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了规范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验收、使用、定期检测和维护管理,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减少公司财产损失,保证公司安全生产,依据《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粉尘爆炸危险区防爆电气选用、安装验收、使用、定期检测和维护管理。
3.3.一般规定
3.1防爆电气选用
1粉尘环境爆炸危险区域粉尘防爆电气设备应按照GB 12476.2-2010《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选型和安装》的规定选型。
2)铝粉尘环境爆炸危险区域的电机、电气线路、电气开关、电气插座、照明灯、配电柜(箱)等电气安全应符合GB 50058规定的粉尘防爆安全要求,无积尘,严禁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3.2防爆电气及防爆电气线路的安装
1)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安装公司进行安装。
2)电气线路应在爆炸危险性较小的环境处敷设。
3)电缆系统和附件应尽量安装在免受机械损伤、腐蚀、化学影响及热作用的地方。如果不可避免,则应安装在导管内或选择合适的电缆(例如:为了把机械损坏的危险减少至最小,可采用铠装、屏蔽、无缝、铝护套、矿物绝缘金属护套或半钢性的护套电缆)。
4)铝粉尘环境爆炸危险区域粉尘防爆电气设备应按照GB 12476.2的规定选型和安装。
5)在爆炸性铝粉尘环境内.严禁采用绝缘导线或塑料管明设。
6)电缆敷设路线的布置应不会因粉尘的通过而受到摩擦和静电的聚积,并应采取措施防止电缆表面上的静电聚积。
7)电缆敷设路线的布置应使其聚积粉尘量最少,同时便于清理。当采用线槽、管道、管子或地沟装设电缆时,应采取预防措施以防止可燃性粉尘的通过或聚积。
8)凡与危险场所无关的电缆应尽可能不通过危险场所。
9)如果电缆通过地板,墙壁,间隔或天花板,则其通孔应密封以防可燃性粉尘通过或聚积。
3.3防爆电气设备的验收、定期检测和维护管理
1)电气设备的新装、更换和定期维护后,应进行绝缘电阻检测。检测应委托具有防爆专业资质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进行。
2)为保证电气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可在危险场所长期使用,应进行连续监督和定期检查。
3.4定期检测
1)应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对防爆电气设备在使用期的每两年间隔期内进行定期检测。公司根据检查结果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将检查报告和整改情况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当装置或设施局部更改时,应报具有防爆专业资质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重新检查。
3)初始、定期和连续监督的所有结果应记录。
3.5防爆电气的使用维护
1)对于需要打开设备进行维护的电气设备应处于无尘场所。否则,应采取适当措施以防粉尘进入外壳。
2)在拆除密封件、接合面部件时,如果不进行更换则不得损坏。
3)重新组装时,应提供并遵守制造厂的密封建议。
4)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应按计划表检查和维护。定期对打磨、抛光车间的防爆电气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5)每班规范清理电气设备、电气线路上的积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