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了明确公司在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等方面的管理和监测控制要求,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总部和项目部在服务过程中对健康、安全和环境以及生活环境和自然环境的保护和监测控制。
3 职责
3.1 行政部负责公司总部节能降耗和办公室产生“三废”的控制和处理。
3.2 项目部负责本项目的健康、安全和环境控制,使其符合公司、业主和地方政府的健康安全和环境控制要求。
3.3 项目部负责将健康、安全和环境控制、节能降耗以及特殊环境监测的措施和相关要求纳入项目服务规划中并通知相关方,并对相关方的健康、安全和环境控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3.4 技术部负责定期对项目部在健康、安全和环境控制方面的工作进行监视和测量。
4 工作程序
4.1 项目服务
4.1.1 项目部负责监督承包商等相关方落实“三同时”工作。
4.1.2 项目部负责对承包商提出明确的包括对危害职工健康的作业环境的监测及重要环境因素的监测要求,并监督其实施,使施工中产生的对健康安全和环境有重大影响的指标等达到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的要求。
4.2 环境管理
4.2.1 节能降耗管理
4.2.1.1 行政部在公司办公设施、设备选型和购置时应考虑其符合节能降耗的规定和清洁生产”的原则。
4.2.1.2 公司各部门、项目部应注意节水、节电和暖气的维护工作,应加强非生产性水、电、汽的节约,发现故障或跑冒滴漏及时通知维修部门。
4.2.1.3 项目服务规划中应包含节能降耗措施和要求。
4.2.2 大气污染防治
4.2.2.1 所有机动车应尽量使用清洁燃料,对尾气超标的车辆应及时进行维修。
4.2.2.2 对办公室复印机、制冷设备和消防器材等有涉及大气污染或破坏臭氧层的损坏,
应及时通知物业管理部门或有关方面进行维修。
4.2.2.3 扬尘污染防治
项目部应对下述情况进行监督并将管理和监控要求及时通知相关方:
(1) 进行喷砂、建筑物拆除、保温、衬里等作业的单位要制定防尘措施,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后方可实施。
(2) 露天煤堆、土堆、沙石粉料堆应采取措施防止扬尘。“三堆”单位应制定控制扬尘措施并报项目部备案,必要时报当地有关部门审批。
(3) 厂区内和施工现场清扫保洁作业应采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主要道路应经常进行洒水除尘。
(4) 燃料使用单位应尽量使用清洁能源。
(5) 要求采购合格的燃料煤和燃料油。
(6) 作业场所粉尘测定方法按 GB5748-85《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的规定执行。
4.2.3 水污染控制
4.2.3.1 行政部应对公司办公和生活废水排放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制止可能造成水污染的行为。
4.2.3.2 现场项目部应对下述情况进行监督并将管理要求及时通知相关方:
(1) 含油废水、高浓度超标废水产生部门、单位和施工现场,必须制定处理措施,并实 施处理,同时实施水质监测,检测结果要达到 GB8978-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的 II 类标 准后方能排放。
(2) 工业废水的监测由相关单位委托地方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
(3) 严禁向排水系统内排入污油、过期药品或样品、沥青、垃圾等杂物和毒物,防止危险物品污染水体。
(4) 相关单位应加强排水管线的维护、保养、清理和疏通管理工作。
(5) 必要时相关单位应委托环境保护监测部门对废水水质进行定期监测。
4.2.4 固体废弃物控制
4.2.4.1 公司各部门、项目部负责对本单位(部门)产生的废物进行分类,存放在指定区域内有标识的分类废物桶中。
4.2.4.2 公司总部和项目部办公室产生的生活垃圾由行政部在办公室租赁协议中明确物业管理部门负责清运。
4.2.4.3 现场项目部应对下述情况进行监督并将管理要求及时通知相关方:
(1) 应将可综合利用的废弃物进行回收利用,将不能综合利用的工业废弃物运送到有资质的接受单位进行处理或处置。
(2) 产生有毒害固体废弃物的单位,应将毒害固体废弃物交有资质相关方回收、处理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