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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砂工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3月26日

1. 必须穿戴整齐劳保用品后,方可进入工作岗位。
        2. 开始混砂以前,必须先空载运转检查混砂机是否运转正常,确认后,方可进行作业。
        3. 每次石英砂的装入量不得超过最大核载的10%,必须保证运转时砂不能飞出机盆外。
        4. 黏结济加入量必须控制在(3.5-4.5%)之间,根据气候情况适当调节。混制时间必须达到(面砂5-7分钟;背砂3-5分钟)之间。
        5. 面砂和背砂交换混制时,必须将机盆内清净后方可混制,不允许背砂(水分含量过高)残留部分混入面砂之中。
        6. 机器远转全过程不允许将手和工具进入机盆内。
        7. 混制好的面砂和背砂必须分开堆放,距离不小于1米,并用塑料布掩盖,不允许大面积与大气接触。
        8. 混砂和造型属交叉作业,应尽量避免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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