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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承包商安全施工风险抵押及考核办法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9月22日

1 承包商安全施工风险抵押基本要求
        1.1 规范内容的界定
        1.1.1 安全施工风险抵押是指承包商在承接工程项目时,需要向公司财务部门缴纳一定数额的安全施工风险抵押金,以约束承包商因违章带来的风险。
        1.1.2 工程项目的范围包括:建设工程项目、改扩建工程项目、检维修项目、维护保养项目,以及所有石油工程作业类项目(以下统称工程项目)。
        2 管理职责
        2.1 安全环保监督部负责制定承包商安全施工风险抵押及考核办法;对承包商施工违章情况进行汇总,并对承包商的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并定期公布。
        2.2 工程部负责30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承包商整改,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和考核。
        2.3  设动部负责300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承包商整改,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和考核。
        2.4  财务部负责收纳承包商安全施工风险抵押金,开具收款凭证;每季度统计汇总风险抵押金的扣款情况。
        3 安全施工风险抵押金的缴纳
        3.1 凡与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和所属二级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承包商,在施工作业前均要向公司财务部门缴纳安全施工风险抵押金。
        3.2 承包商与工程项目发包单位的安全部门签订了HSE管理协议之后,由安全部门下发《风险抵押金缴纳通知单》,承包商必须按风险抵押金缴纳标准,向财务部门上交相应的风险抵押金(如果施工合同或协议没有写明金额的,按5万元标准缴纳风险抵押金),并由财务部门开具收款凭证,该凭证作为办理《安全受监报告》时必须提供的材料。
        3.3 若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安全事故,没有违章行为,没有重大安全隐患,现场安全管理有序,待本工程项目结束后将如数退还安全施工风险抵押金,否则将视情况扣除其相应的风险抵押金。
        4 承包商安全施工风险抵押金标准
        4.1 施工合同总价在1000万元以上(包括1000万元),风险抵押金最高为30万元。
        4.2 施工合同总价在200~1000万元(不包括1000万元),风险抵押金为合同总价的3.0%。
        4.3  施工合同总价在30万元~200万元(不包括200万元),风险抵押金为合同总价的2.5%。
        4.4  施工合同总价在30万元以下(不包括30万元),不需缴纳风险抵押金,但在施工合同中应明确有关违章考核条款,如果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违章行为,参照本考核办法扣除其相应的工程款。
        5  承包商违章考核标准
        5.1 承包商违章主要是指施工人员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作业现场、检维修施工作业现场、生产装置日常运保作业现场从事施工作业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以及使用不安全状态的施工机器具。
        5.2  承包商违章考核标准原则上以《上海石化承包商ABC违规考核标准》的违章类别为依据,按照不同的违章类别,扣除相应的违约金。
        5.3  由公司领导和上级部门检查发现的A类违章扣款3000元/人.次,由公司职能部门和HSE监督大队检查发现的A类违章扣款2000元/人.次,由二级单位自身检查发现的A类违章扣款1000元/人.次。
        5.4  由公司领导和上级部门检查发现的B类违章扣款1500元/人.次,由公司职能部门和HSE监督大队检查发现的B类违章扣款1000元/人.次,由二级单位自身检查发现的B类违章扣款500元/人.次。
        5.5  由公司领导和上级部门检查发现的C类违章扣款800元/人.次,由公司职能部门HSE监督大队检查发现的C类违章扣款400元/人.次,由二级单位自身检查发现的C类违章扣款200元/人.次。
        6  承包商安全施工风险抵押金管控方式
        6.1 承包商施工人员一旦违章被处罚,由公司有关职能部门、HSE监督大队或二级单位向承包商下发违章处罚通知单,承包商收到违章处罚通知单后,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由承包商项目负责人签字完毕,并把违章处罚通知单交到下发违章处罚通知单所在单位的安全部门签字备案,否则以拒交论处,并追加扣款数额。
        6.2 公司职能部门和HSE监督大队以及二级单位下发的承包商违章处罚通知单,每季度汇总统计一次,然后统一交公司或二级单位财务部门结算,并由财务部门开具风险抵押金扣款收据。
        6.3 承包商所承接的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若风险抵押金因违章或发生事故而被扣完后,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追加缴纳相应数额的风险抵押金,否则加倍从工程款中扣除。
        6.4 承包商施工人员违章行为如果违反《上海石化安全生产禁令》有关条款的,或者同1名施工人员在1年内先后发生3次A类违章的,除了扣除相应风险抵押金之外将被清退,一年内不得进入上海石化从事施工作业。
        6.5 承包商施工人员1个月内累计发生A类违章2人次或B类违章4人次,除了扣除相应风险抵押金之外,还将责令违章作业区域停工整顿,直至整改验收合格为止。同时在年度承包商HSE业绩考核中追加扣1分,依此类推。
        6.6 承包商单位1年内累计发生A类违章5人次、B类违章10人次、C类违章20人次受到处罚或扣款总额超过3万元,在年度HSE业绩考评中给予降一级处理。
        6.7 承包商单位1年内累计发生A类违章8人次、B类违章15人次、C类违章25人次受到处罚或扣款总额超过4万元,吊销HSE资格确认证书3个月,期间不得承接新的工程项目。
        6.8 承包商单位1年内累计发生A类违章10人次、B类违章20人次、C类违章30人次受到处罚或扣款总额超过6万元,吊销HSE资格确认证书6个月,期间不得承接新的工程项目。
        6.9 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1起上报集团公司级事故,除了扣除全部风险抵押金之外,同时给予吊销HSE资格确认证书1年,期间不得承接新的工程项目。
        6.10 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1起上报公司级事故,除了扣除50%风险抵押金之外,同时给予吊销HSE资格确认证书6个月,期间不得承接新的工程项目。
        6.11 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上报1起基层级事故,除了扣除30%风险抵押金之外,同时给予吊销HSE资格确认证书3个月,期间不得承接新的工程项目。
        7  监督、检查与考核
        7.1公司安全环保监督部不定期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承包商作业情况的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隐患责令立即整改。
        7.2 公司安全环保监督部按《承包商安全施工风险抵押及考核办法》,负责对承包商HSE业绩进行考核。
        8  其他规定
         承包商所发生的违章事件或安全环保事故,如果达到《上海石化“黑名单”管理规定》的处罚标准,按《上海石化“黑名单”管理规定》执行。
       
        9  附件
        9.1 承包商风险抵押金缴纳通知单
        9.2 上海石化承包商风险抵押金返还确认单
        9.3 上海石化承包商违章处理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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