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执行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和煤矿“三大规程”,熟练掌握本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加强自身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能,加强自主保安和业务保安能力,对因忽视安全或工作失误、失职造成的事故负主要责任,是本工种安全第一责任者。
二、具体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瓦斯检查工作。严格按照瓦斯巡回检查路线检查瓦斯,及时将检查结果准确的填写在瓦斯检查记录手册、牌板及瓦斯报表上,对瓦斯检查结果的准确性、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三、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因检查失误或空检漏检,数据错误等造成的事故负全部责任。
四、熟悉矿井通风系统,负责检查所管辖范围内的“一通三防”设施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对重大问题要现场督促整改。
五、按照瓦斯分级管理的制度,应急处理局部瓦斯积聚事故,严禁超权限排放瓦斯,并立即向区队汇报。
六、检查高冒地点,采煤面回风隅角,采空区边缘的瓦斯时,要由低向上检查,防止窒息事故发生。
七、负责检查废巷、盲巷和临时停风地点及密闭外的瓦斯情况,要在栅栏外检查,不准进入巷道检查。
八、协助区队完成恢复通风排放瓦斯安全工作,烧焊时按规定检查瓦斯,参与瓦斯等级鉴定工作。
九、检查火区及可能发火地点或采空区密闭、废弃巷道、盲巷时,必须两人同行,相距一定距离,并且进入检查地点后,应先检查风流上风侧的瓦斯及一氧化碳浓度,然后进入下风侧,按顺风方向进入检查区域,禁止不经检查直接闯入;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退出,并设好栅栏,设置警标,同时汇报有关领导采取措施。
十、瓦斯检查时,发现有人工作地点的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一氧化碳浓度等有害气体的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要将人员撤出,设置栅栏,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
十一、积极参加业务知识培训,持证上岗,严禁违章作业,配合区队抓好瓦斯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