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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预防有机溶剂中毒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2月16日

二甲基甲酰胺(dimethylformamide,DMF)是N,N-二甲基甲酰胺的简称,别名甲酰二甲胺。外观为无色透明的液体,纯DMF是没有气味的,但工业级或变质的DMF有鱼腥味。能与水、乙醇、氯仿等多数有机溶剂混溶,但不与汽油、己烷、环己烷等饱和烃混溶,对多种有机化合物和无机化合物均有良好的溶解能力和化学稳定性。DMF易燃,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可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浓硫酸、发烟硝酸、卤化物发生剧烈反应甚至爆炸。DMF产品可装于不锈钢、奥氏铬镍钢以及铝制品容器中,输送管线须用聚四氟乙烯、聚乙烯、聚丙烯等塑料。

二甲基甲酰胺是一种用途极广的化工原料和优良溶剂,由于其溶解能力很强,被称为万能有机溶剂。DMF对多种高聚物如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腈、聚酰胺等均为良好的溶剂,可用于聚丙烯腈纤维等合成纤维的湿纺丝、聚氨酯的合成;可用于塑料制膜、去除油漆的脱漆剂,可用于溶解某些低溶解度的颜料,使颜料带有染料的特点;在电子行业DMF可作为镀锡零件的淬火及电路板的清洗等;在有机反应中,二甲基甲酰胺不但广泛用作反应的溶剂,也是有机合成的重要中间体;农药工业中可用来生产杀虫脒;医药工业中可用于合成碘胺嘧啶、强力霉素、可的松、维生素B6、扑尔敏等。由于DMF的应用广泛,因此,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对工作场所DMF的职业接触限值做了规定: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为20mg/m3。

二甲基甲酰胺的职业危害

二甲基甲酰胺主要经过呼吸道吸收入人体,也可经胃肠道、皮肤吸收,在工作环境中,呼吸道和皮肤吸收是造成中毒的主要吸收途径。DMF属于低毒类化学物质,主要由肝内代谢,排泄较快,主要靶器官为肝脏,肾脏也有一定损害,主要导致病理变化为肝内实质性坏死。短时间接触高浓度DMF,可导致职业性急性二甲基甲酰胺中毒,对肝功能损害是最明显的;还可引起急性中毒性肾病,可有肾区叩痛;另可有不同程度的呼吸道刺激症状,如咽部充血、咳嗽等,严重的可引起中毒性肺炎、肺水肿;急性DMF中毒亦可使免疫器官受到损害,损伤细胞免疫功能,既可降低参与细胞免疫的T细胞数量又可对T淋巴细胞本身产生功能损伤,同时DMF对单核巨噬细胞系统也产生毒性作用。DMF低浓度长时间接触对人体的慢性影响,可有咽干、喉部充血,以及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减退,皮肤干燥、粗糙或过敏,但未见慢性中毒报道。

二甲基甲酰胺防护措施

二甲基甲酰胺属于风险高的低毒物质,在现代化工业生产过程中应用极为广泛,且作为化工原料和优良溶剂是某些生产环节不可或缺的。为坚决杜绝DMF职业中毒事故,应采取以下对策措施:

首先,政府部门应加强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尤其是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已于2012年正式转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监管部门应全面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加大职业卫生执法力度,加强对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实施、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职业病危害的宣传教育与告知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监测与评价等的监督管理,以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

其次,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企业应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应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职业卫生方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企业应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加强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的管理。应当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应当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示》的规定,在DMF作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DMF的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和警示标识,并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DMF的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如DMF)的检测结果;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DMF作业场所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若其在空气中的浓度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PC-TWA 20mg/m3),应及时进行整改;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企业应在作业场所安装抽排风净化装置,加强全面和局部抽风和送风,降低车间内有害气体的浓度,使其达到或低于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接触限值。同时,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定期维护,保障其正常运行。在通风设施维修或保养期,应停止对该DMF岗位的作业;做好个人防护。企业应为接触DMF的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督促、指导劳动者正确佩戴、使用,不得发放钱物替代发放职业病防护用品。作业工人进行作业时要穿工作服,佩戴防有机溶剂手套和防毒面具进行工作,严禁徒手接触二甲基甲酰胺;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企业应按照《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规定,组织接触DMF的作业工人进行岗前、岗中和离岗的职业健康检查,避免有职业禁忌证的人员从事接触DMF的工作。二甲基甲酰胺的职业禁忌证为慢性肝病,可能导致的法定职业病为职业性急性二甲基甲酰胺中毒。若发现职业禁忌证、疑似职业病、职业病患者,企业应积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处理;做好应急处置。在使用二甲基甲酰胺的工作场所应设置事故通风、报警装置和应急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最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严格依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独立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积极提高自身技术能力和服务质量,保证科学、客观、真实地反映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情况,并能够有效协助企业完善职业卫生管理。

企业应切实履行劳动者职业健康管理的主体责任,同时政府监督管理部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企业自身,应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并相互配合,以消除或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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