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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矿长通防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11月12日

生产矿长是煤矿生产过程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对“一通三防”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生产矿长必须熟悉掌握专业知识并依法取得安全资格证。
    1、在矿长领导下,对生产过程中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对生产过程中的“一通三防”安全措施、质量标准、安全费用贯彻、落实负责。
    2、完善生产系统中的“一通三防”设施,保证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
    3、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一通三防”问题和事故隐患,负责安排分析、落实和处理。
    4、解决通防工程、通防质量标准化建设所需的资金、材料和设备。
   5、负责全矿火工管理,使火工管理各项规定在现场落实。每年同放炮员签定一次安全放炮合同书,并抓好合同兑现;每月主持召开一次爆破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火工管理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并定期召开放炮员例会。
6、对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治理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 经常深入现场,及时组织安全生产质量大检查,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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