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地测防治水副部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8月19日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在部长领导下,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协助部长抓好矿井地质测量专业业务管理和业务保安工作。业务管理包括: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矿山测量、储量管理等项工作。业务保安包括:矿井测量贯通、地质预报、瓦斯地质预报等。
3、协助部长做好本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及本部的业务保安工作。
4、协助部长制定矿井地质测量专业的技术规定、管理办法。
5、并参与地质测量专业重大科技攻关,积极引进、推广地质测量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6、协助部长抓好地质测量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现规划目标。
7、经常深入现场,掌握地质测量专业工作动态,对业务保安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指导基层解决地质测量工作中存在的技革术问题。
8、发生重大水患事故时,必须亲临现场,协助总工程师、部长制订处理方案,防止灾害扩大,并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