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员应常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1、4S店固定火源
钣金工车间、电工房
2、除上述部位可动用明火作业外,其它车间部位严禁动用明火作业
3、生产区及车辆停放域内严禁吸烟,违者罚款10元
4、非电工不准私接灯头、插座,严禁乱拉、乱搭电线
5、不准超容量接保险丝及用铜丝、铝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
6、各办工区域人员请随手关掉电源,一次未关电源,罚款20元
7、加强氧气、乙炔、油料、漆类管理,此类物品应妥善保存
8、4S店的消防设施必须齐备、有效、完好,并存放在固定地点,排放整齐,定期检查消防沙箱、水桶、灭火器均处于可使用状态,不得任意挪动和他用
9、生产场地地面的渗油应及时清除,粘有易燃液的抹布应及时清理,定时存放
10、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消防安全制度,要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做到警钟长鸣
11、能自然的物品、化学易燃品的库房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的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
12、违反消防制度,引起火灾造成经济损失者,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未按照公司要求执行者给许10元至50不等金额罚款。
行政部
2012-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