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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充电区安全管理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5月14日

  为了规范南溪佳苑小区电动车辆管理,给业主电动车充电提供方便,结合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望共同遵守执行。
1、进入充电区的人和车必须遵守本管理规定;
2、非电力驱动的车辆(燃油车)严禁入内,
    3、本充电区只限居住本小区的住户使用,一切外来车辆及人员未经允许进入该区以盗车处理;
    4、充电区内严禁吸烟,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等带入;
    5、充电区只限电动车充电,不得私自更改线路、插座和开关,严禁一座多充,外接排插现象;
    6、充电时要先将充电器三项插头与车体插孔连接,然后再将充电器另一端插头连接插座上,反之,易出现打火,绝缘体烧焦造成短路,引发火灾及人身伤害事故;
    7、充电过程中尽可能将充电器放置远离车体以外的地方,严禁放在车体内、坐垫上、脚踏板及悬挂车身上;
8、每台车充电时间不准超过6个小时,长时间充电使充电器内的电子元件过热,易导致短路并出现火花引发火灾事故;
9、因充电时间过长,充电器、电瓶、线路陈旧老化、电动车倾倒等原因而引起的火灾及其他伤害,造成损失的由车辆所有人负责;
    10、不充电、超时充电或充电完毕的车辆应及时退回到车库指定的停车场地,不得停留于充电区,以方便下一辆车充电;
    11、严禁车辆占用消防通道、安全通道,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挪动充电区配备的专用消防器材;
12、严格遵守充电操作规程,如发现供电设施故障要及时报告保卫室、保卫室通知电工维修;
13、车主在充电时必须自行锁好车辆和保管好充电器,并将贵重物品带走,否则后果自负;
14、车主在充电时必须爱护公共财产,损坏照价赔偿;
    15、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安全巡逻员、保卫人员将不定期组织检查,如发现有违反本管理规定的,以违规车辆进行处理;
    16、泥溪口社区负责解释和完善本规定,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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