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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探放水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3月25日

  1、 井下探放水工按照“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进行探放水。能够熟练使用探放水钻具,熟练掌握探放水方法。
  2、 井下探放水工要按照探放水措施布置钻孔探放水。
  3、 井下探放水工打钻时必须和接班人员交接探放钻孔深度,下班后要向矿部汇报,不许谎报打钻孔的长度,因谎报钻孔长度造成事故,要追究责任。
  4、 井下探放水工在打钻时探到有承压水或有害气体从钻杆中[喷出或发生有顶钻现象时,必须立即停止打钻,弄清情况,不许拔出钻杆,要立即向矿部汇报。
  5、 井下探放水工在操作打钻时,人员要站在钻杆旁侧,防止钻孔内水压和气压突然把钻机冲翻造成伤人事故。
  6、 井下探放水对钻杆前方需要放水时,原则上让水徐徐从钻杆内孔壁流出,如发生钻杆堵塞,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后才准处理钻杆。
  7、 井下探放水工在探水或放水作业时,严禁单人作业。证明打钻探到水,钻杆放水也完毕,向矿部汇报后,采取措施,再决定处理。
  8、 井下探放水工在作业时,发生突发水灾时,要按措施的避灾路线先撤离,后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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