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锯片安装应垂直于轴的中心线,且锯齿的方向和锯轴运动方向必须一致。
②电锯操作人员应戴防护镜,圆锯上方必须装设保险档和滴水设备,防止碎木伤害人的眼睛。
③装卸锯片应用双手掌牢,上锯片螺栓应一次紧固,盘压与锯片必须配合适当。
④锯片必须平整,锯齿要尖锐,有适合的锯路,不应有连续缺齿。锯片裂口长度不得超过20mm。
⑤应待锯片运转正常后再进锯加工,锯料接近两端时,进锯的速度要放慢,上锯员的手离锯齿不得小于30cm。
⑥所锯木料厚度不得大于锯盘半径。过小木块严禁上锯加工。
⑦操作时,任何人均不得站在锯片旋转的切线方向,必须等料推出工作台后,下手才许接料,接料后不得猛拉。需要回料时,木料应离开锯片后再回送。锯下的成品或边料不得乱扔,应堆码整齐或运出。
⑧材料锯至末端时,要用木棒推送,截断木料要用推板推进,锯短料要用推棍,不得直接用手推。进锯速度不宜过快,用力不宜过猛,接料必须用刨钩。长度不足50cm短料,禁止上锯。
⑨锯料加工如遇锯线走偏,不得猛力推进或拉住,应立即切断电源,停车调整后再锯,以防锯片破裂伤人。
⑩锯片运转时间过长,应用水冷却,直径60cm以上的锯片工作时,应喷水冷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