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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管道标志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3月04日

为了完善生产现场系统管道、设备的标志及提高现场的文明生产水平,使生产人员便于辩认,明确生产职责,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体要求:
1、 管道介质种类以管道底色、色环、文字标识。介质流向以箭头标识。
2、设备名称以设备标志及阀门标牌标识,设备要有设备专责人标牌。
3、所有管路交叉点、阀门、穿墙处两侧及管道密集处难以辩别的地方,以及其他需要识别的部位,均需按规定涂刷色环、介质名称、箭头。
4、流体的其他识别符号,例如流体的压力、温度等可根据需要涂刷在上述规定部位的附近。
5、当识别符号直接涂刷在外径小于90mm的管路上且不易识别时,可在所需要识别的部位挂设标牌(矩形:250×100mm,指向尖角:90°),标牌上应标明流体名称并用标牌的尖端指示流体流向。如果需要用安全色,标牌的底色应是安全色。
二、标志的制做:
1、管道涂色与色环颜色见附录1。色环、介质名称、流向在管道上的相对位置见附录2。
2、 设备标志牌用铝板制做,长方形,字体用仿宋字。大型设备可直接印写在设备上面。
3、 阀门标牌用铝板制做,圆形,金属底色,内外环绿色,绿色仿宋体字,有开关箭头,绿色。无法安装圆形标牌的阀门,阀门标牌制做成长方形。
三、标识涂漆及安装:
1、 各种管道色环清晰;介质流向清楚;设备标志清晰、字体美观、整齐;设备名称、设备负责人落实;
2、 标牌安装采用贴或铆的方式,横平竖直,不许歪斜,且粘贴或铆接牢固无脱落现象;
3、 阀门标牌安装采用贴或由阀门手轮背帽固定,背帽不许压在文字上,造成看不清或是看不全;
4、 同一类型设备的标志安装在设备同一个位置上;同一类型管道标识要涂在同一标高同一位置上;
5、 主厂房内的水平布置的管道,色环或是箭头应画在明显位置并在同一水平中心轴线上;
6、 主厂房竖排管道,色环或是箭头应画在零米、运行平台及以上穿墙部分;
7、 如果管路内流体是双向流动的,就标志双向箭头;
四、设备标志完成的时间要求:
1、 大、小修施工结束,冷态验收时应完成设备标志。
2、 各项工程(包括外委工程)施工结束,进行验收时应完成设备标志。
3、 现场消缺、维护需临时取消、破坏设备标志的,须在工作结束后24小时内恢复标志。
4、 新增设备及设备变更需发生设备标志增加或变化的,须在施工结束时同时完成设备标志。
五、设备标志管理的工作程序:
1、现场各种设备标志必须按规定执行。具体应设置设备标志的部位,由生产部
标准化专业统一规定。
2、 分场、分公司负责提供设备名称,生产部标准化专业按相关要求,负责安排统一制作样板。
3、 样板制作后,由各分场、分公司负责各自设备标志的印制。标志的字体、大小、间距、及需要设备标志的部位,由生产部确定。
4、 运行分场要将设备标志的缺损做为设备缺陷进行管理。
5、 各分场、分公司须有一名专工负责此项工作,并纳入日常工作管理。
6、 生产部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对于存在问题的单位,依据规定予以考核(关联运行分场)。
本规定自2004年2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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