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组织科室成员全面完成防治地质灾害日常任务。
2、组织编制全矿防治地质灾害的长远规划和年、季、月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分析防治地质灾害工作情况与技术情况,制定技术措施,解决技术业务问题。
4、协助科长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帐。
5、督促防治地质灾害技术人员做好防治地质灾害月度水情地质灾害预报(预测预报)、月度矿井涌水量测量和其他防治地质灾害工作。
6、不断总结矿井水文地质变化规律,积极探索矿井防治地质灾害的有效办法。
7、负责探放水设计和措施的编制。
8、完成科长及其他领导交给的临时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