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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综合安全监管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9月21日

近年来,由于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新的项目、新的企业相继出现,伴随经济的发展,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竣,各类事故的数量和死亡的人数仍呈增长趋势,重、特大事故仍时有发生。安全事故的发生,严重影响了经济健康发展,使生命财产受到了严重损失,安全工作就是要“以人为本”,全面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在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增强“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不断积累和探索先进的监督管理的方式方法,强化责任,创新机制,全力推进安全工作走向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一、造成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各类企业负责人及地方主管安全领导安全责任意识不强。一些领导在经济利益的影响下,只顾及发展经济,对安全投入及管理不到位,使得政府对安全生产的行政管理责任与措施得不到真正的落实;企业负责人在利益的驱动下,安全意识淡薄,等出了事故才想到去加强安全管理及安全投入,虽说是亡羊补牢,但人命关天已为时已晚,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
二是安全管理还不规范,市场准入制还不健全。由于现在企业所有制形式多样化,市场准入制还不健全,使一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得以存在。一些新建、改建、扩建及原有企业违反建设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安全评价,及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的规定,安全设施不完善就投产,产生新的问题及事故隐患。
三是基层安全管理机构安全领导机构不能全力以赴做好安全工作。各乡镇的安全管理机构虽然健全,但都身兼数职,力不从心,主管领导还要以经济利益为中心,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安全工作的规范管理。
四是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行业主管部门安全协调性不够。安全是全面的,涉及到方方面面,有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民爆、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单独依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是远远不够的,应协调统一,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平时检查发现的问题及隐患监督不到位,整改验收不及时,很多隐患不了了之。
五是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安全是关系到社会,关系到每一个人的生命安危,出现的隐患在整改过程督促办理时,或是暂时停产停业等处罚时会出现一些说情的,很多都是各部门的领导,严重地影响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
六是安全执法不严,执法队伍及执法力量薄弱。《安全生产法》已实施很久了,相关的各项管理条例已相继出台,但在实施过程中,执法执罚力度不够,执法人员素质不高,经费不足,装备不齐,安全资金投入少。
    二、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方式方法
    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以人为本”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的行政领导责任,增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权威性,强化执法监察队伍整体实力,开展全民安全生产教育和各业务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健全各项安全机制,使安全工作走向社会化。
    (一)强化领导,推动责任制的落实
要始终坚持一手抓安全生产,一手抓责任落实,通过强化领导、强化力量、强化责任,促进责任制的落实。一是要以领导行为带动责任落实。主管安全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安全领导组织机构,将责任细化,落实到每个人。二是要发挥职能部门作用监督责任落实。安全监督部门作用发挥得强弱直接影响到安全工作的力度,也影响责任制的落实。要经常深入到基层,发现问题,整改隐患,检查督促,对存在的问题逐一研究解决,逐一落实。
(二) 加强执法力度,贯彻执行各项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法》是关于我国安全生产的一部大法。它明确了政府、企业和劳动者在安全生产上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明确了企业负责人在从业时应该注意哪些安全工作,从人员、安全设施、劳动保护、隐患整改及承担的责任及义务,规定了处罚标准。要运用此项法律来做好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加大安全执法力度。要建立强有力的监督监察机制,及时查处和纠正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以保证法律、法规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措施和管理规定得到贯彻落实,消除事故隐患,真正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重心落实在预防为主的基点上。
    (三)大力发展安全生产科技事业,促进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进步。跟踪国际安全生产领域科技发展动向,引进、推广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办法。积极培育和发展职业安全卫生产业,以保护人类生命安全与健康为目的和内容,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得到健康快速发展。
    (四)积极发展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中介组织。大力发展安全评估、检测检验、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中介服务,积极发展具有执业资格的注册安全工程师,为政府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服务。同时政府要对其加以引导、规范和监督,形成规范竞争和有序运行的机制,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开展全民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要全民动员,群策群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对法律、法规加以宣传,张贴到每家每户,并提高乡镇级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要对企业经营者进行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技能进行培训;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和法制意识以及岗位安全生产规程的教育培训。
    (六)增强重心下移意识。从各类事故不难看出,90%以上的事故都发生在生产一线,所以安全管理的关键是在各工段和生产班组。要将责任明确到人,签署安全生产责任状,强化班组安全考核工作,目标落实到人。
    (七)要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可通过直接实践和间接实践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间接实践是通过理论、规范、标准的学习而获得管理知识。因此要求我们认真学习专业的科学基础知识、认真学习来自于专业的科学基础知识与经验教训相结合的规章制度。直接实践是要从事故中得到经验和教训,因为事故是人们违背客观规律受到的惩罚;是对各项工作进行的最公正检查;是强迫人们接受的最真实的科学实践。
    (八)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首位。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安全生产是否有位置、有机构、有投入、有措施、有成效,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关键。《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的规定,都要依靠厂长来组织落实。因此经营单位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在任何时候,任何场所都不能忘记安全生产,不能有丝毫的含糊动摇,及麻痹松懈,不能有侥幸心理。生产经营单位应依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不断更新、改造和维护安全技术装备、岗位安全责任、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等安全生产的“软件”建设。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及现有的老工业基地改造,势必会给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和问题,所以我们要加强和完善安全管理工作,依据国家赋予的基本职能,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和安全监察执法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逐步探索有效的安全管理机制,管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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