表全部失效;
⑵、 锅炉汽压超过允许工作压力时,虽然采取措施后,压力仍继续上升;
⑶、 当水位表已看不见水位,虽然经叫水后,仍看不到水位;
⑷、 锅炉水位已升高到最高可见水位线以上(满水),虽经放水,仍看不到水位出现。
⑸、 所有给水设备全部失效;
⑹、 所有压力表全部失效;
⑺、 所有安全阀全部失效;
⑻、 所有排污阀严重漏水而不能维持正常水位时;
⑼、 锅炉元件损坏,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时;
⑽、 炉墙发生裂缝而有倒塌危险或炉横架梁烧红时;
⑾、 因其它事件威胁锅炉房或锅炉设备时;
九、要严格执行给水制度,每班进行一次验水,做到不及格水不准进炉。
十、除锅炉特殊需要紧急停炉外,其它一般停炉照下面步骤进行:
⑴、 停止给煤,停止鼓风,减少吸风力;
⑵、 熄灭炉膛明火;
⑶、 锅炉停止供汽,关闭总阀门;
⑷、 必须继续监视压力和水位表,直到锅炉的汽压降至零磅;
⑸、 待锅炉底部全部冷却,锅炉水温降到70℃以下,方可开启排污阀,将锅炉内存水放尽,然后进行全面检查一次。
十一、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如交接班情况不清楚的,接班人员可以拒绝接班,待情况弄清楚后方可接受交班,交接班需执行书面交接班制度,并由接班人员签字。
十二、锅炉房严禁操作工脱岗和随意换班、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