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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在农产品安全监管中的应用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3月19日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当今社会关注、百姓关心、政府重视的民生问题。针对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过程中存在的监管力量相对薄弱、监管对象量大面广、监管部门各司其职、监管装备落后等现象,绍兴市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借助物联网、3G无线通信等现代信息技术,初步建立覆盖全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推动农产品安全管理向智能化转型,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率。
    一、具体应用
    建立农作物病虫害测报系统,搭建农产品安全预警平台。2009年,绍兴市实施了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控网络化信息化技术项目,依托“中国农作物有害生物监控信息系统”、“浙江农民信箱”、“手机短信通”等网络平台,实现了病虫测报信息的网络化传输。该市还利用手机短信群发功能,将病虫发生信息和防治技术在第一时间通报给各镇(街道)农技部门、农资供应点、植保服务组织和农户,有效提高了广大农户对病虫灾害的适期防治率和植保新技术的应用面。两年来,全市累计发送信息1.08万条,辐射面积163.13万亩次,项目实施区农药用量比非实施区减少17%,每亩平均节本增效98.11元。
    建立农资实名销售系统,搭建农资产品销售追溯平台。2010年,绍兴市自主研发了一套农资实名购销专用软件和实时监管信息平台。农资实名购销专用软件能快速便捷地对农资商品进、销、存等进行管理,其使用主体是小农资店。实时监管信息平台包含农资销售会员中心、登记中心、监管中心、信息中心和预警中心等功能模块,具备农资产品网上备案登记,销售消息、会员信息自动采集,农资会员卡管理等功能,对问题农资自动预警、假劣农资实时稽查。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系统,搭建农业生产主体电子信息平台。2011年,绍兴市开发了一套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系统,使用主体是农业行政、执法、检测、技术推广等部门,包含检测数据和日常检查、三品认证、基地建设等信息的录入,分析预测,统计查询,报表报送等功能,有利于涉农单位交流、汇总、分析和共享日常信息,并对安全隐患进行分析预警。
    建立农产品自检直报系统,搭建基地自检数据共享平台。近几年,随着消费者对农产品安全要求的不断提高及农产品产地准出工作的不断推进,农业生产基地、农批市场、农产品配送中心自检室逐步建立。为动态掌握生产和流通环节的农产品质量状况,绍兴市开发了一套农产品自检直报系统,该系统的使用主体是县、乡两级农产品检测机构、农业生产基地、农批市场及配送中心自检室,其主要功能是快速上报检测信息,便于监管部门动态掌握产品自检情况。目前全市共有75个检测点纳入该系统,已录入检测数据1.54万条。
    研发农产品移动监测系统,搭建实时查询监控平台。目前,绍兴市正在研发农产品质量安全移动监测系统,主要是依托3G移动网络和智能手机或平板电脑,实现如下功能:一是查询功能,利用该系统查询全国农药、兽药登记,使用范围,“三品”认证及农业生产主体等信息,便于执法人员在现场执法期间,快速鉴别被查农药、兽药是否是伪劣农资,获证的“三品”是否有假冒标志或过期使用标志的行为等等;二是现场执法功能,执法人员可在现场将抽样情况、检查结果以文字或图片的形式输入系统,建立电子化检查、抽样档案;三是利用GPS功能对执法人员进行追踪,强化对执法人员的管理。
    二、几点思考
    提高认识,加强对农业信息化监管的领导。当前正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渡时期,农业信息技术的应用显得尤为重要。政府部门应切实转变职能,充分认识到信息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3G和物联网等技术的应用放在优先位置,统筹协作,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工作。
    加大投入,抓好农业信息化监管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技术在农产品监管中的应用,离不开先进技术及基础装备的完善。政府部门应积极引导,加大投入,把农产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提上议事日程,承担农产品安全监管信息化的主体角色。同时,应鼓励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参与信息化建设,使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的安全管理更为规范。
    加强配合,抓好农产品信息化监管基础数据采集。农产品安全监管涉及农业系统各部门,也关联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信息量大涉及面广。因此,必须强化信息采集质量,提高农产品信息的时效性、科学性和准确性。在信息采集的过程中,要按照主动、及时、真实、可靠、系统等原则,收集有价值的原始信息,然后通过分析,提炼出对本地区、本部门有用的或有指导性、预测性、导向性的信息,各取所需地加以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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