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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器材库管理“六严禁”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5月13日

一、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库区。须进入库区时,必须遵守规定,并做好登记。
二、严禁在库区内生火、抽烟、住宿、会客、集会和其它活动。
三、严禁把易燃易爆物品、毒品带入库区。
四、禁止在库区放牧、打猎、放炮、参观浏览。
五、严禁农民工、劳务雇工、闲杂工等非专职人员接触爆炸物品。
六、严禁无关人员,随意领用爆炸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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