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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工区安全生产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11月26日

通风工区是“一通三防”方面唯一的业务管理及实施部门,在总工程师、通防副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矿井的“一通三防”工作,保证矿井通风系统合理、可靠,杜绝瓦斯、煤尘及自燃发火事故,为矿井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1.负责矿井“一通三防”的业务管理,包括参加全矿性的通防检查,负责井下各施工地点的作业规程、施工措施中的“一通三防”方面内容的审查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指令、文件和决定,对责任范围内的通风工作负责。
2.负责“一通三防”工作的实施情况,督促各班组严格按照规程、标准要求落实“一通三防”工作。
3.负责推行“一通三防”工作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积极开展科研和技术革新活动,努力提高矿井通风装备水平。
4.负责通风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定期检查各生产单位“一通三防”方面的问题,对现场安全问题督促整改。
5.负责收集、保管矿井通防技术资料,建立通风技术档案。
6.负责矿井通风系统的管理,制定矿井风量计划。保证通风系统稳定、安全、可靠,各用风地点风量符合《规程》要求,严格按《规程》要求管理矿井通风系统。
7.负责矿井通风设施的施工、维护和管理,通风设施必须齐全、完好,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8.负责编制矿井瓦斯防治计划,参与制定、落实瓦斯防治措施;负责制定瓦斯设点计划,按规定及时、准确检查各地点瓦斯,保证无瓦斯超限作业,对瓦斯管理负主要责任。
9.负责矿井井下和地面消防材料库的消防材料的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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