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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水电站技术管理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3月16日

为加强农村水电站(以下简称水电站)技术管理,维护公共安全,保障水电站安全、可靠运行,水利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规范、规程,制定了《农村水电站技术管理规程》(SL 529),主要适用于单站装机容量50MW(含50MW)以下水电站的技术管理。

一、基本要求

(一)建设运行要求

水电站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应按照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审批和验收。设计应符合相关规程要求,应采用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满足技术现代化要求。

水电站管理应满足安全运行要求,且应按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定期进行水电站大坝安全鉴定。

(二)人员设备要求

(1)水电站运行维护人员要熟悉并严格执行有关规程、制度,掌握必要的水工、电工、机械基础知识,熟悉水电站设备参数。

(2)对于无人值班少人值守的水电站,自动化设备应安全、可靠,能保证实时准确传送水电站各种运行数据,并实现远方操作。

(3)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两票”合格率、执行率均应达到100%。

(4)设备、设施缺陷消除率应达到100%。

(5)按规定进行设备、设施评级,水电站设备、设施完好率应达到100%,其中一类设备、设施不应低于80%。

设备、设施的评级范围和单元划分、评级办法、等级划分原则以及各类设备设施的评级标准等详细内容可参考《农村水电站技术管理规程》(SL 529)附录A水电站设备、设施评级标准。

(三)其他要求

(1)水电站应合理制定发电计划,按时上报发电生产统计月报和年报。

(2)水电站运行设备应有标志。设备标志应包括设备名称、编号及颜色等。

设备的名称及编号、标志牌尺寸和颜色以及标志的固定和更新等有关内容可详见《农村水电站技术管理规程》(SL 529)附录B水电站设备标志。

(3)水电站岗位设置及定员标准应按照水利部《农村水电站岗位设置及定员标准(试行)》执行。运行、检修及特种作业人员须经岗位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任职条件及职责应符合规定,详细内容可参考《农村水电站技术管理规程》(SL 529)附录C岗位任职条件及职责。

二、设备、设施管理

(一)维护及试验

1.水工建筑物维护要求

挡水及泄洪建筑物、输水系统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维护和观测。水电站厂房维护应满足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要求。

2.水力机械维护及试验要求

(1)水力机械设备应按照规程规定维护、试验,发现缺陷应及时处理。

(2)技术供排水泵、供油泵、空气压缩机等辅助设备,应按照规程规定维护、试验,发现缺陷及时处理。

(3)油、气、水管路应按规定涂色,并标明流动方向。

(4)水电站的安全阀、压力容器维护、试验,应符合相关规定。

3.电气设备维护及试验要求

(1)发电机、主变压器及其他电气一次设备应按照规程规定的周期进行维护、检修及试验。

(2)电气二次设备及监控系统应按照规程规定的周期进行维护、试验。

(3)水电站计量器具、指示仪表的检定和试验,应符合相关规定。

4.金属结构维护及试验要求

(1)闸门、压力管道、拦污栅及清污设备应按照规定进行维护、检测。

(2)启闭设备应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检修、测试。

(3)泄洪闸门启闭设备应按规程规定配置可靠的操作电源。

5.通信维护及检测要求

水电站应建立与上游水文、气象部门之间的通信。梯级水电站还应建立站与站之间的通信。通信设备应按规定维护、检测,保证畅通,满足调度运行和防汛抢险的需要。

6.维护工器具及备品备件要求

(1)工具、仪器仪表应按规定周期进行试验、检定。

(2)备品备件应配置合理,满足运行维护需要。并应分类存放,摆放位置合理、整齐。

(3)库房应保持通风、整洁、干燥,照明灯具应采用防爆灯具。

(4)库房消防、防盗措施应满足有关要求。

(二)设备、设施评级

(1)设备、设施应按照设备评级标准由水电站进行评级,每年评定一次,并填写“水电站设备、设施评级表”和“水电站设备、设施评级汇总表”。

(2)根据水电站设备、设施评级报告,制定三类设备整改计划,并按计划执行。

三、运行管理

(一)运行值班制度化管理

(1)水电站应制定符合实际的现场运行规程,并严格执行。

(2)值班人员应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当值运行、维护、操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3)值班人员在执行工作票、操作票时应按照《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 26860)要求认真审核,工作结束后应及时交回存档。

(4)交接班人员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在交接班时发生事故或运行异常时停止交接,由当值人员组织处理,接班人员在交班人员的指挥下协助处理。

(5)值班人员应按设备巡回检查制度要求,对运行设备定时、定点按巡视路线进行巡视检查。发现设备缺陷,应按照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处理。

(6)值班人员应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各类记录表格样式可参考《农村水电站技术管理规程》(SL 529)附录D水电站记录表格。

(二)水电站法规、规程

水电站应具备以下法规及规程文本,并及时修订更新:

(1)法规

u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u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u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u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u  其他适用的相关法规等

(2)国家标准

u  《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GB/T 8564)

u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 14285)

u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 26860)

u  其他适用的相关国家标准等

(3)行业标准

u  《水轮发电机组启动试验规程》(DL/T 507)

u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DL/T 572)

u  《水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运行及维护规程》(DL/T 1009)

u  《农村水电站优化运行导则》(SL 293)

u  《微机继电保护运行技术管理规程》(YB/T 4122)

u  以及其他适用的相关行业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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