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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江济淮工程安全保证体系

作者:孙健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4月09日

目 录

第一章工程简介 1

1、工程概况 1

第二章编制依据 2

1、编制依据 2

1.1、有关规范及标准 2

1.2、其它 3

2、编制原则 3

第三章安全目标及保证体系 3

1、安全管理目标 3

2、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3

2.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 3

2.2、安全组织机构及保证体系图 4

第四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5

1、项目经理 5

2、项目安全生产经理 5

3、项目总工程师 6

4、安全工程师 6

5、责任工程师(施工员) 6

6、机电负责人 7

7、物资设备负责人 7

8、项目民管员 8

9、分包队伍负责人 8

10、作业班组长 9

11、作业工人 9

12、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0

13、项目工程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0

14、项目技术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1

15、项目商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1

16、项目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1

17、项目物资设备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1

18、项目综合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12

第五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3

1、安全检查制度 13

2、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5

3、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7

4、周一安全活动制度 17

5、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8

6、重大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18

7、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23

8、安全技术审批交底制度 24

9、分包队伍与外雇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25

10、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27

1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9

12、施工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29

13、现场设备使用验收制度 29

14、机械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30

15、安全标志牌管理制度 30

16、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31

17、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31

18、食堂厕浴卫生管理制度 31

19、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32

20、危险作业旁站监控制度 32

21、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33

22、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34

23、安全文明施工内部监督制度 34

24、安全技术资料内业管理制度 35

25、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36

第六章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47

1、组织保证措施 47

2、技术保证措施 50

第七章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 58

1、危险源识别与分析 58

2、风险等级划分 63

3、重大危险源的管理与控制 64

4、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及应急预案 64

第八章、附件 63

第一章 工程简介

1、工程概况

引江济淮工程,曾称江淮运河,又称江淮沟通,为反映其全面、巨大的综合利用作用,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期改称为引江济淮并沿用至今。引江济淮工程沟通长江、淮河两大水系,润泽安徽、惠及河南、造福淮河、辐射长江,具有保障供水、发展航运、改善水环境等巨大综合效益。按引江济淮所在位置、受益范围和主要功能,自南向北划分为引江济巢、江淮沟通、江水北送三大工程段落,其中引江济巢为济淮提供水源并兼顾巢湖生态引水,江淮沟通承担济淮调水和发展江淮航运,江水北送任务是将江水向淮河以北地区输水或配水。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注引江济淮工程,将其纳入国家172项重大水利项目和标志性工程之一。

引江济巢段由菜子湖线和西兆河线双线引江。枞阳引江枢纽(K0+000~K5+906)是引江济淮工程两大引江口门之一,是菜子湖线引江入口控制性枢纽工程,工程任务为引水、排洪、通航和水生态修复等。枢纽主要建筑物由泵站、节制闸和船闸等组成。其中泵站引江抽水规模为 166m3/s(引水流量 150m3/s、船闸运行耗水 16m3/s),共装机组 5 台套, 单机功率 3400kW,总装机容量 17000kW;节制闸具有引江和排洪两大功能,引江流量150m3/s,设计排洪流量 1150m3/s;船闸规模为 1000t 级,船闸闸室有效尺度为 240×23×5.2m(长×宽×门槛水深)。枞阳引江枢纽工程计划施工工期 45 个月。工程征地总面积 5938.09亩,其中永久征地面积 3369.34 亩,临时用地面积 2568.75 亩。河渠工程 K5+906~K10+850 段工程内容为 4.94km 河渠治理及 14 座渠系建筑物新建、加固等。

第二章 编制依据

1、编制依据

1.1、有关规范及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国家现行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质量技术标准,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以及山东省在安全文明及绿色施工、环境保护、交通组织等方面的规定。

1.2、其它

(1)合同文件;

(2)本工程特点、施工现场环境、自然条件等;

(3)我单位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成熟技术以及设备物资资源;

2、编制原则

(1)建立健全各项安全文明施工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三位一体”的安全责任体系。确保施工安全、绿色、环保,做到依法、依章办事。

(2)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环保意识和防范安全事故的能力。

(3)根据“六个严查”及时开展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建立高效、精干的安全文明及绿色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4)从技术入手,针对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文明技术措施,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环保问题,以达到安全文明目标的实现。

(5)按照“五项”(综合治理、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否决权、从严治理、标准化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安全文明及绿色施工保证体系。

第三章 安全目标及保证体系

1、安全管理目标

1)、杜绝死亡事故、重伤和职业病的发生;

2)、杜绝火灾、爆炸和一般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

3)、杜绝较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4)、无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5)、轻伤事故发生率控制在1‰以内;

6)、无较大社会影响的各类责任事故。

2、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2.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

(1)成立安全管理部,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并配备有经验的安全管理人员。

(2)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为副组长,安全管理部主要成员、工程部主要成员、技术负责人、物资设备负责人、商务负责人、测量负责人、机械负责人、电气负责人等为组织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 长:杨锡显

副组长:李洪平 孙治军 刘维克 李业伟 姜志坚

成 员:邓绪清 刘军刚 孙新峰 张跃 郝青松 王振乾 姜恒志 于清禄

李峰 雷永伦 孙健 袁学成 李震 鲁智国 吴敌 李志 李洪帆 李锡 李安 徐宗亮 王亚东 张红德 吴效通 吕泽浩 史文哲 卢向宇 杨少鹏 李成鹏 郭善义 彭加海

2.2、安全组织机构及保证体系图

 

图2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图

 

第四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其负责的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保证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项目上的贯彻落实;

(3)组织编制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将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纳入计划。

(4)负责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有效投入,保证专款专用。

(5)负责按照国家、地方、工程局和事业部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和责任体系,并领导其有效运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确保项目安全管理达标,做到文明有序施工。

(6)组织对项目人员进行安全思想、安全法制、安全技能和安全生产基本常识教育。

(7)组织并参加项目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

(8)参加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大型机械设备和特殊防护设施的检查验收。

(9)及时报告项目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现场保护和伤员救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2、项目安全生产经理

(1)协助项目经理工作,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有关规章制度,定期组织检查落实情况。

(3)组织实施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安全设施验收工作。

(4)组织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中、小型机械设备的检查验收,参加对进入施工现场大型机械设备的检查验收。

(5)组织并参加每天的现场安全巡视;组织有关人员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工作,并对发现的问题组织整改。

(6)加强对项目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7)组织项目积极参加各项现场达标活动。

(8)发生伤亡事故时要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

3、项目总工程师

(1)对项目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

(2)主持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方案。

(3)主持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方案交底,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4 )对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变更或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要及时上报,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并做好培训和交底。

(5 )主持编制冬、雨期施工安全技术方案。

(6 )主持制订并审核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并指导实施。

(7 )参加工程项目脚手架、模板支架、临时用电、大型机械设备及特殊结构防护的验收,履行验收手续。

(8 )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提出整改技术措施。

(9 )组织危险源的识别、分析和评价。编制危险源清单。

(10 )参与因工伤亡或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技术原因,制定预防和纠正技术措施。

4、安全工程师

(1)在项目经理和主管生产工作的项目副经理的领导下,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参与制订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督促落实并检查执行情况。

(3)每天进行安全巡查,及时纠正和查处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安全生产纪律的行为和人员。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负责组织编制安全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并及时检查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对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有权下达停工整改决定。

(4)负责组织项目人员的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督促检查班组、岗位安全教育的落实情况。

(5)参加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验收。

(6)负责项目安全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监督管理。

(7)如发生伤亡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同时要保护好现场,作好记录,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5、责任工程师(施工员)

(1)施工员是所管辖区域范围内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监督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对分包单位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监督检查逐级安全技术交底执行情况,制止违章作业。

(3)负责落实所管辖分包单位的三级安全教育、常规安全教育、季节性施工安全教育及根据工程项目特点进行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4)负责落实所管辖分包单位的各项安全活动(每周安全活动、班前安全活动)。

(5)经常检查所管辖区域的作业环境、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要求,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6)对工程项目中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按照工程管理部门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立即上报项目及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

(7) 发生安全事故及未遂事故必须停止施工,立即进行抢险救援,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对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未遂事故,必须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落实整改措施,经上级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准恢复施工。

(8)负责对现场和民工宿舍、食堂消防设施的存放进行巡查,确保安全防护设施完好。

6、机电负责人

(1)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负责组织日常维护和检修工作,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2)具体负责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的建立。

(3)协助有关部门作好电气安装、维护、检修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严禁无证上岗作业。

(4)参加各级安全生产大检查,对临时用电系统中出现的事故隐患要负责整改消项。

7、物资设备负责人

(1)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购置的建材、架设工具、防护用品、消防器材和雨季施工的应急物资等负安全使用的责任。对架设工具、防护用品及有关安全防护材料要进行定期质量检验和定期质量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更换,防止事故的发生。特种防护用品,如: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及漏电保护器等要按照指定的合格供应商采购,进场资料要齐全。

(2)负责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管、发工作,保护用品要按规定标准采购,严禁发放现金。发放保护用品一律建档立卡,不能擅自延长和缩短使用时间,扩大发放范围。

(3)加强压力容器的安全使用管理,压力容器的购置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运输及停放保管要符合有关要求。

(4)在保管、装卸、运输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时,要明确安全措施,定人、定岗、定责任,对相关人员,组织参加安全技术培训。

8、项目民管员

(1)配合安全管理部作好新工人、换岗工人和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严格贯彻上岗条件的有关规定。

(2)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做到劳逸结合。

(3)组织工人考工、评级、培训的同时,要把安全技术知识考核列入重要内容之一。

(4)凡新工人入厂,要与安全、消防保卫部门一同进行入场安全、防火教育,并组织登记和考核工作,没有经受相应教育或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

(5)对新加入本项目的施工队伍,要及时掌握人员流动情况,在办理各种安全手续、签订经济承包合同和单项安全生产协议后,方可安排人员作业,同时做好对分包作业人员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工作。

9、分包队伍负责人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组织施工班组人员上岗作业,对本队人员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必须持有地方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主要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作业队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当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做到持证进场,持证上岗。做好本队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经常组织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监督本队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3)必须保持本队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更须事先向项目经理部有关部门申报、批准,新进场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并经入场和上岗安全教育后方准上岗。

(4)组织本队人员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根据项目经理部的安全交底,负责向本队各施工班组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交底,针对当天施工任务、作业环境等情况,组织好班前安全动员,施工中发现安全问题要及时解决。

(5)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检查本队施工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整改,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上报项目经理部,严禁冒险蛮干。

(6)发生因工伤亡或重大未遂事故,组织保护好事故现场,做好伤者抢救工作和防范措施,并立即上报,不准隐瞒、拖延不报。

10、作业班组长

(1)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上级有关指示,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工作。

(2)按规定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并作好班前记录,经常进行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及时排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3)负责班组安全技术交底,开展遵章守纪教育,启发工人自重自爱,遵守操作规程,合理使用各类防护用品,确保工人安全与健康。

(4)发生伤亡事故及时上报,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在采取积极抢救措施的同时要保护好事故现场。

11、作业工人

(1)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基本常识,努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2)热爱本职工作,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提出改进工作意见,遵章守纪,安全生产。

(3)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指挥,听从安全检查人员的意见,工作思想集中,严禁说笑打闹,坚守工作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生火。

(4)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5)做好作业前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排除或上报处理。

(6)按要求正确使用、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在高空、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高空作业不穿硬底带钉易滑的鞋,不得上下投掷物料,不得乱动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不得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7)正确使用、认真维护各种安全装置和设施,对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和设施及安全标志等不得任意拆卸和挪动。

(8)夜班作业必须保证充足的睡眠,夜班值班、节假日值班,作业人员严禁喝酒上班或在岗位上喝酒,值班及作业中不能离岗睡觉、玩忽职守。

(9)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报告,保护现场,积极抢险。

12、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在本企业行政一把手和主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3)负责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法制、安全技能和安全基本常识教育。

(4)组织安全检查,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或单位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5)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供应、产品质量、防护性能实施监督,对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工作进行监管。

(6)组织并参加对现场重要安全防护设施及大型机械设备的验收。

(7)参与重大或特殊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

(8)负责对本企业工程项目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会同工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9)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不断提高基层安全管理人员的技术素质。

(10)当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协助组织抢救伤员,监督指导保护现场,清查人员伤害、资源损失情况,寻找证人、证物,汇集事故相关资料,填报事故快报,并督促报告政府有关部门,配合事故调查,按规定时限完成事故调查报告。监督事故现场复工前的整改、整顿,并负责实施验收。

(11)负责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3、项目工程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编制项目总控计划时,要综合考虑平衡各生产要素,保证安全管理与生产任务协调一致。

(2)查生产计划实施情况的同时,要检查安全措施落实的情况。

(3)负责编制项目文明施工计划,并组织具体实施。

(4)负责现场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组织和落实。

(5)在进行项目综合管理目标考核评价过程中,应同时考核评价安全生产情况。

(6)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有关验收工作。

14、项目技术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编制特殊、专项安全技术方案。

(2)参加项目安全设备、设施的验收,从安全技术角度进行把关。

(3)在检查施工方案实施情况的同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落实的情况,对施工中涉及的安全技术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4)负责制定项目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5)编制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

15、项目商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收集建筑市场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参与承揽施工任务,组织工程招投标,签订内外施工合同和承包合同。

(3)制定企业劳动定额,核实各单位完成的工程量、审批工资含量指标。

(4)负责数据的统计和报表的编制填报。

(5)参与工程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

(6)负责生产经营方面的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7)参与经济合同纠纷的协调、仲裁、诉讼。

16、项目物资设备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采购(租赁)的各类材料、机械设备、架设工具及劳动防护用品等,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并且所附各项技术及检测资料齐全有效,其安全可靠性能符合国家或有关行业的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2)工程开工前,必须把安全防护用品和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列入购料计划,按照工程的形象进度提前供应。

(3)负责对破旧、老化的安全防护用品的更新换代工作。对完成工序撤下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时回收,妥善保管。

(4)负责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采购管理,制定发放和使用制度,并严格执行。

(5)负责按计划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的设备、材料、用品等。

(6)制定并实施机械设备的定期检修计划,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

(7)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必须齐全有效,防护到位,4.5kv及以上的设备必须安装随机按钮开关。

(8)严禁机械设备运转中保养或机械设备带病运转,所有机械设备必须达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9)参加监督检查机械设备的专人操作和安全规程措施的落实。

(10)参加对由其购入(租赁)进入施工现场的大型机械设备的检查验收。

(11)机械设备安装完毕,必须有安装单位、设备部门、安全部门以及工地负责人、安全员联合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合格后方准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严禁使用。

(12)参加由其购入(租赁)的机械设备出现的安全事故的调查。

17、项目综合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1)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负责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组织职工进行体检普查。

(2)监测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尘毒浓度和噪声治理,做好职业病预防工作,负责施工现场防暑降温工作。

(3)负责食堂的管理工作,对施工现场生活卫生设施进行监督管理,预防疾病、食物中毒的发生。

(4) 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组建现场救护队,管理现场急救器械,并组织救护队成员的应急业务演练工作。

(5)贯彻落实消防、保卫法律法规,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开展消防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火灾隐患进行整改。

(7)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及时组织抢救、治疗,并协助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五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确保本工程安全施工,制定如下安全管理制度并在施工过程中认真执行这些制度, 以达到安全生产目标。

1、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章 编制目的

(1)预防项目安全事故的发生、改善生产安全条件和作业环境;

(2)通过安全检查,发现施工过程中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等问题;

(3)利用安全检查进行有关的安全宣传和群众性的安全教育;

(4)通过安全检查了解项目安全生产的状态,为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对策提供信息和依据。

第二章 安全检查的程序

(1)安全环境部确定检查的对象、范围、日期,制定检查计划;

(2)编制检查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检查项目;

(3)对照检查表,进行安全检查;

(4)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定时、定人、定措施完成;

(5)问题解决后,进行效果评价,包括隐患是否彻底消除,是否安全可靠,有何经验教训等。

第三章 安全检查的内容

(1)日常性安全检查

专兼职安全员及值班领导日常巡回检查,对现场发现的问题记录在安全日志和领导值班记录上;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状况。

(2)定期安全检查

①项目每周五组织一次现场安全检查,将情况记录在周检记录表。

②每月25号由项目经理组织对项目现场和内业资料进行一次综合大检查,并根据考核评分表对相关部门

进行评分。

(3)专项检查

项目每月对现场消防,临时用电等进行专项检查,并针对上级单位开展安全专项活动的要求组织相应专项检查。

(4)季节性、节假日检查

冬季、雨季、大风季施工检查;节假日前后施工检查。

第四章 安全检查内容

(1)外业检查

临时用电规范性、机械设备安全装置完好性、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性、劳动纪律、安全防护措施、现场三违现象、隐患排查等。

(2)内业检查

安全技术交底是否齐全和签字是否到每个作业班组、安全费用的使用、安全教育的记录、特殊作业人员的证件、人员的健康证明等。

第五章 安全检查记录与隐患整改

(1)安全检查记录

①对省、市、业主、监理组织的安全检查资料由安全管理部统一归档保存;

②上级单位、项目组织的安全检查资料由安全管理部统一归档保存;

③施工队的日常安全检查活动一般安全隐患现场督促整改,必须形成记录,重大隐患上报项目安全管理部;

④各类经常性安全检查及季节、节假日安全检查记录可在相应的施工日志中记载。

(2)安全隐患整改

①安全管理部应建立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及隐患整改通知单台帐,对查出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做好记录并编号,作为整改的备查依据;

②要认真组织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动态分析,分别从管理上、技术措施上分析原因,为以后加强安全管理与预防提供依据;

③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对凡是有可能发生事故的安全隐患,检查人员应责令其停工,作业队、班组必须立即整改;

④对于安全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隐患,应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立即落实进行整改,整改后上报隐患整改反馈单并及时通知安全管理部进行复查;

⑤经安全管理部复查整改达到合格后,在原隐患整改通知单上签署复查意见,进行销号。

(3)检查整改要求

检查时不得走马观花,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对现场从严细查,对查出的问题要以隐患整改通知单的形式,落实到人,限期整改,复查时未按要求整改到位,将按项目《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2、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第一章 安全培训教育的目的

为了增强项目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项目员工的安全操作技能、自我防护和事故应急处理能力,确保施工生产安全,项目员工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保证项目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了解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项目特制定了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第二章 安全培训教育地点

安全培训教育办公室设在项目会议室。

第三章 安全培训教育实施内容

(1)新入场的项目员工及工人岗前三级教育:

新入场的项目员工及工人必须参加岗前三级教育,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岗前三级教育培训工作由安全环境部牵头组织,安排合理时间进行安全培训,各部门、施工队根据培训课程安排实施培训教育。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

①公司级培训教育提纲:

a讲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b讲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劳动、安全纪律;

c讲”三不伤害”即:遵守操作规程不伤害自己,讲究职业道德不伤害他人,居安思危不被他人伤害;

d讲遵章守纪,反对违章指挥,反对违章操作;

e讲公司内、外安全事故血的教训。

②项目级培训教育提纲:

a讲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与奖惩制度;

b讲施工生产特点,危险地段,应注意的事项,防范措施与方法;

c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劳动纪律。

③班组级培训教育提纲:

a讲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劳动纪律;

b讲劳保用品的使用与保管,爱护和保管生产工具(设备)和施工现场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

c讲使用生产工具(设备的性能,用途和构造,使用的基本方法);

d讲施工现场应注意的事项,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

(2)日常安全培训教育内容

对于在岗的劳务人员要每周开展一次,以班组为单位的岗位技能、安全生产和环保知识教育培训,由安全管理部牵头,安排课程时间,各个授课人员根据课程表进行安全教育,作业队配合实施,主要内容是:

①本岗位操作技能;

②结合工作岗位、突出实用性的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

③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3)工序转换培训教育内容

当施工进行工序转换时,由工程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工序转换培训教育,主要内容是:

①新工序作业内容、工艺要求、新材料、新设备的操作(使用)方法、安全技术特性及应采取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措施;

②新工序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

③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有关安全事故案例。

(4)特殊工种岗前培训教育内容

特种作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取得由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在正式上岗前由安全管理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实施本工种的岗前培训教育,主要内容是:

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②国家规定的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

③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④本工种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第四章 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的实施

(1)日常安全培训教育要充分利用安全活动日、安全交底,教育形式可以采取看录像、听报告、分析事故案例、图片展览、急救示范、智力竟赛、热点辩论等形式进行。

(2)各班组要按照培训计划积极组织班组人员参加各项学习和培训。

(3)培训教育结束后安全管理部要及时的将培训资料整理后汇总成册。

(4)培训工作安全管理部根据培训情况要建立培训人员台帐、考试成绩台帐和进场人员三级安全教育登记卡。

第五章 安全培训教育的考核

(1)各部门要齐抓共管、分工负责、具体实施,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培训,严格考核,坚决杜绝走形式、走过场和无实际效果的培训;

(2)安全培训教育结束后,由安全管理部组织考试,考试不合格者需进行停工再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安排上岗。

3、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项目安全管理部应定期、不定期的组织有关人员及时召开安全生产方面情况的会议,以及传达上级部门的安全方面的制度和文件。

(2)每次会议参加人员必须签到,明确会议内容,并要留有记录存档备案。

对上级部门发放的安全紧急文件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用教育方式进行传达,并及时落实相关人员布置实施。

(3)每次组织会议,气氛应浓列,采用探讨,通气、汇报、交流的方式。

(4)会议时间应适当控制,不要无为过长或过短,也不能流于形式。

(5)对新颁发的标准、条例、规范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学习布置。

4、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各作业班组长于每班工作开始前(包括夜间工作前)必须对本班组全体人员进行不少于15分钟的班前安全讲话交底。

(2)班组长应对当天作业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现场危险源区域注意事项进行安全讲话交底,并将安全讲话交底内容记录在专用的记录本上,交底完成后,各成员应在记录本上签名确认。

(3)特殊季节或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前,专业责任工程师应当参加分包班组的班前安全讲话对工作中的安全事项进行重点交底。

(4)项目安全管理部应加强对各班组班前安全讲话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5、重大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 编制目的

为了识别工程管理、施工建设活动中的危害因素,评价危害事件的风险程度,准确辨识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最大限度的降低风险级别和财产损失,并对其进行风险评价,以便采取合理、有效的监控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在工程施工活动、办公区的所有活动、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使用、维护等过程中对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价及监控管理。

第三章 领导小组

为保证危险源辨识的准确、可靠,成立危险源辨识、评价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李业伟

副组长:雷永伦 邓绪清 张跃

成 员:王振乾 李安 李锡 王亚东 吴效通 孙健 袁学成 史文哲 吕泽浩 徐宗亮 张红德 姜恒志 于清禄 李志 李洪帆 卢向宇

第四章 工作流程

制定辨识办法→危险源调查→危险源辨识→危险源评价→一般、重大危险源的确定→危险源管理监控。

第五章 督导实施

由安全管理部负责对本制度的拟制并督导实施,并负责汇总、管理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清单”、”重大危险源清单”。

第六章 危险源评价

各部门参与危险源调查,指导施工、采购、生活办公、设备使用、维护过程中的危险源,参加风险评价及监控活动,各部门将辨识确定后的”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清单”报到安全管理部,由安全管理部汇总形成”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清单”,并根据评价结果确定一般、重大危险源,制定相应的管理监控措施,同时报项目经理批准。

第七章 安全总监、项目经理负责本制度的审核、批准。

第八章 财务资金部参与危险源辨识,并做好必要的资金投入。

第九章 规章制度

项目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时机应遵守以下几项:

(一)上级单位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初和变更时;

(二)工程开工前;

(三)法律法规要求发生重大变更时;

(四)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职业病、财产损失或发生相关方重大投诉时;

(五)施工工艺、工法或施工环境、条件发生重大变更时。

第十章 危险源状态

在危险源辨识时,应充分考虑可能导致危险源产生的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和将来时态)和三种状态(正常、异常和紧急情况)。

第十一章 在危险源辨识过程中,应关注其它建设工程中曾经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或业主、监理单位的相关建议及要求的。

第十二章 辨识小组应根据下列内容进行调查、辨识。

(1)物体打击,是指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如落物、锤击、碎裂、砸伤和造成的伤害,不包括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爆炸引发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是指项目机动车辆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如机动车在行驶中的挤、压、撞车或倾覆等事故,在行驶中上下车、搭乘电瓶车、矿车或放飞车引起的事故,以及车辆挂钩、跑车事故;

(3)机械伤害,是指机械设备与工具引起的绞、碾、碰、割、戳、切等伤害。如工具或刀具飞出伤人,切削伤人,手或身体被卷入,手或其他部位被刀具碰伤,被转动的机具缠压住等。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伤害;

(4)起重伤害,是指从事各种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不包括触电、检修时制动失灵引起的伤害,上下驾驶室时引起的坠落;

(5)触电,指电流流经人身,造成生理伤害的事故,包括雷击伤亡事故;

(6)淹溺,包括高处坠落淹溺,不包括矿山、井下、隧道、洞室透水淹溺;

(7)灼烫,是指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酸、碱、盐、有机物引起的体内外灼伤)、物理灼伤(光、放射性物质引起的体内外灼伤),不包括电灼伤和火灾引起的烧伤;

(8)火灾;指造成人员伤亡的企业火灾事故,不包括非企业原因造成的火灾;

(9)高处坠落:是指在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包括脚手架、平台、陡壁施工等高于地面的地点,也包括由地面坠入坑、洞、沟、升降口、漏斗等情况,不包括触电坠落事故;

(10)坍塌:是建筑物、构筑物、堆置物等倒塌以及土石塌方引起的事故。适用于因设计或施工不合理而造成的倒塌,以及土方、岩石发生的塌陷事故。如建筑物倒塌、脚手架倒塌,挖掘沟、坑、洞时土石塌方等情况,不适用于矿山冒顶片帮和爆炸、爆破引起的坍塌;

(11)瓦斯爆炸:指可燃性气体瓦斯、煤尘与空气混合形成了达到燃烧极限的混合物,接触火源时,引起的化学性爆炸事故;

(12)容器爆炸:容器(压力容器、汽瓶的简称)是指比较容易发生事故,且事故危害性较大的承受压力载荷的密闭装置。容器爆炸是指压力容器破裂引起的气体爆炸即物理性爆炸。包括容器内盛装的可燃性液化气在容器破裂后,立即蒸发,与周围的空气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遇到火源时形成的化学爆炸,也称容器的二次爆炸;

(13)其他爆炸:不属于上述爆炸的事故;

(14)中毒和窒息:指人体接触有毒物质,如在误吃有毒食物或呼吸有毒气体引起的人体急性中毒事故,或在废弃的坑道、横通道、暗井、涵洞、地下管道等不通风的地方工作,因为氧气缺乏有时会发生突然晕到,甚至死亡的事故称为窒息。不适用于病理变化导致的中毒和窒息事故,也不适用于慢性中毒和职业病导致的死亡;

(15)其他伤害:凡不属于上述伤害的事故均称为其他伤害。如扭伤、跌伤、冻伤、钉子扎伤等。

第十四章 以会议形式进行风险评价,会议由安全管理部负责组织,项目经理主持,各部门、施工队负责人参加,各部门根据”危险源调查表”及”LEC”打分法进行评价,同时填写”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清单”,并及时向安全管理部上报危险源的修改情况。

第十五章 危险源的辨识与风险评价在工程开工前进行,各部门应根据工程施工变化及时更新和修订,并将相关资料报于安全管理部,由安全管理部负责汇总。

第十六章 重大危险源的确定及定量评价打分法:

(1)当出现下列情况,可评价为重大危险源

①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②曾发生过事故,仍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③相关方有合理抱怨或要求;

④直接观察到的重大危险;

⑤定量计算的风险指数R超过一定数值时。

(2)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用与系统风险有关的两种因素之积来评价操作人员伤亡风险大小,这两种因素是:

P(风险事故损失等级):

等级ABCDE
严重程度灾难性的非常严重的严重的需考虑的可忽略的

风险损失等级包括:人员伤亡、环境影响、经济损失、工期损失、社会影响

等级ABCDE
建设人员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3人-9人,或重伤1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1人-2人,或重伤2人-9人重伤1人,或轻伤2人-10人轻伤1人
第三方死亡(含失踪)1人以上重伤2人-9人重伤1人轻伤2人-10人轻伤1人
影响范围及程度涉及范围非常大,周边生态环境发生严重污染或破坏涉及范围很大,周边生态环境发较重污染或破坏涉及范围大区域内生态环境发生污染或破坏涉及范围较小,邻近区生态环境发生轻度污染或破坏涉及范围很小,施工区生态环境发生少量污染或破坏
工程本身1000万元以上500万元-100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以下
第三方200万元以上1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100万元10万元-50万元10万元以下
长期工程延误大于9个月延误6个-9个月延误3个-6个月延误1个-3个月延误少于1个月
短期工程延误大于90d大于60-90d延误30d-60d延误10d-30d延误少于10d
影响程度恶劣的,或需紧急转移安置1000人以上严重的,或需紧急转移安置500-1000人较严重的,或需紧急转移安置100-500人需考虑的,或需紧急转移安置50-100人可忽略的,或需紧急转移安置小于50人

对应打分值:5、4、3、2、1;

C(风险事故发生概率等级):1、2、3、4、5,

等级ABCDE
可能性频繁的可能的偶尔的罕见的不可能的
概率或频率值﹥0.10.01-0.10.001-0.010.0001-0.001﹤0.0001

对应打分值:5、4、3、2、1。

风险指数计算公式:R=P×C

通过上式计算,得出某危险源的风险指数,然后将所得数值与下表对应,即得某危险源的风险等级大小。

风险等级标准表

 ABCDE
灾难性的非常严重的严重的需要考虑的可以忽略的
1频繁的Ι级Ι级Ι级II级III级
2可能的Ι级Ι级II级III级III级
3偶尔的Ι级II级III级III级IV级
4罕见的II级III级III级IV级IV级
5不可能的III级III级IV级IV级IV级

风险指数风险等级对应表

风险等级风险指数值(R)
Ι级15﹤R≦25
II级10﹤R﹤12
III级4≦R≦9
IV级0﹤R≦4

注:对于得分同属4分时,当损失等级为2分,可能性等级为2分时归类为IV级,其余情况归类为III级。

针对不同等级风险,应采用不同的风险处置原则和控制方案,各等级风险的接收准则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等级接收准则处置措施控制方案应对部门
Ι级不可接受必须采取风险控制措施降低风险,并至少应将风险降低至可接受或不愿接受的水平应编制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方案,或进行方案修正和调整等政府主管部门、工程建设各方
II级不愿接受必须加强监测,采取风险处理措施降低风险等级,且降低风险的成本不应高于风险发生后的损失。应实施风险防范与监测,制定风险处置措施。
III级可接受宜实施风险管理,可采取风险处置措施宜加强日常管理与监测。工程建设各方
IV级可忽略可实施风险管理可开展日常审视检查

第十七章 对已辨识确认的危险源分类建立档案,对于重大危险源应制定相关专项方案及控制措施,建立档案如下:

(1)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

(2)重大危险源控制台账

(3)重大危险源情况表

第十八章 工程部根据”重大危险源清单”编制”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安全管理部编制”重大危险源控制台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控制台账应定期进行检查、更新。

第十九章 工程部负责制定重大危险源专项方案,对予业主、监理及相关部门要求的,必须进行专家论证,经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章 安全管理部针对识别出的重大危险源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告知,以张挂标牌的形式,标牌可设在不同作业区域的醒目位置,做到及时更新。

第二十一章 项目安全员应根据已确定的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进行现场逐条监控,定期检查各部门重大危险源的执行情况,填写”重大危险源监控记录”,并对检查结果及现场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价。

第二十二章 安全管理部将定期组织项目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学习及演练,应急预案的学习可采取桌面演练、实战演练等形式。演练前由安全管理部制定应急演练计划书,以确保预案的实施。并根据演练情况及反应的问题及时进行总结、评价与更新。

第二十三章 在情况发生变化时安全管理部要组织相关部门对已辨识出的危害事件和危害因素,以及评价结果和控制措施进行一次重新确认。

7、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对项目全体员工包括外协施工队伍一律实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2)发生人员伤亡安全责任事故,按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3)发生一般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对事故责任单位按照集团公司文件进行处罚,施工负责人根据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处理。

(4)对日常违反项目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按照项目制定的安全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经理部执行上述罚款时,以通知单方式下达至各班组和部门,经项目经理批准,从工程款或奖金中扣除。

(5)如有其它未明确的奖励和罚款,经项目安委会成员进行会议讨论,在合乎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有权奖励和处罚。

(6)惩罚:

①上班不戴安全帽, 高空作业不戴安全带、 上班穿裙子、 高跟鞋、 拖鞋、随意带朋友入现场、随地大小便、乱丢烟头者;罚款50元(班组长罚款 100 元)、累犯者罚款 200—500 元并勒令退场。

②对不经过项目相关人员同意私自乱锯或滥用现场建材造成浪费者,罚该班组500元。

③对私拉乱接电线、私自动用一切机具设备、仪器者,初犯者罚款50—100 元,再犯者罚款100—200元,累犯者罚款200—500元,造成严重后果者,除负完全法律及经济责任外并罚当事人当月全部工 资,罚该班组500—1000元。

④不遵守《职工宿舍安全卫生制度》 ,违犯其规定,初次者,劝其整改后才准上班,若再违犯则罚款20元,累犯者罚50—100元,并勒令退场。

⑤不遵守《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制度》和《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违规冒险作业者,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初犯者,劝其整改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再犯者加重经济损失赔偿外,罚当事人500—1000 元,造成严重后果者除照前惩罚外并交公安机关处理。

⑥ 偷盗现场财物, 不论财物多少最低罚款工人1000元, 班组3000-1000元,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7)奖励

①能认真遵守公司及项目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中表现成绩优秀者奖100—500元。

②提合理化建议,有重大技术革新,被项目采用并取得良好效益的奖500—800元。

③对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发生、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有突出贡献者奖500—1000元。

(8)奖评

由班组申报获奖者事绩的材料,交项目,经项目核实后,按相应制度奖励并张榜公布。解释权属项目。

8、安全技术审批交底制度

1、安全技术审批:

①施工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必须有设计、有计算、有详图、有文字说明。并应实行分级审批制度。

②一般工程的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可由项目技术人员编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报公司项目管理部门备案。

③重要工程(特殊专业工程、大型工程)的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并经公司项目管理部审核后,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④特别重要或有特殊危险性的工程的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应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项目及有关部门共同编制,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必要时应聘请有关专家会审。

⑤原定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的修订变更必须依照审批程序及时办理修订审批手续,否则应停止施工作业。

2、安全技术交底:

①工程开工前施工前,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应组织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向总包管理人员、分包商的技术负责人、责任工程师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详细安全技术交底。

②对工程施工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编制的技术措施及方案应由企业总工程师(或企业技术管理部门负责人)向项目经理部和分包商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③项目经理部责任工程师在实施分部分项工程及安排生产作业活动时应同分包商的技术负责人、责任工程师及安全管理人员向作业班组进行详尽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

④安全技术交底应向下分级进行,最终落实到操作人员。

⑤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针对性、指导性及可操作性,交底双方需要书面签字确认。

⑥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分工种、分项目、分施工部位进行。

⑦各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并履行书面交底签字制度,接受交底人必须全员在书面交底上签字确认,相关责任人各执一份。

工程项目出现以下情况时,必须及时对班组进行新的安全技术交底:

实施重大和季节性技术措施;

更新仪器、设备和工具,推广新技术、新工艺;

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

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或安全生产环境发生了变化。

⑧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情况,并对安全技术交底书进行备案。

9、分包队伍与外雇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总则

为加强生产安全工作,规范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管理人员和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施工正常、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分包队伍资质审查

①项目对分包队伍的安全施工负有监督、指导的任务和对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危险源交底的义务,必须将分包队伍的安全施工列入项目的重要议事日程,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

②项目对分包队伍的员工、外雇人员应按正式员工一样实施安全管理。

③事业部进行发包前,必须由公司项目管理部门和商务合约部门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施工资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队伍,严禁参与分包。

④资质审查不得自行降低标准,不得简化程序,不得逾期不办。对于管理混乱或出过重大伤亡事故的分包队伍,不得继续使用。

⑤进行发包时,对安全施工资质不合格的队伍,应执行一票否决权。

⑥分包队伍资质审查内容:

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

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资格证”、施工简历和近三年施工记录;

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证件;

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分包队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

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等相关资料;

3、分包队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①项目必须监督分包队伍组织职工身体检查,对检查不合格或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以及老弱病残者、童工应坚决辞退,严禁录用。凡已注册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②工程开工前,分包队伍必须组织全体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受教育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必须报项目安全部门备案,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凡增补或调整人员,更换工种,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并报项目安全部门备案。

③分包队伍进入施工现场的全部手续审查合格后,项目应给分包队伍职工办理带有本人照片的”胸卡证”,供职工上岗时佩带。胸卡证严禁转借他人。

④分包队伍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独立施工项目还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施工技术、安全部门审查后执行,并作为分包合同附件,无此附件,所签订的承包合同无效。

⑤分包队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建筑安全工作规程、规定,遵守项目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服从项目在安全方面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⑥项目安全部门应组织分包队伍参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活动和安全工作例会,及时向分包队伍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报等,并监督学习与贯彻执行。

⑦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项目应监督分包队伍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⑧与分包队伍签定合同时,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施工责任。

⑨分包合同中可规定:对分包队伍可实行安全与经济挂钩管理办法。

⑩分包队伍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11对不服从项目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分包队伍,必须立即终止合同,限期退出并严禁重新参与分包。

4、附则

定义外包队伍系指:以合同方式承接工程任务或劳务分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外雇人员系指:由单位雇佣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

10、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1、总则

①项目应根据公司的相关制度,结合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有关要求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和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核算制度, 按照”企业提取、确保需要、统筹使用、接受监管”的原则进行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接受上级安全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商务管理部门的监督。

②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

安全生产费用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

③安全生产费用的适用范围

项目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用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用具。主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防护口罩、护目眼镜、耳塞、绝缘鞋、手套、袖套等。

(2)临边、洞口安全防护设施。临边安全防护设施的材料、人工费;洞口安全防护设施的材料、人工费;为安全生产设置的安全通道、围栏、警示绳等。

(3)临时用电安全防护。临近高压线隔离防护的材料、人工费;配电柜(箱)及其防护隔离设施、漏电保护器、低压变压器、低压配电线、低压灯泡等。

(4)脚手架安全防护。安全网、挡脚板及用于搭设安全防护的钢管、脚手板、扣件等材料、人工费。

(5)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中小型机械设备防砸、防雨设施的材料、人工费;机械设备、设施的安全装置维护、保养、更新等费用。

(6)消防设施、器材。消防水管、消防箱、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沙池、消防铲等购置、安装费。

(7)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费。对施工现场进行的材料整理、垃圾清扫等工作的人工费。

(8)安全教育培训费用(含资料、差旅、培训费等)。

(9)施工现场安全标志、标语及安全操作规程牌等购置、制作及安装费用。

(10)安全评优费用。

(11)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专家论证支出。

(12)与安全隐患整改有关的支出。

(13)季节性安全费用。夏季防暑降温药品、饮料等;冬季防滑、防冻措施费用。

(14)施工现场急救器材和药品。

(15)其它安全专项活动费用。

2、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

①项目应根据实际情况、工程项目特点编制本项目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应以最新《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为依据,满足本项目安全生产要求。

②工程项目在开工前应按照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计划,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应满足本项目的安全生产需要。

③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支出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④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⑤利用安全生产费用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

⑥采取分包的工程项目,总包项目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应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由分包单位实施的安全措施及分包工程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由总包单位负总责,分包单位对所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负责。总承包单位应当定期检查评价分包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

⑦ 项目签定工程分包合同时,要将”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的要求写入技术和商务条款中,要根据有关法规的要求,在合同中明确双方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项目要根据合同的规定,监督分包施工队伍实施安全生产投入,建立分包施工队伍安全投入计量管理办法,保证分包方安全投入数据真实,票据齐全。

3、 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

①公司财务资金部、商务合约部、项目管理部归口负责对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管理,对各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投入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由于安全投入不足,致使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②项目需对分包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必须进行认真检查,防止并纠正不按照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标准和数量进行安全投入、现场安全设施不到位及操作员工个人防护不达标的现象。

1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项目消防治安保卫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项目消防保卫组负责施工现场集体工作。

(2)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定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点、定人、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必须布置有现场平面图,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仓库区、生活区、材料堆场等区域,各区域之间要留有符合规定的防火间距;按要求设有消防通道、配置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保证有足够的消防水源。

(4)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动火时,设有监护人员,配备消防器材,或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5)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保卫组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6)加强防火防盗及治安保卫工作,不准私拉乱接,严禁私烧电炉,严禁破坏,乱拿乱用消防器材。加强出入管理,防范各类事件的发生。

12、施工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2)现场临时用电系统要严格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标准及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三相五线、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规定,施工机具用电必须使用标准配电箱,并遵循”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电保护”的原则。配电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应有防雨、防尘、防机械损伤功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必须经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3) 电气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作业,作业中要设有监护人。非电气作业人员不得进行电气作业。

(4)电气作业人员要穿戴好防护用品按操作规程操作。

(5)民工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照明系统要使用安全电压。

(6)电气作业人员要按规定作好电气安全技术资料的积累和整理工作。

13、现场设备使用验收制度

(1)现场各类设备投入使用前一律进行检查(试运)和验收,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一律不准投入使用。

(2)中小型设备由项目经理或主管生产的副经理组织项目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大型设备由公司项目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设备安拆单位和项目有关人员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申报地方设备检测部门检验颁发安全使用许可证,并及时到天津市质量安全监督总队备案。

(3)验收要有记录,登记建卡,存档备查,设备验收后要挂牌。

(4)设备使用中如发现问题,项目负责人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维修,保持各类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14、机械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机械设备的保养和修理工作,要坚持”以预防为主,维护保养和计划检修并重”的原则。要严格遵守机械设备技术保养规程和修理制度,作到坚持例行保养和定期分级保养,定期检查和预期检修。

(2)项目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配备修理人员和相应设备。不具备修理能力的,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修理单位,以确保修理质量。

(3)落实机械设备保养制度,遵守保养技术规范,按月编制保养计划,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审批并监督实施。机械设备保养周期、作业项目,遵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4)项目要根据机械设备技术状况,结合大修周期认真编制审定大修理计划,并纳入年度生产计划,严格执行。

(5)加强机械设备大修理的管理,建立严格的审批、检验和验收制度。对主要机械设备,要切实采取措施,防止带病运转,保证机械设备技术状况的良好。积极采取新技术、新工艺,努力缩短修理工期,降低修理成本。结合机械设备的修理,搞好老旧机械设备的技术改造。

15、安全标志牌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要根据施工部位和工作岗位中存在的危险源点和危害因素特性,正确使用安全标志牌。

(2)安全标志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应根据不同位置合理张挂使用。

(3)安全标志牌要按照平面布置图如实如数张挂,平面布置图要随着工程形象部位的变化及时更新。

(4)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动或拆除安全标志牌,

(5)风雨过后应对安全标志牌进行检查,如有损坏或掉落的要及时更换、复位。

(6)工程结束后应擦洗干净,退回材料部门。人为破坏的要照价赔偿。

16、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根据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电工、电焊工(金属焊接)、架子工、起重机械的司机、场内运输车辆的司机等都是特种作业人员。

(2)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年满十八周岁以上,具有本工种需要的文化程度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还需工作认真、身体健康、没有妨碍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经有权发证部门对其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准上岗独立作业。学员和实习司机必须在有证师傅指导下方可操作。

(4)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必须严格遵守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精心操作,不得擅离职守,严禁串岗乱位。

(5)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定期复审,到期不复审者,作无证论处。

17、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和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

(2)随身携带身份证和民工暂住证,随时接受公安和企业保卫人员的检查。

(3)不准留宿与本工地无关人员。

(4)遵守作息时间,不准大声喧哗,不准存看黄色书籍和录音、录像带,不准赌博。

(5)爱护室内的清洁卫生,室内床铺、脸盆、牙具、毛巾、饭盒、行李、工具摆放要一致整齐,不乱扔杂物,不乱倒脏水,不准随地吐痰,不准随地大小便。

(6)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擅自接电线,不准用电烧水做饭取暖。

(7)冬季取暖炉具要符合安全、防火规定,室内不准插门,室内保持通风。

(8)爱护室内的公物,损坏照价赔偿。

18、食堂厕浴卫生管理制度

(1)食堂设漏油池和抽油烟机,要有食堂卫生许可证和炊事员体检证明,两证上墙。

(2)工地要预防传染病和食物中毒。若经发现应及时组织抢救。对传染病实施隔离,切断传播途径。

(3)食堂设施做到易于清洗和消毒,生熟菜板分开,防止因不卫生导致疾病发生。

(4)食堂和库房存放的各种佐料和副食须用有盖器皿。

(5)施工现场饮水器具,由炊事人员定期清洗,保持卫生。施工现场供应开水,饮水器具要卫生。

(6)施工现场厕所中档装修,安排专人保洁,水龙头节门齐全,保证上下水通畅。按时打药,防止蚊蝇孽生。

19、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1)为了强化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心,切实做到安全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专管成线、群管成网、全面受控,特制定本制度。

(2)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范围应包括项目各级管理人员。

(3)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由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每季度考核一次。项目经理的考核由上级部门进行,每半年考核一次。

(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内容为各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情况及所取得的成果,考核要有详细记录。

(5)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将作为各级管理人员评优晋级的考核依据。

(6)项目各级管理人员每次考核都合格者为年度考核合格;有一次考核不合格,其他次都合格者为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有两次(或两次以上)考核不合格者为年度考核不合格。事业部领导、各相关部门、项目经理有一次以上(含一次)考核优良,其余考核合格为年度考核优良;考核均合格为年度考核合格;有一次以上考核不合格(含一次)为年度考核不合格。

20、危险作业旁站监控制度

(1)施工现场进行危险作业时,必须由安全员进行旁站监控。

(2)以下作业时安全员必须进行旁站:

船舶施工作业;

模板支撑作业;

混凝土浇筑作业;

起重吊装作业;

深基坑作业;

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作业;

大型起重设备的安装、拆除、顶升及附着安装作业;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作业;

其它危险性较大作业。

(3)旁站时,应认真检查施工过程是否符合施工工艺要求,是否存在危险预警情况,发现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应立即制止;发现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项目负责人报告,必要时在采取相应措施后要求作业人员撤离施工现场。

(4)作业结束后,应认真填写旁站监控记录。

21、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采购、个人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劳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帽》(GB2811)、《安全带》(GB6095)及其他劳动防护用品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记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2)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时,应查验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的生产、经营资格,验明商品合格证明和商品标识,收集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以确保采购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3)购置的劳动防护用品按照相关规定按批量进行安全性能试验、检验,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周期性检验。

(4)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免费发放,不得以货币或实物替代。购置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有采购、发放管理台帐,台帐中应明确领取人签字手续,管理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5)劳动防护用品应专人管理,贮存过程中通风,避光,隔热,并避免化学品的侵蚀。对施工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定期检查,督促相关分包企业和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保证施工作业人员能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工程项目应有教育培训记录,有培训人员和被培训人员的签名和时间。

(7)对损坏或性能不符合防护条件的防护用品应予以报废

(8)危害安全的工艺、设备淘汰制度

①凡不符合生产安全要求,极有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致使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遭受重大损失的工艺、材料、机械、设备,实施淘汰。也不得转让他人使用。

②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材料、机械、设备。

③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材料、机械、设备的淘汰范围:

建设部发文公布的;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发文公布的;

省、市有关部门发文公布的;

施工单位自认为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材料、设备等。

④应及时收集国家明令公布淘汰的工艺、材料和设备名录,及时予以淘汰。

⑤禁止购买、使用、出租劣质产品或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设施、施工机具及配件和材料。

⑥各单位要加强监管,一经发现施工现场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必须立即制止,依法严肃查处。

22、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1)项目应成立危险源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2)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组织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应当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资金的投入。

(3)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4)危险源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应当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5)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对重要的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测、检验,并做好检测、检验记录。

(6)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7)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各项目必须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及时报告。

(8)项目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适时进行应急救援演练,评价、总结、完善。

23、安全文明施工内部监督制度

(1)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和过程监控基础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2)施工现场的围墙、大门、临建和地方有关规定,并保持整洁、完好、美观。施工现场应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标准要求的劳动场所、作业条件、生活环境和安全防护用具等。

(3)施工现场的显著位置必须设置至少“五牌一图”。危险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安全装置、设施等涂刷警示标记。

(4)现场内主要运输通道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减少现场扬尘。施工材料应堆码整齐,,并设置标识牌。砂、石料应进行苫盖。保证排水畅通。

(5)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加工区和施工作业区应分区设置,各区域应设置导向牌。施工区域内必须设置安全通道,打折防护棚,并设立明显标志,满足人员施工作业和紧急疏散的要求。

(6)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消防通道,并保持畅通无阻,现场消防设施应齐全有效,并保持完好有效状态。

(7)施工人员进场,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帽,佩带身份识别标志。施工过程中,保持工完场清,及时清理垃圾废料。

(8)保持日常清扫,确保环境整洁。

(9)每个管理人员均有义务维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遇违反规定行为应予纠正。

24、安全技术资料内业管理制度

(1)施工前必须对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施工图进行认真会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或设计文件有遗漏而导致施工事故的发生。

(2)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特点,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制定针对性强、权责清晰、实施有效的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对危险工程必须单独编制专门安全施工方案,审批后归档保存。

(3)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必须全面考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工程特点和作业环境。凡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及建筑物周围外部环境存在不利因素等,都必须从技术上制定全面、具体、有效的措施,并严格执行。过程中进行检验,确认,形成纪录,归档。

(4)认真履行安全技术审批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做好分级审批和交底工作。

(5)分包队伍进场应进行资质审查,按资质权限承揽任务,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实行实名制管理,教育交底应有记录,本人签字确认。特种作业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上岗。

(6)日常检查验收应按阶段、季节、分项进行,保持资料详尽。

(7)交工验竣过程中,必须保持资料完整,不得损毁。

25、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1)为了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和企业的生存发展,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保证项目安全质量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是名人岛直立护岸项目对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所进行调查处理责任追究管理的工作制度。

(3)职责划分:由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本制度对所发生的安全质量事故及相应未遂但有一定影响的事件进行调查分析责任追究统计进行处理。

(4)为了及时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员工伤亡事故,及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项目特制定此工作制度。并依照国家法律和企业规章,严肃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

第二章 事故划分

(1)为便于责任追究和事故统计,本制度将各类事故分类为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机械事故、交通事故、其他事件(环境污染、食物中毒等)。

①生产安全事故,指生产作业过程中所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包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意外伤害事故。

②火灾事故,指发生在生产生活区域内的各类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按生产安全事故追究处理。

③交通事故,指发生在生产生活区域以外道路上的车辆交通事故,车辆在生产生活区域内发生的事故,归为生产安全事故。

(2)为便于责任追究和事故统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条例》规定的事故严重程度等级划分将各类事故进行如下分级。

①安全事故

a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b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c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d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e施工现场突发疾病48小时内死亡的,视管理责任情况按照一般事故进行处理。

②火灾事故

a一般事故: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下的。

b重大火灾事故: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

c特大火灾事故: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③交通事故:

a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b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c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d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第三章 事故上报

(1)发生员工死亡事故、3人以上重伤事故后,事故现场负责人必须立即向项目负责人报告;项目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公司主要领导及安全质量管理部门报告且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执行如下快报时限和内容:事发后,1小时内电话上报后,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伤亡人数等以事故手机短信形式发公司领导和安全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4小时内应以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表格式、连同不少于4张能充分反映事故现场实际情况和全貌的电子版照片及说明,报至公司安全质量管理部门;超过一小时未报,认定为迟报;故意隐瞒事故事实,与调查事实不符,当属瞒报,须坚决杜绝。

(3)事故上报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简要经过、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损失、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为了能及时准确将事故信息报告到领导、相关管理人员及政府管理部门,事故现场负责人应将事故上报内容以手机短信的形式进行上报,简明扼要反应事故内容。

第四章 事故处置

(1)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后果严重程度,立即启动各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发生死亡以上事故时,按照调查处理权限,由地方政府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项目负责配合调查。

(3)纳入地方工伤意外伤害保险的作业员工,由项目负责按照属地工伤保险条例在地方进行工伤处理。

第五章 事故调查

(1)轻伤、重伤事故,由项目组织工程、质安、物资、办公室等部门人员进行调查。

(2)死亡及一般以上事故按《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条例》及本制度进行调查。

第六章 事故分析

(1)无论发生何种类别的伤亡事故,是否已经由政府部门进行调查分析,都必须进行内部的调查分析,总结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2)发生伤亡事故及其它一般事故后,必须对事故原因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根据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分析,确定事故中的是否存在事故直接责任者、间接责任者。

(3)对未发生死亡事故及其它较小事故事件的,由项目安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决定对相应责任者处理,报公司安全质量管理部门备查。发生死亡以上事故及其它一般事故以上的,由公司有关部门决定对相应责任者的处理。

(4)凡由公司有关部门决定进行处理的,其处理标准按照公司和集团公司有关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5)事故调查程序

①现场处理:事故发生后,项目要组织救护受伤害者,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为抢救受伤害者需要移动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标志。

②物证搜集:现场物证包括破损部件、碎片、残留物、致害物的位置等。现场搜集到的所有物件均应贴上标签,注明地点、时间、管理者。所有物体应保持原样,不准冲洗擦拭。对健康有危害的物品,应采取不损坏原始证据的安全防护措施。

③材料搜集:发生事故单位、地点、时间;受伤害者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技术等级、工龄、本工种工龄、支付工资形式;受伤害者技术状况,接受安全教育情况;出事当天,受伤害者何时开始工作、工作内容、工作量、作业程序、操作时的动作或位置;受伤害者过去的事故记录、违章记录、个人防护措施状况、健康状况。事故发生前设备、设施等的性能和质量状况;使用的材料;相关设计和工艺方面的技术文件、工作指令和规章制度方面的资料及执行情况;工作环境方面状况和个人防护措施状况;其它可能与事故有关的细节或因素。

④证人材料(对证人口述材料,应认真考证其真实程度)。

⑤现场摄影:显示残骸和受害者原始存息地的所有照片。可能被清除或被践踏的痕迹、地面和建筑物的伤痕、火灾引起损害的照片、坍塌、冒顶下落物的空间等。事故现场全貌。

⑥事故图:应包括了解事故情况所必需的信息。如:事故现场平面标准距离示意图、流程图、受害者位置图等。

第七章 事故责任追究及处罚

项目对发生事故的项目正职、总工程师、安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队长(领工员、班组长)、协作队伍和事故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对其他事故责任人的处罚由事故调查小组研究确定,并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第六章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1、组织保证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

以各职能部门、各级人员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和权限,建立一套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考核奖惩办法。如《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生产检查标准》、《物资设备安全管理办法》及《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

2)建立高效、灵敏的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建立畅通无阻的信息网,准确及时地搜集各种安全信息。如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落实、确认信息;安全隐患预控措施、职工安全教育信息、安全检查信息等,并设专人负责予以处理。

3)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

加强全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考核。内容包括新工人入场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生产的经常性教育和适时教育等,使企业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克服麻痹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并做到持证上岗。

(1)进入施工现场安全教育

①项目经理部教育

内容包括:一般教育(建筑施工的特点,它给劳动者安全带来的不利因素;当前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知识教育;建筑工程施工时容易发生的伤害事故及其预防。

②施工队教育

内容包括:《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关规定;建筑工程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细则;在建工程基本情况和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等。

③班组教育

内容包括:本班组生产工作概况、工作性质及范围;个人从事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其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等。

(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

①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考核、复验,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执行。

②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进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培训后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独立作业。

③定期对特殊工种进行复审。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人,进行必要的防治知识和技术的安全教育,同样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3)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培训

定期轮训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干部,提高政策水平,熟悉安全技术、劳动卫生业务知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4)安全生产的经常性教育

在做好对普通工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各级领导干部、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培训的同时,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的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内容包括: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适时安全教育。

4)加强安全检查

(1)成立由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检查组,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有计划、有目的、有整改、有总结、有处理地进行检查。发现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时,各级安检人员有权制止,及时向主管领导提出暂停施工进行整顿的建议。

(2)严格按照规定逐项进行自查自改。

(3)对编制和呈报的安全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堵塞事故漏洞,奖惩当场兑现。

(4)通过改进施工方法、施工工艺,采用先进设备等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搞好劳动保护,定期对职工进行体检,预防疾病的发生。

(5)采取定期检查和非定期检查。

定期检查:项目经理部每旬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施工队每天进行施工安全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提出保持或改进措施,并落实实行。

非定期检查:按照施工准备工作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和专职安全人员日常检查进行。

(6)安全检查内容:坚持以自查为主,互查为辅,边查边改的原则;主要查思想、查制度、查纪律、查领导、查隐患、查事故处理。结合季节特点,重点查防触电、防机械车辆事故、防汛、防火等措施的落实。特别要加强对火工材料的管理检查。

(7)检查方法和手段:采取领导和群众相结合、自查和互查相结合、定期和经常性检查相结合、专业和综合检查相结合,并对照安全检查表等方法和手段进行安全检查。

2、技术保证措施

1)施工场地安全保证措施

(1)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机械检修区、物资存放区、机具设备、施工道路等临时设施和附属生产设施避开不良处所,并符合防洪、防火、防雷击、防暑等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要求。

(2)施工现场除设置安全宣传、标语牌外,特殊危险源点按照”安全色”和”安全标志”规定的标牌设置在醒目的位置,夜间设有照明设施。对易燃易爆品仓库、发电机房、变电所、高空作业、临边、”四口”、特殊地段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3)材料堆放场地确保平整坚实,排水畅通,材料、机具设备堆放整齐、稳固,拆下模板、架管和外露铁钉及时整理,防止伤害事故。

(4)各类物资按品牌种类、规格堆码整齐,金属、木材及构配件等底部按规定垫块,并设有防止滚动、滑移、倾倒安全措施;码垛之间设足够宽度的通道。

(5)进入现场的人员,确保戴好安全帽,并按规定佩带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具。

2)施工机械安全保证措施

(1)施工机具、车辆和设备有专人管理和操作,做到”三定”(定人、定机、定岗位)、”三好”(管好、用好、维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四懂”(懂管理、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车辆、设备按有关规定进行保养,确保其性能处于完好状态,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满足施工需要。

(2)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和车辆驾驶人员做到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主管部门制定的交通法规。

(3)作业前对各种机械设备详细地检查,严禁机械带病作业。严禁机械超荷超载作业,严禁随意扩大机械使用范围。

(4)机械在危险地段作业时,设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派专人指挥。

3)高空作业安全保证措施

1、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1)检查防护用品的安全性能是否良好;

(2)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必须接受高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并全员签字,落实相关的管理责任。

(4)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和安全保护绳。

(5)密切关注天气情况,风力6级以上,雨天、雾天或其他恶劣天气禁止作业,另外作业人员注意劳逸结合,每天工作不能超过10小时。

2、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穿防滑鞋。

(2)施工人员必须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严禁攀爬脚手架,不得在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行走。

(3)高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4)设置楼梯时,梯脚底部应坚固,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不得有缺档。

(5)进行悬空作业时,必须选择一个牢靠的立足点并正确系挂安全带。

(6)高空作业时,所有物料应堆放平稳(尽量减少工作平台上物料的堆放),不得放置在临边处,更不得妨碍通行。

(7)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8)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熟悉作业环境。

4)吊装作业安全保证措施

1、基本操作

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套索。

挂绳: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护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绳索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重,将吊绳绷紧稍停,起挂不得过高,试吊中,指挥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挂或其他物件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2、吊装

(1)作业前应检查被吊物、场地、作业空间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2)作业时应缓起、缓转、缓移,并用控制绳保持吊物平稳。

(3)移动构件、设备时,构件、设备必须和拍子连接牢固,保持稳定。道路应坚实平整,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使用卷扬机移动构件或设备时,必须用慢速卷扬机。

(3)码放构件的场地应坚实平整。码放后应支撑牢固、稳定。

(4)吊装大型构件使用千斤顶同时起落;一端使用两个千斤顶调整就位时,起落速度应一致。

(5)超长型构件运输中,悬出部分不得大于总长的1/4,并应采取防护倾覆措施。

(6)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3、吊装安全措施

(1)起重机的指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担任指挥。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员负责。

(2)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3)起重机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

(4)起重机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载荷使用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下,方可起吊。

(5)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

(6)吊车施工时,作业地面应坚实平整,支脚必须支垫牢靠,回转半径内不得有障碍物。

(7)吊起重物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cm左右,停机检查制动器灵敏性和可靠性以及重物绑扎的牢固程度,确认情况正常后,方可继续工作。

(8)起升或降下重物时,速度要均匀、平稳,保持机身的稳定,防止重心倾斜。严禁起吊的重物自由下落。

(9)工作完毕,应将吊车停放在坚固的地面上,吊钩收起,各部制动器刹牢,操纵杆放到空档位置。

6)施工用电安全防护措施

1、配电箱接线设计

(1)配电箱、开关箱选用有施工现场配电箱、开关箱生产资质的企业产生的配电箱、开关箱。

(2)配电箱电气配置与接线

(3)总配电箱的电气配置和接线

(4) 主体施工总箱内均设置漏电开关。

(5)二级配电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

(6) 二级配电箱的电器配置和接线应与总箱电器配置和接线以及配电线路相适应。按TN-S系统保护要求接线,N与PE接线端子分别设置。

(7)三级配电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三级配电箱的电器设置和接线与二级配电箱的电器配置和接线以及配电线路相适应,设置空开与漏电保护器。

2、安全用电措施

为了贯彻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措施。

(1)施工现场配电线路采用TN-S系统,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与底座必须与专用保护地线相连,各连接部位应连接牢固,不得有松动现象。

(2)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室内外配电装置等电器设备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应做保护接零。

(3)施工现场内电气设备实行一漏一箱控制,并实行两极漏电保护,两极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用于手持电动工具等设备的漏电保护器的

额定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电焊机使用专用的漏电保护器。

(4)现场各施工队伍内、人防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4米等场所的照明,均用安全变压器提供36V安全电压,特殊潮湿和恶劣环境的提供24V安全电压,且偏移在-10%~+5%以内。

(5)现场内设置总配电柜和各级配电箱,实行三级配电,配电箱、开关箱的开关电器应紧固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其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且应与接地端子板分设。配电箱必须防雨、防尘、防砸。

(6)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维修时,必须将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

(7)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下述操作程序:

送电操作程序:总配电箱 分配电箱 开关箱

停电操作程序:开关箱 分配电箱 总配电箱

(8)施工现场内电缆采用沿墙敷设、穿管敷设和地面下埋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电缆类型应根据敷设方式、环境条件选择,电缆截面应根据允许载流量和允许电压损失确定。

(9)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采用瓷管、瓷夹等敷设,距地面不得小于2.5米,导线间距应不小于100mm,瓷瓶间距应不大于1.5米,大型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地,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应在5米以上,底座安装应可靠,接线必须牢固,碘钨灯灯管与灯架之间有良好的绝缘措施。

3、电气防火措施

为加强施工现场用电管理,杜绝电气火灾的发生,保证施工安全,特制订本措施:

(1)现场内进行电焊作业,必须由项目安全员开具动火证后方可作业,动火证只能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内有效。临时用电电工接线时应校验动火证,没有动火证的不得接电。

(2)施工现场不得乱拉乱接电线,各工具房、住房、伙房内不得使用电炉、电热壶、碘钨灯等危险用具,一经发现使用者除没收用电器具外,另处以200元的罚款。

(3)临时用电电工接线应符合电气防火要求,用电线路应根据不同负荷选择不同导线截面,各接线端子必须压接牢固,不得出现松动打火现象。

(4)在易燃易爆的木工房、油漆房严禁进行电气焊作业。

(5)现场消防水泵电源由配电室直接供电,不受现场开关控制。

(6)临时用电电工在现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定期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迅速纠正,对于存在的隐患应及时整改。

(7)对于不服从临时用电电工管理的人员,项目管理人员可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8)现场临时用电电工应严格负责现场内临时用电的管理,保证电

气防火措施的实施。

4、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用电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建立健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落实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2)现场临时用电电工在电气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现场内临时用电的全面管理、检查和维修工作。各种电器设备的布置和安装应符合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3)临时用电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并设专人负责。现场应建立临时用电检查记录、电工值班和维修记录,对塔吊和总箱应有接地电阻摇测记录,且每月应复测一次。

(4)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各类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插头和插座应完好,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护和保管应有专人负责。

(5)施工现场内电气设备实行一漏一箱控制,并实行两极漏电保护,两极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用于手持电动工具等设备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电焊机使用专用的漏电保护器。

(6)临时用电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定期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对出现的问题应迅速纠正。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应严格落实技术交底制度,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对临时用电管理人员进行交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应签字,临电电工应严格按照技术交底内容进行施工。

(8)临时用电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测接地电阻、电器设备的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并做好检测记录,且最少应有两人以上进行并签字。

(9)临时用电管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内的用电设备进行日常维修和对大型用电设备进行定期维修,建立日常和定期维修记录,且应认真填写。

(10)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必须由临时用电电工提出申请,并写明拆除时间、地点、设备、内容、技术措施等,经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批准方可进行,拆除后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验收,并做好记录。

(11)临时用电工程负责人应定期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并做好记录。

(12)临时用电工程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临时用电各部位的操作、监护和维修分片、分块、分机落实到人,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13)应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上岗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做好登记,将操作证复印件存档。

第七章 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

1、危险源识别与分析(见附表三)

2、重大危险源的管理与控制

(1)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并建立实施计划,落实重大危险源的施工策划、监控、检查和验收的实施。

(2)编制重大危险源施工专项方案。包括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以及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

(3)按照相关规定审批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批不得动工。

(4)重大危险源施工前,按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参加人员签字。

(5)重大危险源的施工必须按专项方案实施,涉及验收的项目,编制人员参加首次验收并及时形成记录台账。

(6)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

3、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及应急预案

1) 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1.有人触电时,抢救者首先要立刻断开近处电源(拉闸、拔插头),如触电距开关太远,用电工绝缘钳或燥木柄铁锹、斧子等切断电线断开电源,或用绝缘物如木板、木棍等不导电材料拉开触电者或者挑开电线,使之脱离电源,切忌直接用手或金属材料及潮湿物件直接去拉电线和触电的人,以防止解救的人再次触电。

2.触电人脱离电源后,如果触电人神志清醒,但有些心慌、四肢麻木、全身无力;或者触电人在触电过程中曾一度昏迷,但已清醒过来,应使触电人安静休息,不要走动,严密观察,必要时送医院诊治。

3.触电人已失去知觉,但心脏还在跳动,还有呼吸,应使触电人在空气清新的地方舒适、安静地平躺,解开妨碍呼吸的衣扣、腰带,若天气寒冷要注意保持体温,并迅速请医生(或打120)到现场诊治。

4.如果触电人已失去知觉、呼吸停止,但心脏还在跳动,尽快把他仰面放平进行人工呼吸。

5.如果触电人呼吸和心脏跳动完全停止,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胸外按压急救。

6.抢救过程中尽快将事故情况向项目应急处理小组汇报,应急事件处理小组到达事故现场指挥抢救,根据事故情况大小向上级主管部门、安检、公安部门报告并按规定填写安全事故报告书。

2 )物体打击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应马上组织抢救伤者脱离危险现场,以免再发生损伤。

2.在移动颅脑损伤的伤员时,应保持头、颈、胸在一直线上,不能任意转动。若伴颈椎骨折,更应避免头颈的摆动,以防引起颈部血管神经及脊髓的附加损伤。

3.观察伤者的手上情况、部位、伤害性质,如伤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4.出现颅脑损伤,必须维持呼吸道通畅。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搬运。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就近有条件的医院救治。

5.防止伤口污染:在现场,相对清洁的伤口,可用浸有双氧水的敷料包扎;污染较重的伤口,可简单清除伤口表面异物,剪除伤口周围的毛发。但切勿拔出创口内的毛发及异物、凝血块或碎骨片等,在用浸有双氧水或抗生素的敷料包扎创口。

6.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报告,拨打急救电话”120”或动用最快的交通工具送医院救治,在运送伤员到医院就医时,昏迷伤员应侧卧位或仰偏头,以防止呕吐误吸。对烦躁不安者可因地制宜地予以手足约束,以防伤及开放伤口。脊柱有骨折者应用硬板担架运送,勿使脊柱扭曲,以防途中颠簸使脊柱骨折或脱位加重,造成或加重脊髓损伤。

3) 高空坠落事故应急预案

高处坠落可能造成的伤害有:颅脑损伤、胸部创伤(如肋骨骨折)、胸腔储器损伤、腹部创伤等。

1.当有人自高处坠落摔伤时,应注意保护摔伤及骨折部位,避免因不正确的抬运使骨折错位造成二次伤害。

2.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发现脊髓受伤者,不得随意搬运伤者,必须将伤者平卧放在硬板上搬运,以免受伤的脊椎移位、断裂造成瘫痪,到致死亡。

3.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报告,拨打急救电话”120”或动用最快的交通工具送医院救治,送医院途中不要乱转病人的头部,应该将病人的头部略抬高一些,昏迷病人取昏迷体位,防止呕吐物吸入肺内。

4.抢救过程中尽快将事故情况向项目应急处理小组汇报。

5.应急事件处理小组到达事故现场指挥抢救,根据事故情况大小向上级主管部门、安检、公安部门报告并按规定填写安全事故报告书。

4)机械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应立即切断动力电源或停机,然后抢救伤员,观察伤员的伤害情况,对伤员进行初步处理。

2.如伤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3.出现颅脑损伤,必须维持呼吸道通畅。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在搬运。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就近有条件的医院救治。

4.脊柱有骨折者应用硬板担架运送,勿使脊柱扭曲,以防途中颠簸是脊柱骨折或脱位加重,造成或加重脊髓损伤。

5.发现伤者手足骨折,不要盲目搬动伤者。应在骨折部位用夹板把受伤位置临时固定,使断端不再移位或刺伤肌肉,神经或血管。固定方法:以固定骨折处上下关节围原则,可就地取材,用木板,竹板等,在无材料的情况下,上肢可固定在身侧,下肢与腱侧下肢缚在一起。

6.遇有创伤性出血的伤员,应迅速包扎止血,使伤员保持在头低脚高的卧位,并注意保暖。

7.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报告,拨打急救电话”120”或动用最快的交通工具送医院救治,送医院途中不要乱转病人的头部,应该将病人的头部略抬高一些,昏迷病人取昏迷体位,防止呕吐物吸入肺内。同时,密切注意伤者的呼吸、脉搏、血压及伤口的情况。

8.当机械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及时上报有关单位及组织抢救,保护现场,设置危险区域,专人监护,拍摄事故照片,并写出事故报告。

5) 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食物中毒的症状:表现为起病急骤,轻者有恶心、呕吐、腹疼、腹泻、发热等现象;重者出现呼吸困难,抽搐、昏迷等症状,如不及时抢救,极容易死亡。食物中毒的特点主要有:

①突然爆发。在短期内(一般1-24小时)有多人发病,所有发病者与进食某种食品有明显的关系。如果停止使用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则发病迅速停止。

②发病者多是在同一伙食单位进食同一种食品。进食量多的人,病情较重。

③细菌性食物中毒多发在夏、秋季节。误食毒蘑菇中毒多发在秋、夏多雨及暖湿季节。

1.一旦发生食物中毒,要立即报告当地卫生局和防疫站。中毒者应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在送医院前,如果发现中毒者口服的毒物并非强酸、强碱或其他腐蚀物,又清醒合作,可以对其进行催吐、导泻、解毒等方式处理。

2.如果经上述处理,症状仍未见好或中毒较重者,应尽快送往医院治疗。

3.当发生中毒事故时,首先必须切断毒物来源,立即使患者停用食物,并对食物留样进行化验检测。

4.对事故进行上报,调查处理,采取防范措施,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6 )疾病传染事故应急预案

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后,应急领导小组应当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核实情况,并进入响应工作程序,及时向有关领导及上级机关汇报,并通报有关部门协助进行卫生防疫、人员救护处理工作。若发现病源有扩大或蔓延趋势时,有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可采取下列紧急措施:

1.限制或停止疫源地的人群聚集活动。除采取隔离治疗病人、带菌者外,并划定重点疫点,对发生防疫点、区的环境、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随时消毒工作。

2.(疫源地)停止施工,停止会议、住宿等,并立即组织力量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对所有活动场所进行消毒处理。

3.临时调用房屋、交通工具。

4.控制可能被污染的饮用水源。

5.控制可能被污染的熟食、半成品食物及餐具。

6.协助医疗机构对现场周围接触者,视情况采取疏散、个人预防、医学巡视及观察等措施。

第八章、附件

附表一:应急工作通讯录

相关单位联络方式

单位或部门联系电话地址备注
火警电话119枞阳县消防大队 
急 救120枞阳县人民医院 
报警电话110枞阳县公安局 
项目应急小组组长   
项目应急小组副组长   

附件二:应急物资储备

应急物资储备清单

序号物资名称型号单位数量存放位置
1担架YD-1A15现场应急仓库
2医用药箱A2现场应急仓库
3绷带SM20现场应急仓库
4止血药云南白药15现场应急仓库
5创可贴邦迪20现场应急仓库
6剪刀WX0192现场应急仓库
7镊子PHOENIX2现场应急仓库
8缝合针线 5现场应急仓库
9氧气袋LS58-425现场应急仓库
10绝缘手套M31399960现场应急仓库
11绝缘鞋TSY88KV1560现场应急仓库
12绝缘棒HS-12010现场应急仓库
13抽水机WB20XH6现场应急仓库
14手电筒CU-820420现场应急仓库
15水带 300现场应急仓库
16灭火器MFZ/ABC430现场应急仓库
17 5现场
18消防锹 20现场应急仓库
19铁锹 20现场应急仓库
20救生衣 100现场应急仓库
21水泥PO42.520现场应急仓库
22长绳 200现场应急仓库
23纱布 10现场应急仓库
24碎石 5现场
25编织袋200×400mm2000现场应急仓库
26发电机150KW3现场
27开关箱 5现场应急仓库
28装载机 3现场
29挖掘机 3现场
30汽车吊 3现场
32交通船11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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