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整治的难点及对策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11月25日

俗话说的好,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和社会和谐,关系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近几年来,河北省唐县工商局积极吸取石家庄新乐黑心肉、三鹿问题奶粉以及保定白洋淀假冒红心蛋等事件的教训,加强了对农村地区食品市场的监管,查处了一大批违法违规案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市场监管不可能一蹴而就,农村地区地广人稀,农民法律意识淡薄,监管难度较大,存在不少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应引起特别关注。
一、当前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的现状
近年来,随着城市对食品安全整治力度的加强,一些被城市围剿的假冒伪劣商品纷纷“上山下乡”,开始大量由城市向农村转移。农村小商店、小卖部、小超市在一定程度上成了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集散地、倾销地,小商店里备受农民欢迎的是廉价的各类小食品,这些琳琅满目而又廉价的各类小商品大多是一些劣质、过期食品和“三无”食品。由于农民食品安全意识较弱,购买食品既不查验相关证照,又不索要销售发票,加之农村执法力量薄弱,致使一些“三无”食品、过期不合格食品以及被城市市场拒之门外的食品大量流向农村市场。据商务部发布的《2007年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调查报告》显示,我国在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以及食品流通领域的交易环境、物流设施、市场管理、检测手段等方面,城乡差异较大。该报告中对我国农村食品市场的调查表明,农村市场经销的食品中,65.2%为自产自销,46.1%来源于流动摊贩;散装食品所占比重达30%以上,其中散装糕点、散装熟食、散装干果的比例达到50%以上,散装酒高达80%;23.8%的包装食品没有标明保质期;19.2%的店主对过期食品选择降价销售;生肉销售大多没有保鲜措施,落市后第二天继续拿出来出售。以上数据表明,当前我国农村地区的食品安全状况不容乐观。
二、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整治的难点问题
(一)农村地区食品生产小作坊的整治难。当前,食品小作坊、散装食品生产加工点数量多、较分散、整治难的问题几乎在全国的农村都存在。据国家统计局调查,我国100多万个食品生产单位约70%是10人以下的家庭小作坊,绝大多数分布在农村或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地域广大,食品生产小作坊、加工点比较分散,而各监管部门由于人员、经费不足,执法人员要把辖区内农村食品生产户检查一遍,需要很长的时间,甚至有的边远山区可能一年都难去一次。还有一些村庄处于两县或几县交界地段,情况复杂,往往成了监管死角。这些加工点多是家庭作坊,生产环境卫生条件较差,无质量检验设备和技术人员,多数不符合发放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条件。这些作坊本应依法予以责令停业整顿或取缔,但取缔过程也往往会遇到一些难题。如某县政府曾组织多部门联合取缔无证照的食品小作坊,但随即引发大批被取缔的、失去生活来源的无证食品小作坊经营者的上访、围攻、打砸,为维护社会稳定,最后此项整顿工作不了了之,不久小作坊又死灰复燃。所以,受消费习惯、购买能力、劳动就业、地方的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制约,若对以上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全部以无证企业依法取缔,会遇到很多实际困难和阻力。
(二)农民安全消费意识及法律意识淡薄。由于农村地区信息较为闭塞,农民购物经验较少,不少农民食品安全消费意识淡薄,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知之甚少,买东西较多关注价格高低、外观颜色和分量多少,较少考虑是否会危害身体健康。受食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匮乏、消费水平和消费观念的影响,使农村群众的消费取向主要是“价格优先”,购买食品首选价格便宜,然后才是数量、口感,一般不特别考虑食品安全问题。虽然农村群众买东西也会“货比三家”,但往往是比价格、色泽、数量等,对购买的食品是否是正规合格企业产品、是否过量使用色素、防腐剂等添加剂,以及是否符合食品安全相关强制性标准等,往往不重视或并不知道如何识别。通过对河北省唐县平原地区农民消费习惯调查发现:60%农民不知道“QS”标识为何物,35%的农民看不懂生产日期,高达80%的农民买东西时从来不看有无厂名厂址,更不要说鉴别真伪了。此外,农村群众的自我权益保护意识较差,遇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很多人不知道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有的村庄离申诉、投诉地点远,往返费用再加上检测、鉴定费用较高,为了几元钱的食品,既耗钱又耗时,维权成本高,也是农村群众不愿维护权益的原因之一。
(三)农村食品流通体系不健全。由于农村消费者消费能力薄弱,导致农村商店经营成本较高,利润微薄,一些城市里的大型、正规超市不愿进驻,长期以来,农村流通领域经销食品的经营主体主要为小型集贸市场、个体副食品商店、小食品批发部等,上架销售的商品大多数是价格较低的低档货,店主在进货时也往往顺应农村消费者喜欢“价格便宜”的需求,假劣食品混迹其中。同时由于农村地区顾客相对较少,食品销售流转速度较慢,周转周期过长,一些食品往往成为变质过期食品还在销售,低级的市场业态为假冒伪劣和变质过期食品的存在提供了温床。前几年,一些城市的超市由于在城市面临着竞争激烈、利润空间下降等问题,也开始纷纷在农村地区“布阵设点”,如保定百喜利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在保定各县农村设立了很多连锁店,但通过对唐县各百喜利加盟商的调查发现,刚开始时还比较正规,统一配货和经营,但是后来,由于销售量较小,配送、管理等成本较大,经营大都难以为继,到现在基本处于“各自为战”的状态,甚至有些实力不强的连锁超市纷纷退出农村市场。
(四)基层监管部门检验设备装配落后。目前,一些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如质检所、工商分局等部门经费欠缺,还不具备基本的检测设备及专业的技术检验人员,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食品安全监管、应急处理、网络信息、风险评估等体系的完善。在生产监管环节,食品质量检验职能设置在市级质监部门,我省大部分基层质监部门没有配置食品质量检测设备和实验室;在流通环节,目前大多数基层工商部门仅仅是食品快速检测箱,并且专业的技术人员很少,有时仅靠检查食品的注册商标、生产日期、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标识等判断食品质量的安全性,而抽样做理化检测的食品要送到市级工商局检验,且每次检验周期至少要5个工作日。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样品送检的积极性、检验的效率和案件查处的进度,直接影响食品安全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质量安全保障力度的有效提升。
(五)现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存在弊端。从表面看,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形成了从生产到消费的完整监管网络:农业部门负责监管生产环节;质检部门负责监管加工环节;工商部门负责监管流通环节;卫生部门负责监管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发展改革部门、商务部门则负责做好种植、养殖、食品加工、流通及餐饮消费的行业管理。但是实际上由于权力交叉、各自为政、有责无权、政出多门,致使“齐抓共管没人管”。这些问题在农村地区更为突出,老百姓说,“八个部门管不好一头猪”,“十个婆婆管不好一顿饭”。以工商部门为例,国务院将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监管权力赋予了工商部门,工商部门尤其是基层的工商分局为解决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也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但是在广大农村地区,如阜阳劣质奶粉、白洋淀假红心蛋等事件还是时常见诸报端、层出不穷,究其原因,从根本上讲,是现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还存在弊端,政府部门在赋予工商部门监管职能的同时,没有赋予与之相匹配的权力,导致各部门之间“有权的无责、有责的无权”。这些弊端在基层尤为突出,各监管部门各自为政、责权不清,甚至为了各自部门利益或“完任务”而出现“多头监管”或“监而不管”的现象。
三、解决的对策
(一)强化农村地区食品生产加工监管。要对农村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作坊进行普查,健全企业档案,严格证后监管,严查无证生产。认真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监督抽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严格出厂检验。加快实施食品包装材料、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市场准入制度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备案制度。进一步完善区域监管责任制,实现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此外,还要深入开展食品执法打假工作,大力整顿食品小作坊的安全卫生,规范食品标签标志,加强对非食品用原料的风险监测,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二)加强宣传教育,正确引导农民消费。提高农民自我防护意识,当务之急是抓好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要利用下乡等一切与农村农民接触的机会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大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通过宣传形成全民“围剿”和“群防群打”之势,为规范农村食品安全形成强力态势。要面向农民宣传鉴别假冒伪劣产品的知识,增强农民的维权意识,使他们明确自身权益,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让制假售假行为失去市场。要使农民充分了解自己的消费权益,让农民明白消费的首要条件是产品质量,其次才是价格。广大农村学校也要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卫生习惯,教会他们一些假冒伪劣食品的识别方法,告诉他们所购食品必须要标有产品名称、生产厂家、保质期及生产日期,让价低质次零食没有市场。在向广大农民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的同时,要积极向农村小商店、小卖部、小超市业主宣传法律法规,提高他们的自律意识,本着为农民群众负责的态度,不采购假冒伪劣食品,不卖假冒伪劣食品。积极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不合格食品退市、食品质量责任、质量承诺等制度,建立和完善自律机制,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三)狠抓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继续开展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和水产品“氯霉素”等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加强培训,向种植、养殖人员普及安全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和动植物生长激素知识。积极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规范种植养殖行为。深入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促进农产品污染源头追溯工作,并定期向社会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信息。强化农资产品质量监管,扩大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农民的服务指导,提高农民科学选购和使用农资的水平。
(四)积极引导现代物流进农村,净化农村消费环境。要通过给政策、减税费等多方面的优惠条件,积极吸引各类资本特别是民营资本投资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农村新型营销体系,大力鼓励有一定实力的企业和超市到农村乡镇开设食品等商品连锁经营店,为每一个村建立一家放心店、放心小卖部、放心小超市,所有的放心店由设立连锁经营店的相关企业统一配送商品,实现店里的商品城里的车子送来,店里的销售模式城里的商场带来,一切按照城里超市的经营模式来,使农民享受到较为放心的购物环境。 
(五)进行体制改革,整合现有监管资源。要逐步完善 “地方政府负总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的工作机制,各地方政府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责任,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条件的地方最好能建立专门的组织机构,整合现有的监管资源。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综合目标考核,切实加强领导,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形成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制度,搭建工作交流平台。各职能部门按照“分段监管”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合力,提升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效能。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部门要按照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和责权一致、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落实到位的原则,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落实,逐级考核,确保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有70%的人生活在农村。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食品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农村地区的食品安全搞不好,直接影响着我国社会的稳定与和谐。虽然目前农村地区的食品安全整治还存在着不少难点和问题,但只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生产销售监管、搞好宣传教育、净化消费环境、整合监管力量,一定能够保证农村地区的食品安全,使广大农民群众充分享受和谐社会的美好。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