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8月31日

(一)为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 187 条“煤

矿应当每年制定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煤矿必须对煤尘进行爆炸性鉴定工作,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煤矿必须采取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生产煤矿每延深一个新水平,应当进行 1 次煤尘爆炸性鉴定工作。

(三)煤矿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 186、188 条规定设置隔爆设施。(四)隔爆水棚的设置应符合《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Q1020-2006)

的要求。

(五)隔爆设施要实行挂牌管理,牌板标明:地点、棚区长度、断面、棚距、水袋数、

水量等参数。

(六)隔爆设施每周检查一次,要经常保持水袋的完好和规定的水量,安装质量符合《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Q1020-2006)规定。

(七)必须及时清除巷道中的浮煤,清扫、冲洗沉积煤尘或者定期撒布岩粉;应当定期对主要巷道刷浆。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