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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采石场员工安全守则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6月23日

1 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2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3 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除专项规定外,不准穿裙子、高跟鞋、拖鞋、风衣、长大衣。
4 从事有可能被传动机械绞辗伤害的作业,不准戴手套、长围巾,其它饰物不得悬露;从事对双目有伤害的作业,必须戴护目镜或防护面罩。
5 进入有可能发生物体打击的场所,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6 在有易燃、易爆品的作业场所应穿防静电服。
7 爱护和正确使用机械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
8 上班前四小时以内和工作中不得饮酒。
9 生产现场不许打闹、开玩笑、睡觉或擅离岗位。
10 不准将小孩或无关人员带到工作场所。
11 在生产现场要走安全通道,不准在吊物下停留和行走。
12 认真学习并掌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标准化作业程序,并不断丰富安全生产知识,增加自我防范能力。
13 员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14 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时,应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并组织及时排除,在隐患未被排除或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前,职工有权拒绝作业。
15 在进行特殊的危险作业前,不向员工交代清楚工作内容、作业程序、工作环境和安全注意事项,员工有权拒绝作业。
16 上班前,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要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
17 对不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人员,有权制止其进入作业现场。
18 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
19 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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