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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检查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8月19日

    1、负责矿井安全、瓦斯检查及“一通三防”工作,对通风系统、通风设施、有害气体、温度、漏风的检查、处理工作,负直接责任。入井前对需携带的仪器进行认真细致检查,确保仪器完好。

    2、按时参加班前班后会议,认真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升井后要向主管领导汇报当班情况,检查记录及时汇总上交。

    3、瓦斯检查员必须经过特殊工种培训,持证上岗。

    4、认真执行安全巡回检查制度,对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地点每班至少检查三次,做到瓦斯班报、瓦检手册及记录牌板三对照,对每个工作地点的瓦斯及有害气体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并由作业地点的作业人员签字证明。

    5、对临时停工的盲巷,按《规程》规定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值班室汇报,并向接班人员做好交班。

    6、发现重大问题(气体超限、停风停电、中断通风、排放瓦斯)要立即停止作业,首先撤出人员,在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措施及时处理,自己不能处理的要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

    7、发现隐患时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通知有关人员处理此事。

    8、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时,有权立即停止现场作业,并组织人员处理。

    9、认真学习业务技术知识,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服务矿井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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