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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2月11日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全面体现预防为主的思想,实现对风险的超前预控,以预防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风险预控管理
  各煤矿应建立并保持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程序,以全面辨识煤矿生产系统和作业活动中的各种危险源,明确危险源可能产生的风险及其后果,并对危险源进行分级、分类、监测、预警、控制,预防事故的发生。
  一、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
  煤矿应组织员工对危险源进行全面、系统的辨识和风险评估,并确保:
  1、危险源辨识前要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
  2、辨识范围覆盖本单位的所有活动及区域;
  3、对所有工作任务建立清册并逐一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并对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资料进行统计、分析、整理、归档;
  (1)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应采用适宜的方法和程序,且与现场实际相符;
  (2)对辨识出的危险源进行分级分类;
  (3)危险源辨识时考虑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及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
  (4)采用事故树分析法对系统(采掘系统、机电运输系统、“一通三防”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
  4、工作程序或标准改变、生产工艺发生变化以及工作区域的设备和设施有重大改变时,能及时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
  5、发生事故(包括未遂)、出现重大不符合项时能及时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
  二、风险管理对象提炼、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制定
  在对危险源进行辨识、分析的基础上,应提炼出相应的风险管理对象,并符合下列要求:
  (1)风险管理对象的提炼要具体、明确,一般应按照人、机、环、管四种风险类型来确定;
  (2)针对风险管理对象各煤矿应制定相应的管理标准和措施并形成程序;
  (3)管理标准和措施的制定应遵从全面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和全过程原则;
  (4)管理标准和措施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的要求;
  (5)各煤矿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管理标准和措施进行修订和完善。
  三、危险源监测
  煤矿应采取措施对危险源进行监测,以确定其是否处于受控状态。并确保:
  (1)危险源监测方法适宜,并在风险管理程序中予以明确;
  (2)危险源监测设备灵敏、可靠;
  (3)危险源监测信息传递畅通、及时,相关信息能及时录入管理系统。
  四、风险预警
  各煤矿应采取措施对危险源产生的风险进行预警,使管理层和责任人能够及时获取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风险预警应:
    (1)针对不同级别、类别的危险源和不同程度的风险,制定相应的预警方法;
  (2)建立完备的信息流通渠道,使预警信息传递畅通、及时。
  五、风险控制
  各煤矿应建立程序以确保风险管理标准、风险管理措施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贯彻与执行,以实现对风险的控制。并符合:
  (1)对危险源及其风险的控制遵循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联锁、警示的原则;
  (2)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风险管理标准与措施制定及隐患消除、控制效果评价等环节符合PDCA的运行模式;
  (3)制定年度生产作业计划时应以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为依据,充分考虑本年度计划实施时潜在风险;
  (3)根据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结果和相关规定,编制《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急预案》及其它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5)在进行重大以上风险任务时,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并明确安全工作程序。
  六、信息与沟通
  各煤矿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确保员工与相关方能够及时获取风险预控管理信息,并可相互沟通、告知,煤矿应确保:
  (1)员工参与风险预控管理方针和程序的制定、评审;
  (2)员工参与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及管理标准、管理措施的制定;
  (3)员工了解谁是现场或当班急救人员;
  (4)组织员工进行班前、作业前风险评估,并留有记录。
  七、风险财政管理
  各煤矿应实施风险财政管理,以转移风险、降低风险成本、强化员工风险管理意识,并应:
  (1)建立《事故费用评估报告》及年度《风险财政评估报告》,《风险财政评估报告》应包含保险理赔相关分析;
  (2)对单位年度事故损失进行分类统计、分析,记录齐全;
  (3)按照国家规定,对员工进行投保;
  (4)有煤矿投保险种的记录和理赔费用的统计和赔付资料。
  八、职业安全健康管理
  各煤矿应了解和掌握员工职业安全健康状况,对员工职业安全健康进行管理,并应:
  (1)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在员工业余活动集中区域张贴职业安全健康的宣传资料;
  (2)组织员工对职业安全健康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防范措施;
  (3)鼓励员工汇报职业安全健康事故,并形成制度。
  第三章 保障管理
  各煤矿应从组织保障、制度保障、文化保障等方面建立并保持程序,以保障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和运行。
  一、组织保障
  各煤矿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组织机构,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风险预控管理工作,组织机构应:

    ⑴职责明确、分工合理,负责风险管理全过程;
   (2)由不同层次的有代表性的人员组成。
  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最终责任由煤矿最高管理者承担。
  煤矿管理层应为实施、控制和改进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提供必要的资源。
  注:资源包括人力资源、专项技能、技术和财力资源。
  二、制度保障
  1、各煤矿应建立健全与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相关的目标、责任、奖惩、举报、投入保障、风险控制、员工行为、文化建设、安全会议、教育培训、技术审批、安全监测、人员操作、设备使用、应急救援、监督检查、考核评审、灾害预防、人员入井、跟班带班、班组建设、卫生健康、环境保护等管理制度,并确保:
  (1)各项规章制度贯彻到全体员工;
  (2)有相应机构、部门负责上述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培训、监督检查与考核。
  2、各煤矿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并确保:
  (1)相关活动遵守适时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
  (2)每年至少评价一次本单位对在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遵守情况,并形成评价报告;
  (3)及时更新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的信息,并将这些信息传达给员工和其他有关的相关方;
  (4)资料齐全完善,有目录清单。
  3、各煤矿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规范体系文件、记录的管理,保证在体系运行的各个场所、岗位都能得到相关有效的文件、记录,并确保:
  (1)有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文件收发、传达、归档;
  (2)文件收发、归档要有记录,并形成目录清单;
  (3)作废文件有标识,销毁文件有记录,无在用的无效、失效文件;
  (4)与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相关的各种记录应字迹清楚、标识明确,并可追溯相关的活动;
  (5)记录保存和管理应便于查阅,避免损坏、变质或遗失,并明确记录保存期限。
  三、安全文化保障
  各煤矿应建立并保持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管理程序,以发挥安全文化的导向、激励、凝聚和规范功能。安全文化建设应:
  (1)明确安全文化内涵、目标、内容、模式、建设流程,并最终形成实施方案;
  (2)以实现员工自我管理为目标;
  (3)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地贯穿于煤矿的各项管理。
  第四章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
  各煤矿应建立并保持人员不安全行为控制程序,对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识别和梳理,并制订员工岗位规范和控制措施,以实现人员准入、培训、监督全过程的流程管理。
  一、人员准入管理
  煤矿应建立并保持员工准入管理标准,人员准入管理标准应:
    (1)明确岗位设置要求和岗位需求计划;
  (2)明确员工准入条件(包括员工身体条件、专业技能、文化水平等)。
  二、人员不安全行为识别与梳理
  各煤矿应在危险源辨识的基础上,对识别出的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梳理,总结分析不安全行为的发生规律,为不安全行为控制提供依据。人员不安全行为梳理应:
  (1)全面、具体、准确、有针对性;
  (2)按照风险等级进行分类。
  三、员工岗位规范
  在人员不安全行为识别与梳理的基础上,煤矿应制订员工岗位规范,岗位规范应:
  (1)种类齐全;
  (2)明确各岗位工作任务;
  (3)规定各岗位所需个人防护用品和工器具;
  (4)明确各岗位安全管理职责;
  (5)明确各岗位安全行为标准;
  (6)确保在完成预定任务存在多工种交叉作业时,必须制定书面安全工作程序。
  四、不安全行为控制措施制定
  各煤矿应制定员工不安全行为控制措施,以确保员工岗位规范的有效执行,措施应:
  (1)结合煤矿自身的特点和员工不安全行为特征;
  (2)涵盖影响煤矿人员不安全行为的各类因素;
  (3)针对不同类型的不安全行为分别制定。
  五、员工培训教育
  各煤矿应建立员工培训教育机制,以提高员工安全知识、意识和技能,员工培训教育应:
  (1)明确员工培训与绩效考核的职能部门及人员,并有绩效考核制度;
  (2)有足够的培训资源(师资、教材、资金、场所、设施等);
  (3)每年至少对全员进行一次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为主的体系培训。
  (4)每年末进行一次基于风险管理和事故分析统计的培训需求调查,并形成《培训需求调查报告》;
  (5)每年末对上年度培训计划的可行性和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并形成年度《培训绩效评估报告》;
  (6)每年末根据上述两个报告,编制下年度培训计划,并以文件形式下发;
  (7)明确员工分层和分类培训内容与周期;
  (8)对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针对性的矫正培训;
  (9)建立员工培训信息档案;
  (10)每次培训结束,形成单项《培训绩效评估报告》;
  (11)确保培训机构和师资,有相关资质证书;
  (12)对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进行考核或考试,并有完整的培训台帐;
  (1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前对员工进行培训并有记录;
  (14)新入矿员工要接受不少于72小时的安全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
  六、员工行为监督
  各煤矿应建立完善的员工行为监督制度,及时对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监督和控制,并应:
  (1)确定监督机构,配备相应的管理、监督、考核人员;
    (2)明确监督范围、方式、频次;
  (3)对监督结果进行分类统计、分析,并制定改进计划。
  七、员工档案
  各煤矿应建立健全员工档案,全面掌握员工信息,以实现分类管理,并确保:
  (1)所有在岗员工的档案齐全;
  (2)每个员工档案的信息内容完整(内容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文化程度、身体状况、职业技能等级或职称、参加工作时间、简历、培训情况、违章情况、受奖情况、受处分情况、职务或工种变动情况记录);
  (3)对档案内容进行分析、评估,明确需重点监控对象。
  第五章 生产系统安全要素管理
  一、采掘管理
  各煤矿应建立并实施采煤、掘进管理程序,消除和控制采掘系统和作业中的危险源,且符合下列要求:
  (1)采掘设计要体现安全高效的原则,并保证采掘关系正常;
  (2)采煤工作面长度、推进长度、采掘工作面巷道布置、断面和煤柱留设尺寸的设计应考虑潜在的风险;
  (3)作业规程的编制应考虑最大限度的降低作业中的风险,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巷道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各类尺寸在允许误差范围内;施工及地质条件变化时应有补充措施;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收尾、搬家倒面、过构造、过冲刷带、过富水区、过空巷等要制定专项措施;
  (5)支护设计应合理选择支护方式、支护参数,各类支护设施可靠有效;
  (6)对采掘工作面顶板实施监测,并阶段性做出趋势分析和判断;
  (7)确保生产矿井、水平、采区和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畅通。
  二、地测管理
  各煤矿应建立并保持地质测量控制程序,确保采掘作业遇有地质构造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预控措施,以保障采掘作业的正常进行,并确保:
  (1)矿井各类地质报告齐全、规范;
  (2)在生产过程中各项地质预测预报及时;
  (3)掘进给向及时、准确,贯通测量精度符合规程规定或工程要求;
  (4)基本矿图齐全,内容、精度符合《煤矿测量规程》的要求,更新及时;
  (5)对开采沉陷区进行有效治理,防水(沙)、建(构)筑物保护煤柱设计合理。
  三、防治水管理
  各煤矿应准确掌握井田及其周边地表水系、地下水和采空区积水等分布情况,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水位情况,评估地表水和各地下水系的风险,防治水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十六字方针,组织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制定“探、防、堵、截、排”的综合防治措施;
    (2)井下防水、排水系统设计合理,能力满足实际需要;
  (3)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针对主要含水层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水害预报;
  (4)每年雨季前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5)防治水设施完善、设备齐全;
  (6)防治水专项应急预案完善。
  四、供用电管理
  煤矿应建立并实施供用电管理程序,以控制和降低供电、用电风险。供用电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供电系统应安全可靠,矿井供电必须为双电源、双回路供电,任一回路都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严禁两个回路取自同一区域变电所、同一母线段;
  (2)井下各水平中央变电所、井下主排水泵房、主要通风机、地面永久抽放泵站、固定式压风机、矿井立井提升人员系统全部实现双回路供电;
  (3)矿井设备、电缆的选型与安装及机房硐室的设置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并应充分考虑其安全性与潜在的风险;
  (4)供电系统及设备相关保护应齐全、灵敏、可靠;
  注:上述保护一般指:欠压保护、失压保护、短路保护、过流保护、过电压保护、过负荷保护、接地保护、单相断线保护、漏电保护、急停保护、闭锁保护、无压释放保护等。
  (5)大型设备检修要制定专项措施;
  (6)停送电严格执行工作票管理制度;
  (7)确保供用电主要场所通讯畅通、并有足够的照明;
  (8)设备监测、检修、维护到位,确保设备完好、运行可靠,防爆性能符合要求;
  (9)设备基础管理规范,各种图纸资料齐全,且应分类存档,便于查阅。
  五、运输提升管理
  各煤矿应建立并保持运输提升管理程序,以控制和降低运输、提升过程中的风险。并确保:
  (1)各种运输、提升设备运行正常,安全设施、保护齐全、灵敏、可靠;
  注:上述保护主要指:打滑、温度、烟雾、堆煤、防跑偏、急停、拉线、速度、断带、防纵撕、逆止、自动洒水、电气闭锁、欠压、过电流、过卷、过速、限速、松绳、防坠、一坡三挡、指示器失效、满仓及“信、集、闭系统”等保护。
  (2)各种运输、提升装置完好、连接件紧固,并定期检验;
  (3)运输巷道、运输胶带(轨道)、运输设备相对空间应满足安装、检修、维护及人、车通行的要求;
  (4)运输线路、路面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5)车库、车场、硐室设置和环境符合相关规程要求;
  (6)运输提升设备技术档案、资料齐全、符合规范;
  (7)运输提升设备检修记录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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